第四十四章(1 / 1)

4个晚上3个白天过去,周君彦没有再来找我,也没有邮件。我努力集中精力工作,克制自己不要两分钟就按一次F9键。林晰打来电话,我忍不住走神,说的前言不搭后语,他问我怎么了,我就说:正在看新闻、在写东西老板明天要,或是刚吃了感冒药……挂了电话就骂自己是可耻的骗子。

星期天一大早,电话又响了。

“我晚上9点50到纽约。”他说。

“你回来我有一肚子话跟你讲。”我装得挺高兴。

“现在就讲,快叫肚子来听电话。”他开玩笑,声音听起来既轻松又兴奋。本来我也应该是这样的。

挂了电话,我随便吃了点东西,收拾房间,把到处乱丢的衣服鞋子包包收起来放好,该洗的洗掉。然后,虽然知道林晰不会看我电脑里的东西,从来没看过,但还是打开电脑,把周君彦发给我的3封邮件删掉。做完这些就在街上漫无目的的闲逛。Greene街la Perla的橱窗里陈列着一件深红色的蕾丝睡裙,标价将近400美元,很短几乎透明,而且注定今晚会被撕破,还是没有犹豫就买下来。店里的Sales倒是说,黑发的姑娘穿红色最好看。

天黑下来,我回去,洗了澡,躺在床上。中饭晚饭都没有吃,胃开始隐隐痛起来。我不管它,一直睡到电话响起来,林晰说他到了,在出租车上。他走进家门的时候,我已经穿上那件红色的睡衣,在客厅中间正对大门的地方放一把高脚凳,坐着等他。

他把包和箱子放在门口,手里拿着一瓶Beaujolais,走过来,离得我很近。我们几乎都不敢看对方的眼睛,他慢慢的把胳膊环抱过来,轻轻的把我揽在胸前,冰凉的酒瓶就贴着我的后背。我一点一点的浅浅的亲吻他的嘴唇,在他想要回吻我的时候突然躲开,退到几步之外,像他梦里一样抚摸自己的身体。“Tear my clothes apart and fill me up.” 我看着他轻轻地说,然后任由他走过来,抱起我,扔在床上,把我身上殷红的蕾丝和绸缎撕开,用手嘴唇甚至牙齿爱抚裸|露出来的每一寸的皮肤。我也回应他,用自己从来没有想到过的热情和耐力跟他做|爱,一直到耗尽全部力气而心无杂念。

深夜的时候,我们泡在浴缸里喝那瓶Beaujolais酒,我一杯接着一杯的喝,他也举着酒杯,沉默的看着我。最后,他把我抱上床去睡觉的时候,对我说:“你知道的,你什么都可以对我说。”我对他笑了笑,背过身,闭上眼睛,在酒精的作用下沉沉睡去。

梦里,我走在一条悠长的走廊里,脚步声回响。一边是窗,透着阴天灰暗的光线,一边是门,一扇接着一扇。我推开其中的一扇,裏面却好像是夜晚,壁炉里火烧得正旺,林晰站在炉火前,伸手把我拉过去,撕开我的衣服,推倒在地板上,打开一个酒瓶,把酒倒在我身上,紫红色的柔滑的液体在小腹的凹陷处聚成一个小水洼,他伏下身去吮吸。我捧着他的脸颊,想要亲他,却发现身上的人变成了周君彦。他看着我,扬起一边嘴角,在我耳边说:The grand show begins。

我一下惊醒过来,身上裹的床单湿了一片。

几年之后,每当回想那天晚上的情景,都叫我心痛。那个时刻的林晰那么爱我,同时也像所有沉浸在爱情里人那样敏锐,他感觉的到我隐藏的东西,It must be killing him that I''m hiding something from him。但在当时,内疚只是一闪而过,更多的是那个戒盒带来的紧张和惶恐。

我从没有想过婚姻,一直以来,觉得他也不是marriage kind。我们住在一起,相爱,并且保持忠诚,但是从来没有过任何明确的承诺。我们没有谈起过未来,他从来没有像那些恋爱中的男人那样说,以后我们会住在哪里,房子多大,有几个孩子。我们甚至不谈明年的计划,工作的度假的,一切随遇而安,让老天决定。

从一开始,他就极力避免一种情况的出现,那就是我依赖他,依赖到离不开的地步。他督促我念书,教我开车,帮我找工作,教训我存钱,叫我对自己好……所有这一切都指向同一个暗示,他不保证不离开我,但是希望我没有他也能过得好。我已经开始习惯这种态度了,他要干什么?

更深一层的是,我做了个决定,梦里做的,周君彦要演的那场大戏,我会帮他演,虽然根本不知道那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