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此刻里,奔跑在贵族区的大道上的龙车确实是极尽奢侈的豪车。
车厢有着许多绚烂的装饰。
车墙涂满了辉煌的金箔。
车轮的部分镶嵌有夺目的宝石。
哪怕是拉车的地龙,那都是身披高级的毛皮,体型比一般的地龙都要大出一圈,很明显是非常优秀的品种。
如此豪华的龙车,已经是完全的舍弃了便利性与机动性,只是用来展现品味,炫耀财富跟地位的了。
而在龙车的车厢上,还有着一枚纹章。
那就是跋利耶尔家的纹章。
就在这辆不紧不慢的奔跑着的龙车之内,普莉希拉将手中的蕾扇给收了起来,目光投至对面的方里身上,话语却是针对向了阿尔。
“真是丢人现眼,你就那么简单的被制服了吗?”
看来,虽然性格即高傲又自大,但普莉希拉并不是什么蠢货。
眼看着阿尔就这么被方里给踩在脚下,就算是智商再低都能够看得出来。
阿尔,被方里给制服了。
还是完全没有反抗的能力的。
“妾身还以为你只有本事算是能够入眼,剩下的只有取悦妾身的趣味了,结果你却被这么简单就制服,这样也好意思说是妾身的骑士吗?”
没错。
阿尔就是普莉希拉的骑士。
虽然并不隶属于王国骑士团,可作为王选候补者,普莉希拉选择的骑士兼随从便是阿尔。
既然是王选候补者的骑士,那就可以想象,阿尔的本事到底有多高。
实际上,阿尔能够成为普莉希拉的骑士,一个原因是阿尔的一举一动乃至存在都能够取悦普莉希拉,让普莉希拉觉得很有趣。
可是,普莉希拉也不是随随便便的选择骑士,而是将领地里的居民都给集中了起来,展开一场大比斗。
最终剩下的四个人里,被普莉希拉给选择的就是阿尔。
所以,阿尔的本事极高,至少不会在鬼化的雷姆之下。
在这样的情况下,或许连普莉希拉都没有想到,阿尔会这么简单的就被制服吧?
当然,这是普莉希拉太过于想当然了。
事实上,方里能够这么简单的制服阿尔,固然有实力的原因,可之所以会这么有效率,还是因为阿尔极为干脆利落的投降了。
“拜托了,我的公主,我还想多活一阵子呢。”
阿尔保持着被踩的姿势,极为无奈地说道:“这可是一个照面就将我的刀给砍断,一秒钟的时间还没有过去就将匕首架在我的脖子上的大爷啊,虽然那个时候并不是没有反抗的能力,可反抗了以后一定会死,所以还是放我一马吧。”
“真是难看。”普莉希拉吐露出这样无趣的话语,可关注的对象明显不在阿尔的身上,而是看着方里,嫣然一笑。
那个笑容,虽然即美丽,又有魅力,可却有着高高在上的霸道在裏面。
“虽然过程与妾身想象的不一样,但这也不失为一种娱乐,只要结果跟妾身追求的一样就行了。”
确实。
即使过程不同,但普莉希拉的目的本来就是让方里出现在这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