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2 / 2)

即使这样想,当时陆景曜也觉得是果果赚到了。

他多优秀啊,他多矜贵啊,果果是漂亮性感没错,但是她只是一个酒吧驻唱的鼓手,一个每天跟着苏格兰最底层的年轻人混在一块的问题少女,那些人明明潦倒就像街头乞丐,偏偏个个都是自尊心强的要命,他们是可以为音乐牺牲一切的摇滚狂人,是每天靠画街头漫画过生活的画手……他不知道果果怎么认识这群人,但是可以看出来,当时果果已经跟他们混了一段日子。

“陆六,你知道吗?JAMES的编曲可好听了,我觉得他可以成为最好的编曲家的……”

最后的编曲家,不知道能不能看懂五线谱?

“小胖,他很照顾的,大好人一个。”

居心不良啊!

“他是William,我跟你说过的啊,他可是未来梵高哦,老厉害的人了。”

……

还未来梵高呢?长得倒是很像梵高。

不过当时陆景曜因为在乎果果,还是伸出了自己的手:“你好,我是果果的男朋友,你们可以叫我陆六。”

笑容满面,语气真诚,只是不管当时他语气有多真诚,还是没办法掩饰他高高在上的心态。就像当时他觉得自己能跟果果谈朋友,是一种纡尊降贵,是他对果果的一种妥协。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他的牺牲要比果果大很多,所以恋爱时的主导权一定要在他手里,因为他的牺牲已经很大了。

……

爱丁堡的天气一直有点反覆无常,陆六跟果果见过几次面后,他的心情也跟爱丁堡的天气一样反覆无常了。

九、十月份的爱丁堡正是旅游旺季,街道满是各种肤色的人,人来人往,看得陆六更加心烦意乱。

他觉得是果果主动招惹他的,结果招惹他后又是三天两头不见人,然后见面的时候她笑嘻嘻得就像一个疯子一样,柔软的小手抓着他的衣角,任由他怎么发脾气也不生气。

然后陆六也算心存安慰,至少果果脾气很好,结果等随着相处的时间越来越久,他才发现果果根本就是给他下套啊,刚开始一副小女人可怜兮兮的模样,等在一起后,立马趾高气扬起来,气焰堪比英国女王。

陆六跟果果正式接触是在果果当鼓手的酒吧里,当时他一个关系挺好的同学说彼得酒吧有一个很漂亮的中国女孩,硬是要拉着他去瞧瞧,然后要到女孩的电话号码,如果可以,再在这个异国他乡里发生点什么,那就更完美了。

这种可以不负责任的浪漫艳遇基本都是男人们的心头爱。

因为同学跟这家店的老板比较熟,果果真被老板从架子鼓上叫下来,身穿一件宽大的字母短袖,但是在腰上绑个结,露出漂亮性感的小蛮腰,肚脐眼那里还镶了钻,昏暗的酒吧光线下,陆六觉得最亮的地方就是这个女孩的肚脐眼了,一闪一闪亮晶晶……真是太不知羞了。

不过这个不知羞的女孩却有着清脆悦耳的声音,还带着少女的柔和,笑起来模样很爽气,被逗乐的时候,一双挺大的眼睛也可以弯成了细长的月牙了,因为眼窝下方有细长的卧蚕,女孩明明夸张叛逆的打扮,陆六也觉得这个女孩很亲切。

所以当女孩挤在他身边坐下,陆六也不觉得讨厌,反而也想凑得更近一些,每当女孩捂着嘴跟他同学说笑的时候,陆六也不自觉也笑出声,说到好笑的时候,也插几句话,每次他插话,女孩就把头转向他,眼睛一眨一眨,然后问他同学:“他是你朋友吗?”

“何止是朋友,我们是兄弟。”同学在果果跟前说话很夸张,笑眯眯地看着果果:“果果是吧?为什么你叫果果呢,真名是什么?一个人在爱丁堡吗?”

陆六心裏嗤笑,这个泡妞伎俩也太低了,然后他低头看果果的反应,果果因为低着头所以看不到神色,不过他听到再次开口的声音,好像伤心得快要哭了:“我爸爸妈妈离婚了,没有人要我……”

“哎哎哎,真是可怜啊。”同学叹着气继续问,“所以你要独自在这裏打鼓赚钱养活自己吗?”

果果哽咽出声,然后点了点头。

“哪儿人啊?”

“你哪儿人啊。”

“中国黑龙江啊。”

“哥哥,老乡啊!”

然后同学愣住了,激动地站起来:“刚刚听妹子开口说话就觉得熟悉,原来是乡音啊,老家口音啊。”

还老家口音?这根本就是女骗子口吻啊,陆六真快要笑死了,真要说女孩口音,她猜她应该是G市人。

陆六背靠沙发打量着果果,卿本佳人奈何为贼?

果果抓抓齐肩短发:“我离家好多年了,已经没有多少家乡的口音了。”

同学依旧沉浸遇到老乡的兴奋中,回去的时候还从袋里掏出钱夹,把裏面的现金全掏出来要给果果。

果果摆手:“我不能要。”

“什么不能要!”同学摆着脸,“既然你叫我一声哥,你就是我妹子了,以后有什么事就找我帮忙,这是我的手机号,有事打我电话。”

回去的时候,陆六虽然不点破酒吧那女孩根本就是一个女骗子,还是提醒了同学:“你不是去要电话号码么,怎么还把自己电话送去了。”

“没事……”同学相当开心地说,“果果一定会给我打电话了。”

不过同学等了一个星期的电话,等到的是果果消失了。

之后同学有事回国几天,结果这几天就被陆六挖墙角了,不过陆六可不那么认为,他觉得在酒吧的初次见面,他就看出果果对他有意思。

果果一双大眼睛眼巴巴地瞅着他的时候,好像他就是她喜欢吃的菜,不过当时他也不确定果果是对他这个人感兴趣,还是对他的钱,或是对他的样貌感兴趣。

一个男人狂傲的资本太多,自信一点,在所难免,陆六跟果果第二次见面是在街头,她站在高高的架子上叫住了他,装的好像第一次见面一样。

“你就是这裏的留学生吧?”

陆六回:“我们应该已经见过面吧?”

“有吗?”果果蹭蹭地架子上爬起来,伸出一只沾满颜料的手要跟他握手,“你好,我是果果。”

陆六扫了眼果果的手,五颜六色,他真的握不下手。

果果有点失落地垂下手,右手在自己的衣角蹭了蹭,就像一只被嫌弃的小花猫。

陆六莫名不忍心,狠狠心,就握上了果果的手,然后陆六只觉得自己脑门一热,女孩的手怎么会那么柔软呢?

虽然手看着是脏兮兮的,摸起来却像是没有骨头一样,手感就像握着软绵绵的白面团,原来书里说的柔若无骨就是这样子的,软得他都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