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哟!来试试!?静王殿下至少还有个三脚猫的功夫,你呢?你拿什么和本座斗!?”
程静书卯足了力气朝萧珏刺去。
鹤唳风声下,在场两个男人虽然听得不真切,但似乎又的确听到了一句话。
柔柔弱弱的姑娘掷地有声。
她说:“我拿我毕生所爱化作利器,和你这个无心之人斗,足够了。”
我拿我毕生所爱化作利器,和你这个无心之人斗,足够了!
这句话她本随心所发。
震撼的却是在场的两个男人。
厉北廷擦了擦嘴角的血,抬头看着逆光站立的姑娘。
这一刻,他觉得她长大了。
不再是初见时那个古灵精怪缠着自己想揭下自己面具的小姑娘了;
也不再是那个跟在她身后叽叽喳喳喊着“逐墨公子”、“阿墨”的小姑娘了;
更不是那个无助伤心绝望,撒娇的时候都要哭一场的爱哭包了。
她长大了。
背负了两世的记忆,她终于成长为一个能为他遮风挡雨、披荆斩棘的女战士了。
其实很多事情,高手出面站在弱者面前抵挡风雨并没有那么感人。
因为胜利是可以预见的,是没有任何悬念的。
反倒像这傻丫头这般,明明毫无胜算,却固执要用瘦弱之身护着他。
这样的勇气,这样的果敢,这样的她。
更让他感动、着迷。
谁说男人就不需要女人保护了?
谁说被女人保护的男人就不算个男人了?
厉北廷完全不赞同这些说法。
他用亲身经历证明了,被自家小女人这样强求地保护着,他幸福地有点不合时宜,有点…咳咳…有点膨胀。
伤口都不疼了。
静儿就是他的良药。
此话,诚不欺他。
程静书和萧珏正在对峙,自然没注意到厉北廷眸中冒出的幸福的泡泡。
事实证明。
以毕生所爱化作的利器,的确无往不利。
程静书竟然成功地捅了萧珏一剑。
趁着萧珏还未回神,程静书果断扶着厉北廷离开。
……
寻了辆不起眼的马车后,程静书的心总算落回了原地。
她呼出一口气,在心爱之人面前终于卸了个盔甲,直言道:“吓我我了!我还以为萧珏会反手一掌就把我拍飞!没想到运气这么好,居然刺了他一剑。”
她真的是心有余悸。
厉北廷面色惨白,却还不忘安慰小姑娘,道:“不是运气好。”
“嗯!?”
“是静儿很厉害。”
“你…你别逗我啦!你摸摸,我现在心跳都很快。”她握着厉北廷的手,简直是毫无芥蒂地带着男人的手抚上了…自己的胸口。
厉北廷:……
哎……
傻姑娘又抛却了矜持。
罢了罢了。
矜持与否都不重要。
他要她矜持,其实只是一句逗她的话儿,想看他跳脚的样子。
他猜想,程大公子总耳提面命让静儿矜持,应也是怕她一个姑娘家在外吃亏。
他们都没有嫌弃过她。
虽不矜持,但她的率性、直爽、真诚、善恶分明、嫉恶如仇,却是很多姑娘都比不上的。
这就是静儿啊!
不矜持就是静儿啊!
没必要改变。
厉北廷顺着她的意抚上了姑娘的胸口,还很捧场地回了句:“是啊,心跳真的很快!只是,你确定这乱了节奏的心跳是因为害怕萧珏,而不是因为本王在你身边!?”
噗通——
噗通——
噗通——
遭了!
心跳更快了。
周末愉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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