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五章 被当枪使的人(1 / 2)

“我们是市工商局,”“我们是区工商局的。”

“你们也在这稽查?”

“市局要查什么,我们怎么不知道?”

这本来一个系统内的,市局和区局的两路人马,隐隐有些对峙起来。

“各位,先里边请。”方颖芝在旁边看着这一幕,觉得冯一平的这个安排真及时,不过,这么多穿制服的聚在这,影响总是不好。

指望他们起冲突总是不可能的,这会,像工商、质检这样的部门,省以下还是属于垂管,就是说区工商局,直属于市局管,不归属同级政府部门管辖。

而且吧,现在这样的单位还不少,比如,上次赴宴,区领导带来的那些单位一把手里,几乎有三分之一,严格来说,其实都属于他们的上一级管辖。

这个原因,自然很好理解,实行条管,他们的上级部门手里的权利更扎实,同时,这些下级部门,一定程度上,游离于同级地方政府带动管辖之外,那多逍遥!

这样做,当然会有端得到台面上的理由,那就是杜绝地方保护主义,保证在工作过程中的公正客观。

但是,在地方政府的地盘上执法的这些条管单位,其实并不可能无视当地政府,做客人的,都要看主人的脸色。

任何条管单位工作的开展,都不可能离开地方政府的支持,所以他们必须与当地政府合作,积极配合当地政府的一些要求。

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工商部门党组织关系仍在地方,从这一点来说,工商部门自然属当地党委领导,如果党员犯了错误,还归当地纪委查处,如果谁想入党,也归地方党委审批,同理,上级工商部门任免下一级工商部门负责人的时候,同样要征求当地党委的意见。

所以吧,这个关系,其实也不是那么纯粹,挺纠结的。

总之,区工商局的赵局长,当然要听市局的指挥,但对区长着力强调的事,赵局长同样要把这当回事,并认真办理。

……

市局来的四位,带队的是稽查部门的一个科长,三言两语说明了情况,郑处长马上察觉到了这其中不同寻常的地方,调查嘉盛这样有影响力的公司,按理,市局不可能不通过他们区局,至少,要提前知会的,但是,他们早上出门的时候,明显不知道这个消息。

市局的杨科长,听了郑处长的话以后,也觉得挺纳闷,什么时候,我们工商局提供这样的服务?同时,既然在这裏当面锣对面鼓的碰上了,那怎么也不可能绕开,或者抛下区局。

于是,他们马上掏出电话,各找各妈,哦,不对,各找各的上级。

“什么?”赵局长听到这个消息后,有些懵,调查自己辖区内这样的企业,自己居然不知情?“因为什么原因,已经立案了吗?”

郑处长听了这话,马上明白了自己局长的立场。

虽然法律规定,工商部门的调查取证,应当在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之后才能进行,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工商部门是未立案先调查,在取得了所需证据后再行立案,采取补签立案文件的方式完善程序。

同理,工商部门在实际的调查取证时,往往不会告知被查企业真实的目的,而采取一定的执法策略(譬如强硬态度、任意索要财务和交易资料、不达目的不离开现场等),给当事人或有关单位和个人造成一种心理压迫和情势压迫,从而为调查创造有利条件。

现在局长主动问这个,看来他显然对这样的行为,是不太赞成的,嗯,不好说不赞成,应该说比较慎重。

他捂着电话问同样跟上级通话的杨科长,“什么原因?”

杨科长有些为难,但是呢,又不好不说,犹豫了一下,“涉嫌价格欺诈。”

这就是他们定下来的理由,反正是“涉嫌”,如果最后稽查的结果,证实了这样的嫌疑,那自然挺好,接下来该罚罚,该处理的就处理。

就是稽查到最后,涉事企业洗清了这样的嫌疑,那同样没什么,企业本来就有协助工商部门调查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