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一平这话,这其实传达了这样的一个意思,“明天能谈好,你们明天可以走,如果后天才能谈好,那么你们只能后天才走……”
就是什么时候谈好,什么时候走。
反之,要是谈不好,那就走不成。
他当然不会用什么强硬的手段,芬克和约翰逊,其实可以不在乎冯一平的要求,现在就走。
但那就意味着,他们实际上还是选择和冯一平彻底交恶,但那早就不是他们的选择。
劳伦斯芬克和爱德华约翰逊,之所以准备晚上就离开,未尝没存着拖一拖的心思。
如果他们急着回去,那自然是冯一平派人到他们的公司跟他们商量,这中间,就有很多可以操作的空间,最简单的,各个部门之间踢皮球,或者,相关的负责人出差……
当然,不办是不可能,但是,把那个过程变成一个挤牙膏般的超级马拉松,却也不是不可以。
其它的不说,那样多多少少的,也能帮他们出出今天的这口恶气。
但面对如此霸道,如此直截了当的冯一平,他们也真是没有办法,想拖都没办法。
他们此时都忍不住在想,那个家伙,难道就不会疏忽一下吗?
完全不会!
第二天早上九点,他们就各自接到了酒店前台的电话,有约好的客人到访。
那根本就算不上约好的客人,其实是一个团队,一个配置非常完善的团队,在和他们协商的间隙,芬克和约翰逊在交换情况时,一致认为,这两个团队主要的工作,应该是并购。
他们总算猜对了一回,这两个团队,确实是从并购团队中抽调出来。
实际上,从昨天下午冯一平在满庭芳和芬克他们会面,并给他们下了一个通牒之后,整个并购团队一直在为这项工作做准备,他们从那时一直忙碌到今天早上。
除了冯一平特意点出来的那几家公司,他们还分析了很多黑岩和富达持有股份的其它公司的情况,其中的一些,他们觉得也可以持有,还有一些,则只是准备用作讨价还价的筹码。
他们还要综合考虑,从那两家手里接过来多少股份最合适。
这个数字,要既不会让芬克他们完全不能接受,同时,还要有把握说服对应的公司。
此外,还有受让的价格、付款方式、大约的交易时间……事情真的很多很多。
相比之下,芬克他们就比较仓促,准备得很不充分,所以连芬克和约翰逊他们这两位大佬,都不得不经常亲自下场,锱铢必较的讨价还价。
大多数时候,他们主要是充当白脸的角色,强硬的表示,“这样的要求,我们不可能接受!”或者是,“冯呢,让他来跟我们谈!”
但他们的这一套,压根就没起任何作用,冯一平那边两个团队的负责人,那两个名不见经传的家伙,完全不把他们两位大佬放在眼里,一直只会用强硬来应对强硬。
芬克他们每次说出那样的话,他们也不多解释,只是直接准备撂挑子,“我们精心分析过后的数字还不能接受?好啊,那就不谈了。”
从早上谈到正午,派去和芬克接洽的那个团队,一共5次站起来准备离开,约翰逊那边稍好一些,但同样也有3次。
就这样,等到下午两点,从头到尾,一直都很激烈的会议,才终于结束。
结果,自然是冯一平的那两个团队,完成了所有的目标。
虽然最终的结果,肯定会有一些调整,虽然这些交易的最终完成,也需要时间,但从这个大框架来说,他们几乎是完胜。
就在他们志得意满的离开后不久,芬克和约翰逊先后接到了冯一平的电话,这一次,冯一平对他们比较热情,都用了“我的老朋友”来称呼他们。
只是,芬克和约翰逊,又一次齐齐的婉拒了冯一平一起用餐的邀请。
在经过几个小时高强度且充满火药味的谈判之后,他们对冯一平的了解,又上了一层楼。
无论是芬克还是约翰逊,这时都在心裏定下了一条准则:冯一平,能不见就不见。
因为,见他总不会有好事。
终于有人和武馨阳一样,觉得冯一平就是个一定要远离的祸害。
……
酒店里,收拾好行李,阿比盖尔看着老爸一脸的疲惫,想了想,问了一个问题,“我们为什不把这个计划的主要设计者,告诉冯一平?”
她已经知道,针对冯一平的这个计划,发起者,并不是他老爸,或者是劳伦斯芬克,而是另有其人。
“可想而知,那将一定会赢得冯的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