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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四章报到
比起自己, 叶蓁蓁觉得剧中的女主才更适合重生好嘛!
相比起来, 她要比叶蓁蓁有故事多了。
叶蓁蓁写大纲的时候, 就感觉自己完完全全就是一个普通人。她也没啥大仇要报, 回来之后能混成这样就算不错的了。
她很知足, 嘿嘿嘿。
虽说现实是现实, 小说是小说, 不过叶蓁蓁写这文的时候,还是很有代入感。
首先一来,她的实际年龄和女主差不多。二来, 女主和她一样,都是重生的。三来,女主和她都有海外留学的经历。
除此之外, 她们还都有一个弟弟, 经历过重男轻女的不平等待遇。只不过比她更惨的是,女主的弟弟是亲生的, 而她只有一个堂弟, 爸爸妈妈还是爱着她的。
这么看来, 女主除了比她有钱之外, 似乎也没什么特别大的金手指啊?
叶蓁蓁想了想, 怕读者看着憋屈,就又给女主添加了“逆天美”和“一学就会”的属性。
她这么写着, 自己yy得很爽,读者看着也很开心。
故事的走向她一开始就想好了。女主会从小学渣一路逆袭, 成为逆天大学霸, 最后考上清华/北大,让所有曾经瞧不起她的人都对她刮目相看。
然而到底是考清华,还是考北大呢,叶蓁蓁表示自己还没想好。
哈哈哈哈哈!她是认真的!
写小说和看小说就是这点爽咯,自己现实中做不到的事情,可以寄托在虚拟世界里。
像她就比较惨了,想要美丽,不能光靠天赋,还得自己好好研究打扮。想要上好学校,不能光靠脑子,还得刻苦学习。
叶蓁蓁想来想去,感觉自己身上的一切经历似乎都很符合鸡汤文的主旋律——努力就会成功。对她来说最幸运、也是最玄幻的事情,莫过于遇见了一个小阮哥哥了。
他美好得有些不真实。
可是换个角度想,就像好朋友说的那样,阮林江喜欢她,也不是毫无道理的。如果她不努力改变自己,一直做当年那个灰头土脸的丑小鸭,白马王子有可能会爱上她么?
当然不会了。
或许她没有足够好,但她身上一定有某些闪光点,深深吸引了他。
而以叶蓁蓁前世的水平和阶级,她是遇不到阮林江这种人的。就算是遇到了,她也只会和他擦肩而过。因为自卑,或者不起眼,无法与他产生交集。
所以说嘛,人的眼界和境遇,都是会随着不断的自我提升而改变的。简单来说,就是灰姑娘遇到王子,当然会觉得一切都是个童话。可公主和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一起,难道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么?
带着大包小包的行李,去长青报到的那天,叶蓁蓁心里默默地想——
小阮哥哥,我来了。
对着美丽的校园,叶蓁蓁忍不住露出微笑。
长青高中现在的校园,是在四年前修建的新校区。新校区是仿照美国斯坦福大学建造的。校园占地面积很大,除了传统的教学楼、宿舍、实验室和操场之外,还有一座很大的食堂、游泳馆、体育馆,甚至还有一个钟楼。钟楼附近,还有一片小树林,简直就是……为了学生早恋准备的天堂啊!
跟着引路的学姐逛校园的时候,赵秋月忍不住发出感慨:“这学校可真大,都快赶上大学了。”
学姐带着点小骄傲说:“可不是,我们学校比有的大学还要大呢。”
赵秋月点点头说:“没想到长青还有专门的琴房啊。我们那儿的高中,连音乐课都不怎么上的。”
学姐有点意外地看着他们说:“阿姨,你们不是本地的?”
“算是吧,我们是l区来的。”
“哦,l区啊……”学姐脸上,立即浮现出一种微妙的神色。就是那种明明很瞧不起,但还为了表现自己有教养,而拼命忍住鄙夷的那种表情,“长青和那些中学可不一样。我们长青不光重视学习,对于学生的文艺特长也很重视。自主招生、高考加分项目,长青都做的很好。体育生、音乐生、美术生、编导生,在我们学校都百花齐放。”
“真的呀,那太好了,我们家蓁蓁就喜欢弹琴跳舞的。”赵秋月欣喜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