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五章 分税制改革(下)(1 / 2)

其实概括说起来,分税制的改革就是三条的主要内容:重整税收结构,取消一些不合理的税种(如产品税),代之以较符合市场化改革的税种,例如征收增值税和规范消费税;重新划分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使中央取得更大的财源;为了保护个省市(特别是富有的省市)的既得利益,中央设计了一套税收返还制度。

而分税的大致作法也极是简单,不过是几种做法:按税种划分收入;中央集中必要的财力实施宏观调控;中央和地方分设税务机构,分别征税;有一套科学、完整的中央对地方收入转移支付制度。

当然,国税地税分家,一个税务机关分成两个,那些东西说起来极是简单,做起来却是极为的困难的,要不,前世的时候国税和地税也不会扯皮的不可开交。

在唐昱的记忆之中,国税与地税闹的最凶的时候,国税曾经请动公安机关直接抓捕了在地税局门前要去交税的地产商来威胁其他的地产商到国税局纳税。

所以说,东陵市想要做好这个试点,也不容易,苏慕儒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

唐昱一边吧以前自己整理的一些东西和注意事项拿给苏慕儒和唐天鸿看,一边拿着那份红头文件在纸张上边写写画画,苏慕儒看着唐昱之前整理的那些东西,暗暗点头,知道唐昱在这上边花了一番的功夫,奇怪的开口问道,“小昱,你什么时候开始搞这些东西?你怎么知道我们会用到?”

唐昱笑了笑,“之前可不知道你们会用到那份东西的,我是在上次帮干爸写那篇文章的时候查了些资料的,后来到香榭苑的时候和沈伯伯谈起这件事儿,沈伯伯也很干兴趣,我就托他帮我收集了一些资料,顺便整理出了这些东西。”

唐天鸿和苏慕儒这才明白,原来手中的这份东西是给沈睿鸿准备的。

凑头过去,却见唐昱在纸张上边写写画画的,竟然是把那份文件之中关于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具体内容概括了四方面,苏慕儒大致看了两眼,只看那四个方面的标题就知道,出入不大,倒是越发的感慨这小子的政治敏感性。

说来,分税制也就是四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的划分,中央和地方之间财力分配,要以财权与事权相统一为原则。

第二个是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的划分。根据中央和地方的事权,按照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的收入。

第三个是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的确定。中央财政对地方税收返还数额以1993年为基期年核定。按照1993年地方实际收入以及税制改革和中央地方收入划分情况,核定1993年中央从地方净上划的收入数额,即消费税+75%的增值税一中央下划收入,并以此作为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基数。从1994年开始,税收返还数额在1993年基数上逐年递增,递增率按全国增值税和消费税增长率的1:0.3系数确定,即全国增值税和消费税每增长1%,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增长0.3%。

第四个则是对原包干体制有关事项的处理。实行分税制以后,原体制分配格局暂时不变,过渡一段时间后,再逐步规范化。

这些东西与前世的时候大体没有出入,基本还是遵循前世的发展趋势,没有什么大的改变。

不过仔细的说来,唐昱对国内93年94年伊始的分税制的改革,其实是没有多高的评价的,他写那篇文章,更多的是为了苏慕儒和唐天鸿的前途而适当的适应一下形势,并不是很赞同这个改革。当然,或许从他的角度看有些片面了,毕竟,那次改革是切切实实的帮助中央解决了财政问题,不过却也由此衍生出另外的一系列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