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谭振华略带疑惑的目光,斯卡利解释道:“我来之前,已经与公司董事会充分讨论过加入“Midoor”联盟的可行性,而结论你已经知道了。”“嗯哼?”“首先,我们苹果公司只会有限度地加入这个联盟,在推出的下一代个人计算机中,采用MIPS构架的硬件结构——但不包括“iDoor”系统,董事会坚持MacOS系统是苹果计算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那么操作系统的兼容性……”“我们的技术小组已经讨论过这个问题了,结论是同样基于Unix内核的MacOS系统迁移到MIPS构架上来并没有太多的麻烦,当然底层结构会因为与我们现有采用CISC构架的摩托罗拉CPU构架不同而需要做较大的修改。”谭振华微微点了点头,问道:“那么其次呢?”“其次,我们希望与“矩阵”实验室、“iDoorsoft”公司一次性达成永久授权协议,包括所有你们指控我们侵权的部分。”“斯卡利先生,那需要你们付出足够的代价,而你刚才说的那些显然不足以打动我。”“埃里克,这里只有我们两人,不如让我们更坦率一些好了——按照我的猜测,你们之所以提起了那桩诉讼案,有一个很重要的目的就是逼我坐在你的对面和你进行今天这场面对面的谈判——我得说,你已经成功了一半。”谭振华扬了扬眉毛,没有答话,而斯卡利则继续说道:“我们都知道,应用于个人计算机系统上的图形操作界面,是由施乐公司帕洛阿托研究中心首先研发出来的,而当初在帕洛阿托负责这个项目的多米尼克·哈根先生目前就任职于我们苹果公司并担任着MacOS系统的研发主管,其实当初乔布斯先生曾经就这套系统与帕洛阿托洽谈过授权、技术买断等相关事项,只不过帕洛阿托方面以他们并非商业单位而只是研究单位为由回绝了这项交易而已——好吧从现在的情况来看,也许是乔布斯先生当时的出价不够,也许是帕洛阿托方面当时还没有决定出售这项技术。”谭振华耸了耸肩膀道:“斯卡利先生,我知道你说的这些都是事实,但这些并不能改变帕洛阿托是这些技术的发明者和所有者,而我们已经通过交易获得了技术所有权的现实情况,也不能改变从法律意义上来说,你们苹果公司已经对我们造成了侵权的结果。”“埃里克,我当然知道这些,我讲那么多,只是为了说明一件事,苹果公司也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我们获取技术的途径是一家从事基础技术研究的帕洛阿托中心而不是“矩阵”实验室或者以两百万美元购买了这些技术的“iDoorsoft”公司,并且我们也投入了巨大的资源在这项基础技术上做了相应的拓展研究,现在的技术已经与它们当初刚被发明出来时有了很大的不同——甚至连源代码都已经面目全非,因此,所谓的“侵权”,很有可能不会得到法庭百分之百的支持,而那样的话,你们有可能并不能禁止我们使用该项技术而只能收获一个金额不高的授权费用,而如果是那样的话,我们苹果公司显然会重新考虑我们对“Midoor”联盟持有的立场——埃里克,与其那样,不如我们换一种双方都能接受的,更加体面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比如?”“比如,让苹果参股MIPS公司。”这个突如其来的提议出乎了谭振华的预料,让他在惊愕之后陷入了短暂的沉思,而斯卡利在说出了这个提议后也没有再继续他锋锐犀利的言辞攻势,而是开始低头品尝咖啡,屋内因此陷入了暂时的安静。谭振华觉得自己需要好好捋一捋思路。不得不说,苹果选择的这位新任CEO,史蒂夫·乔布斯的接班人,世界“碳酸糖水老二”的前任首席掌门人还是有两把刷子的,不但猜出了“矩阵”起诉苹果公司的真正目地,还立刻制定了相应的对策并试图将自身的利益最大化——这其实是因为史蒂夫·乔布斯身上的光环实在太耀眼,亮瞎了一众围观者的眼球,才导致这位约翰·斯卡利显得暗淡无光。事实上约翰·斯卡利从1985年开始领导了苹果公司整整8年,在他任职期间,苹果的麦金塔“Macintosh”个人计算机销售额从8亿美元一路增长到了80亿美元,整整翻了十倍。谭振华不知道这些,不过,这并不影响他给予了斯卡利先生极高的评价,并非常认真地权衡他提出的这条建议的得失。很显然,有备而来的苹果打算尽一切可能扩大自身的利益并争取在“Midoor”联盟中的话语权,他们显然并不甘心仅仅成为这个联盟中被动接受的一方,在承认“矩阵”实验室是该联盟事实上的核心和领导者的同时,他们要求联盟尊重他们的地位,也要求联盟能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这其实是一件必然会发生的事情。谭振华随即想到,除了苹果,列在他试图拉入联盟名单上的惠普、英特尔、IBM、DEC……这些领先的,已经成长起来的米国IT巨头都有可能提出类似的要求并以此作为他们加入这个联盟的必要条件,毕竟这些都是吃高科技饭的企业,都明白核心技术对本企业的关键作用,谁都不会愿意本企业的生命线被一个不相干的人掌握在手中。比如,谭振华就知道,在另一个时空,掌握着智能手机核心CPU构架技术的ARM,其董事会中就包括了一个重要的公司——苹果,也正是因为苹果公司的力挺,ARM构架才成为智能手机事实上的标配。这是一把双刃剑。以股权的方式吸引这些巨头加盟,必然会在市场的推进方面获得极大的帮助,有助于“Midoor”联盟以最快的速度占领市场,但,也必然导致谭振华在这个联盟中话语权的降低。有所得,就必然有所失。如果是单纯以营利为目地,那么这个方案谭振华会毫不犹豫地接受,但是他建立这个联盟,又绝不仅仅是为了挣钱。单纯为了挣钱的话,在这个时间点,他不如去市场上收购那些将来会一飞冲天的公司的流通股票好了,比如苹果,比如微软,随便买买等上几年都有几十上百倍的预期利润,他又何必这么折腾?但他又知道,在竞争激烈的IT市场,不能快速成长起来的企业,再牛逼的概念最后也只能落到消亡的结局,比如他前世的MIPS公司、比如曾经风光无两的SUN,最多只能算一颗曾经划过夜空的流星,其崛起的速度和坠亡的速度同样让人感慨。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直教人扼腕叹息。两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