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创意和版权(第五更!)(2 / 2)

还有《花儿与少年》和《花样姐姐》……等等,无耻的抄袭简直是层出不穷。

但在内地,这样的抄袭就是不构成侵权,你也就拿他们没办法。

所以他们就不停的抄袭,不停的去“模仿”。

到了最后,除了这些,他们根本连自己的一点创意都没有了,也可以说他们根本不需要有创意,直接照搬就行了呗,哪里用得着那么费精神?

可是!

这个事情如果在国外,那就完全不是问题了。

别说是什么“借鉴”,就是有环节雷同,那都会被人家告到破产倒闭,而且还绝对不会有人同情你。

即使是bbc电视台、nbc这样的超级大电视台,遇到了这种节目版权纠纷,也是非常的坚决——只要有争议纠纷,那就会立刻停播,不给半点面子,直到你摆平了再说。

通常在法院来说,对于这样的案子,也都是倾向于前面先创作出来这些创意的一方,后面的人无论你怎么说,哪怕是真的是你闭门造车,创造出来和前面的人一样的环节项目,那也不可能获得胜诉。

正因为对创意版权是如此的苛刻,所以国外的创作公司才是多如牛毛,而且是积极的去创新,不怕自己的心血被别人剽窃偷盗。

也因为如此,国外的综艺节目才是我们2010年以后看到的那样的精彩纷呈。

如果都是和内地一样疯狂的抄袭剽窃的话,那他们那边估计和内地是一样的,都是毫无新意的烂节目在苟延残喘而已。

香江现在的法律和英国差不多,所以除了在香江申请专利方便之外,还能通过香江这边的专利局,去在英国、美国、法国、日韩等国家也申请综艺创意版权。

至于那些在以后都没能发展起来的小国家,比如殷俊没有去多费精神申请,因为根本没有那些必要。

只不过,委托香江这边去申请,也只是一个权宜之计,并不适合长期的去做。

真正要申请这些,还是殷俊尽可能的自己,或者信得过的人去申请,特别是美国那边。

未来美国的经济体量、娱乐总量,几乎就是全世界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恰好他们也是最尊重劳动创意成果的国家之一,只要能霸占住美国这样的市场,那殷俊是一辈子也吃不完了。

闲话少说。

办完这些手续过后,殷俊便开始在家里认真的写《百万富翁》的策划和具体节目安排了。

除开去看望章婶,找曾嬅倩练习口语,殷俊就几乎没出门。

说来也奇怪,这两天也没有人打电话打扰他,使得殷俊能有一个安静的写作环境。

……

“嘟嘟嘟……”

电话里面,还是传来了这样的声音。

郑冬汉遗憾的对身旁的一位略显丰腴的美女摇了摇头:“还是没打通,要不就是电话没放好,要不就是电话坏了。”

“这样啊!”脸蛋儿有些圆的美女遗憾的叹了口气,“真可惜,我明天就要回宝岛了呢!明明都说好了,要跟他道谢的。”

“阿俊不是那样不守承诺的人,肯定是有什么事情发生了。”郑冬汉沉吟道,“要不,我待会儿去找一下佳视的朋友,问一问他住哪儿,然后我亲自去邀请他一下?”

“不用了。”

美女轻摇粉臻,“人和人之间的相遇,是要讲究缘分的。既然我和阿俊现在还没有缘分,那就等待下一次吧!”

说着,她又笑了,“或许下一次见面,我们会有更多的惊喜也说不定。”

郑冬汉不觉心头一笑。

她虽然是火遍东南亚的大歌星,但是性格真的跟小孩子一样。

明明叫人去问一下,就能知道殷俊的地址,然后请他出来看自己的演唱会的,可她却偏偏不,电话打不通也就放弃了。

要不知道她性格的人,还会以为她对殷俊有了坏印象呢。

不过,郑冬汉也是不得不承认,眼前的美女果然是有种难言的魅力,就算你不喜欢她,但也绝对不可能讨厌她,这样单纯的女孩子,走到哪儿都是会受到人们的欢迎的,就像是这三天连续举行的几场演唱会一样。

而且殷俊给她写的歌,单独看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但这三天听她唱起来,那真是宛如天籁一般,让人不觉就沉迷其中,然后又情不自禁的拍手叫好。

这个女人,天生就是应该唱歌的!

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了她的歌声,人们该有多么的寂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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