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又过了几日,每天都是一尘不变的日子,上班下班。郁亦铭仍旧很讨厌,叶嘉予还是很忙,未来的婆婆又送了一次参茸过来,叮嘱隽岚仔细照顾她儿子的起居。
周末,隽岚约了冯一诺去饮茶。冯一诺是一年前来香港工作的,对隽岚来说,在这岛上真正能算做朋友的也只有她了。
一诺带来一本财经周刊,刚坐下就大惊小怪的问隽岚:“你怎么不早告诉我?你们家男同学上杂志啦!”
冯一诺还保留着大学里的习惯,管男朋友叫“男同学”,平常听着总让隽岚觉得亲切,此时却是一惊,也不知是好事还是坏事,照冯一诺一贯的作风,也可能就是瞎咋呼。却没想到这次竟是真的,她翻开杂志给隽岚看,那是一则篇幅颇长的专访,叶嘉予的照片和名字赫然在目,教育背景、职业生涯一一罗列,甚至还给他冠了肉麻的名头——“少年英才”。
隽岚看着杂志上叶嘉予的肖像照,脸上在笑,心裏却是五味杂成。她不明白为什么,明明是件好事,叶嘉予却不告诉她。一诺见她只是笑,也讪讪然换了话题。
两人又聊了一阵,冯一诺想起一件事,对隽岚说:“你知道吗?薛露这几天也在香港。”
隽岚心裏咯噔一下,薛璐,又是薛璐,这个名字她好几年没听到了,却一直没忘,可能是一辈子都忘不掉的。先是郁亦铭,现在又是薛璐,“好事儿”全都凑到一块儿了。
都是知根知底的旧同学,在冯一诺面前,隽岚也不装了,直截了当的问:“她现在怎么样?过来常住,还是出差?”
“这个倒是不清楚哎,”一诺回答,咧嘴一笑,开始八卦, “我就是上次去Four seasons开会看到她了,身边的男人好像又换了一个,不过也不一定,你知道我对鬼佬有脸盲症的……”
冯一诺绘声绘色的八薛璐的那个新男人,隽岚很配合的听着,偶尔出声附和,她知道一诺之所以说的这么起劲,一多半是为了让她放心,而另一半也是因为此人身上可供八卦的素材实在是太可观了。
薛露可以算是她和冯一诺的学姐,但比她们俩高好几届,她们大一的时候,薛璐已经毕业了,若不是因为叶嘉予,除了久闻其大名,隽岚或许根本不会认识这位声名在外的学姐。
香港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投资圈子更是就这么丁点儿大,圈子里的人成日出没的也就是维港两岸的那几座楼罢了。冯一诺只是个第一年的Associate,就已经碰到过薛璐了,那叶嘉予呢?他不可能不知道薛璐来了,却什么都没对她说过。
隽岚上一次遇到薛璐,离现在已经有好几年了。那是在波士顿,T大美东同学会,薛璐脚上穿一双十公分高的黑色Louboutin,走过来对她说:“July,你还是原来的样子。”那个时候,她和叶嘉予还没有在一起……,所有这些,她全都记得一清二楚,就好像是昨天的事情。
要是薛璐看到现在的她又会说什么呢?算起来她从学校毕业已经快三年了,先后在两间公司工作过,先是在纽约,然后又跟着叶嘉予来到香港,也是有些年资的职业人了,却还是每天穿球鞋上班,早晨八点离开家,步行到地铁站,搭地铁到中环站下,出了闸机去星巴克买咖啡和可颂,然后再走五分钟到公司,吃早饭,换上办公桌下面塞着的那双朴素的黑色高跟鞋,八点三十分开工,每天都是这样。她不禁又想起Johnson说的话,这些年她一直呆在自己的comfort zone裏面,一天又一天,本色出演,因为做的是后台,她甚至连一张名片都没有。如果遇见,今天,此刻,或许薛璐还是会对她说:“July,你还是原来的样子。”
她还记得当时薛璐脸上的笑容,不确定这句话究竟是褒是贬,只是心裏觉得“贬”的成分更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