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2章 九爷捡回家的看门狗(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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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柏润歌离开九号公馆,出来‘自立门户’开餐厅以来,到现在其实不过四五年的时间而已。

其实仔细算算,柏润歌在九号公馆满打满算,一共待了也就不到一个月。然后他就出来自立门户了。

但他和凤九爷认识的时间,却已经超过了十年。

严格来说,不是认识的时间超过了十年,而是他被九爷捡回家的时间,超过了十年。

这是连叶灵璧叶董都不知道的事情,柏润歌几乎是和安娜一起被凤九爷捡回家的。

安娜也就比柏润歌早被凤九爷捡回家了几个月的时间而已。

也就是说安娜前脚才被凤九爷捡回家,后脚柏润歌就被凤九爷带回家了。

两个人虽然是前后脚被凤九爷捡回家的,但待遇却截然不同。

安娜是凤九爷捡回家当女儿养的,而柏润歌,则是一条流浪狗,被凤九爷捡回家当做看门狗的。

柏润歌并不觉得有什么委屈的,凤九爷愿意收留他当一条看门狗,让他摆脱流浪狗的身份,他就已经感激至极了。他从不敢奢求自己能有和安娜一样的待遇,可以成为凤九爷家人之类的存在。

只要凤九爷要他,不赶他走,他就心满意足。

能留给凤九爷的身边,这就是柏老板最大的心愿。

柏润歌现在还记得,安娜用奶声奶气的声音问凤九爷:“小歌为什么只住在院子里,从来都不进屋子里呀?连吃饭都蹲在院子里吃,为什么呀?”

而凤九爷是什么怎么回答安娜的。

“这是他自己的选择。”

是的,这是他自己的选择。

安娜被九爷捡回家的时候,年纪尚小,懵懂不懂事儿。可他遇到九爷的时候,已经在社会上流浪了六年。

他什么事儿都干过,小偷小摸这都自不必说,为了吃口饭他还加入了小混混,成了人家的打手。可他身形瘦弱,当个打手都没有办法威慑到别人,只能干干跑腿儿放哨的事情。

大混混看不上他,小混混瞧不起他。

他十几岁的时候,就是跟在慕总身边那个小少年的年纪,他就在台球厅给人家打工了。没事儿的时候帮客人摆摆球,算算账收收钱,跑跑腿儿买点烟,运气好了买烟找的零钱就赏给他了。

有事儿的时候,他就是老板的打手之一。

遇到九爷的那天,台球厅的老板带着他们一群小混混去跟隔壁台球厅干架,两边因为争夺客人经常打架。

他那时候没怎么在意,以为和往常一样,两边互相叫嚣叫嚣,还没动起手呢,警察叔叔就赶到了,两边也就散了。

可那天,他的徒弟,一个才十二岁的愣头青,不懂规矩,以为真的要干架,居然藏了一把西瓜刀在身上。老板和人家叫嚣的时候,愣头青或许是为了在老板面前表现一下吧,抽出刀子就冲上去了。

虽然那是他的徒弟,才十二岁就辍学了,是老板丢给他,让他带带的新人,可那愣头青人高马大的,身材也魁梧的不得了。看起来根本不像是个未成年。

人也莽,力气也大,上去一刀就敲在了对方的脑袋上。

幸好那愣头青第一次比较紧张,用的是刀背,没出人命。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对面一看这情况,瞬间就脑淤血了。两边撸起袖子就是干。

他胆子小,躲在最后边,看到两边干起来了,害怕的跑了。可台球厅是不敢再回去了。第一,他跑了。第二,那傻.逼愣头青是老板丢给他带的新人,新人出了问题,他这个师父得负责。

他害怕的不得了,台球厅不敢回,出租屋也不敢回,就在胡同里窜来窜去。那一天,他遇到了九爷。

九爷和他的师父,一个其实并没有多漂亮的女人,还有扎着两个马尾辫的安娜,三个人住在四合院里。

那时候他太瘦了,太阳一晒,再加上心里害怕,不知道怎么就昏倒了。偏巧,就昏倒在了九爷家四合院的门口。

九爷在院子里扫地,看到他昏倒,扶他进了院子,给了他水喝。

柏润歌至今也不知道自己当时怎么了,反正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要给凤九爷当条看门狗的话,已经脱口而出了。

他到现在还清楚的记得,九爷那时候脸上的表情。

惊讶,无语,嫌弃,不耐烦。

他十岁离家出走开始混社会,在哪里都是给人家当狗。他从没想过,如果不给人家当看门狗,他能给人家当什么。

不是没想过,而是根本就不知道还有除了当看门狗的其他选择。

当年他具体说了,他已经记不住了。

大概就是,如果你肯收留我给我口饭吃,我就会替你家看门守院子,这样一类的话吧。

因为九爷当时挑眉反问他:“你要给我当看门狗?”

那时候他没多想,只想先找个安身之处,不要被台球厅的人找到。

他点头,斩钉截铁:“我会给你当好一条看门狗,最好的看门狗。”

然后九爷就笑了。

那时候的九爷,和他是差不多的年纪。他被太阳晒得黝黑黝黑,黑瘦黑瘦,穿的不破,但是很脏。尤其是站在九爷的面前,他就像是从垃圾堆挖出来的一样。

九爷那么白,细细长长还上吊的眼睛,比台球厅最好看的女孩子,还要红润好看的嘴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