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零四十四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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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澜迷糊中醒来, 感觉到有人在摸她的额头, 她微微睁开了眼, 就看到一张年轻的脸, 正是她现在同寝室的室友杨洋,正坐在床边上关切的望着她, 看到她醒来, 高兴的叫道:“以枚,你醒了!”

诺澜没有说话,她刚刚接收了原主的记忆,脑袋有些昏昏沉沉的,想撑起身子起来, 却感觉全身乏力。

“哎哎, 你不要动!”杨洋一看诺澜要起来, 赶紧把她压下去,一边拿被子给她盖上,还一边说道:“以枚, 你就别起来了,昨天晚上你烧了一晚上,现在虽然退了些, 但还是有些发热。今天

你就在寝室好好休息, 不用上课了, 放心吧, 我已经给你请假了。”

诺澜说道:“谢谢。”

杨洋站起来, 拿起书包说道:“好了, 不说那么多的,我上课快赶不及了,我走了啊,拜拜!”

“拜拜。”诺澜看着杨洋的身影出了宿舍,才揭开被子,费力的爬了起来,去把门反锁了,又进了卫生间,这才放心的进入空间,找了她早先配好的治感冒的药和着一杯灵泉水一起吞下。

等清理了体内排出的污垢和汗渍,身体的力气恢复了,她才裹着浴袍,擦着滴水的头发从卫生间里出来。

她现在的名字叫何以玫,十九岁,传媒大学的大一生。她出身于小康之家,家里父母双全,还有一个收养的哥哥何以琛。而她这次生病,就是因为这个哥哥,何以琛。

何以玫心中有一个秘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她喜欢上了她名义上的哥哥何以琛。本来听他说,他大学的时候是不会交女朋友的,所以她一直把这暗恋默默的埋在心底,谁知道,去年寒假,却发现何以琛居然有了一个叫赵默笙的女朋友。

之后,她因为学校搬到了老校区,和何以琛他们的学校只隔了一条街,所以,她和他们的交集多了起来。三个人常常一起吃饭,一起聊天,一起去图书馆学习,即便是自己就像一个闪闪发亮的电灯泡杵在他们旁边,她也装作不知道的一直继续着三人行。

而且,赵默笙因为她是何以琛的妹妹,也一直对她很好,渐渐的,她居然也和赵默笙成了朋友。当然,这只是表面上的,在她心里,她并没有当赵默笙是朋友,而是情敌,是对手。

要不是因为何以玫一开始就发现何以琛并没有把他是收养的,他们不是亲兄妹的事告诉赵默笙,心里觉得何以琛拿赵默笙当外人,觉得他不是认真的,他们很快就会分开,恐怕,她早就因为他们的情侣关系嫉妒开了。

可是就在昨天,她们三个一起从图书馆出来,分开后她发现自己落下了东西回去找,却看到何以琛和赵默笙在走廊上亲热的接吻,这一下,她再也不能自欺欺人了。

天下着雨,伤心恍惚的何以玫连伞都忘了撑,一路淋着雨回到学校宿舍,当天晚上就发起高烧来,再一醒来,就已经变成了诺澜了。

诺澜上辈子在那么一个玄幻的修仙大陆生活了三百多岁,和张小凡夫妻恩爱,儿女成双,如今换了个世界,即便是封存了那些情感,可是要叫她一下子爱上什么人,或者是去和赵默笙抢何以琛,那却是不可能的。

其实,在诺澜看来,他们从小一起长大,这份感情里面掺杂了太多,亲情,友情,还有年少时少女对优秀男孩儿的崇拜和朦胧的好感,何以玫对何以琛的感情,未必就是爱情。

更何况,人家何以琛已经有女朋友了,而且看样子感情还很好,何以玫就更不应该参合其中。所以诺澜决定以后就当何以琛是哥哥好了,正好,她还从来没有过哥哥呢。

诺澜吹干了头发,看了看她现在所处的这间大学宿舍,简陋的四人间,每一个角落都放满了东西,对于她来说,真是好久没有住过这么狭小拥挤的房间了。不过以她现在的学生身份和经济状况来说,恐怕还得在这里住一段时间了。

整理熟悉了一下自己的个人物品,诺澜换了身衣服,揣着手机钱包准备出去转转,顺便吃点东西。

大学附近必定有一条好吃的美食街,诺澜现在的学校也不例外,根据鼻子闻到的香味,诺澜选了一家不错的餐馆进去填饱肚子,然后打包了一些甜点回去给室友们,毕竟她生病了,室友们也挺照顾她的。

转眼一个星期过去了,诺澜这段时间忙着熟悉新的课程和校园生活,也没有和何以琛、赵默笙他们见过,不过今天她突然接到何以琛室友向恒的电话,说何以琛进医院了,叫她赶紧过去。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哥他怎么会进了医院?”诺澜一到医院见到向恒就问道。

向恒说道:“哎呀,这件事说来话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