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大风,立秋
我一上数学课就犯困。我拼命掐自己手心,可是没用,睡意像泛滥的洪水,用不了几分钟就能把我淹没。可我不是存心这样,我也想好好听课,我控制不了自己,太苦恼了!
哥哥就不会。他说他一上数学课就精神抖擞。做数学题时,那些答案好像会自动跳到他眼前。他一定是在气我!
可我不得不承认,哥哥比我聪明好几倍,他总能在学校里名列前茅,奖状多得抽屉里都塞不下。他也比我用功,高考前那段时间,他吃过晚饭开始做练习卷,一直能做到深夜十一二点。我说好了陪他,主要是帮他赶蚊子(爸爸在门口种了很多花草,夏天成了蚊子窝,他也不肯拾掇掉),但一过九点我就开始打哈欠,一个接着一个。哥哥就接过我手上的扇子,催我去睡觉。他能考上重点大学,我一点都不觉得意外。
哥哥什么都比我优秀,只除了一点,他太在乎别人对他的看法。
有时侯我会想,他读书这么用功,不见得是因为喜欢(有哪个小孩会真的喜欢学习,不喜欢玩呢?),他想让爸爸妈妈开心,让他们为他自豪。我们还很小的时候他就这样,比如暑假里,爸爸同时要求我们俩写毛笔字,每人每天十张。我写了两张就觉得没意思了,哥哥却能不折不扣地写完,等爸爸晚上回来检查。爸爸如果表扬了他,他会高兴一整晚。
哼,有什么呀!爸爸忙自己的事还来不及呢,他只是随口称赞两句而已。我觉得哥哥有点讨好大人的心理,我就不会那样。别人表扬我也好,批评我也好,我还是我自己,我才不会为别人活着呢,为爸爸妈妈也不行!
不过即便我考试成绩再差,手脚再笨,爸爸妈妈也从来不骂我。七岁那年,我在外面玩的时候把钥匙给弄丢了,妈妈却怪哥哥没有照看好我。他们总能为我找到失败的借口。这种时候,我就觉得哥哥有点可怜,不过他从来不会因此对我耍脾气。
嗯,哥哥其实对我挺好的,一直很好。我同学聊天时经常抱怨在家里和兄弟姐妹吵架争东西的事,但哥哥什么都让着我。爸爸妈妈给我们买礼物,我的也总是比哥哥的多,哥哥从来不妒忌。
哥哥告诉我,小时候邻居婶婶在他面前挑拨说,如果妈妈生出来的是小弟弟,他们就不要他了,所以他一直祈祷妈妈生个妹妹,结果他如愿了!他觉得我这个妹妹是他求来的,所以格外珍惜。
“菲菲,我会照顾你一辈子的。”哥哥有次偷偷对我说。
——摘自《林菲日记》
七月上旬,雨季还没结束,湿润的空气仍在搅来搅去,房子里到处泛潮,被褥散发出难闻的气味,又没有阳光可以杀菌。所有东西都沾上了一层黏糊糊的气息,包括心情。
郗萦睡了个长长的午觉,爬起来时,睡意仍浓稠,需要一杯清茶将意识唤醒。
宗兆槐喜欢喝茶,郗萦有时也跟着喝一点,感觉不错,现在她也开始搜集不同的茶叶,品味口感。
她站在窗边,慢慢啜饮一杯绿雪芽,思考怎么打发这一天余下的时光。她不太想去画廊,最近淡季,有时坐一整天也不见有客人上门。她不反感在散发着淡淡的画料味的空寂之地度过一天,问题是她已经连着三天都是这么过的了。
书画院昨天晚上她才去过,跟老师们吃了顿饭,喝了不少酒,现在回想起来,后脑勺仿佛还有些疼。
喝完两杯茶后,郗萦决定去一趟大学城旁边的图书馆,她答应了慧慧,下次上课时带一本梵高的画册给她看。
这是一家私人图书馆,位于大学路尽头,独门独栋,青砖砌成的长条形建筑,每面墙上配黑色铁框窗户,敦厚庄重,几乎没有装饰的余地。
大门外搭着凉棚,供人喝茶看书,窗台下围了一圈黄杨灌木,上面爬满茑萝和紫茉莉,这个季节正开花,艳艳地连成一片,随便截取一处就是张好画。凉棚对面是个人工湖,湖边的水竹芋繁茂翠莹,枝头堆满紫色的花朵。
图书馆分上下两层,布局紧密。这里的书主打文艺和社科,可售可借,藏书多,也较新,郗萦常能淘到惊喜。
艺术分类在二楼,靠窗,是个不错的位置。画册琳琅满目,梵高、莫奈、马蒂斯,肖像画、风景画、宗教画,印象派、抽象派、立体主义。
郗萦抽出一册梵高的作品,随手翻看。
梵高用色鲜亮明丽,笔下的植物毫无安闲文静的气息,它们总是处于流动生长状态,让人心生不安,又挪不开眼睛。秦霑最欣赏梵高,也总是为他的时运不济感叹。
她翻到菲利克斯—雷伊医生那一页,默读下面的注释——
“1888年年底,割掉自己耳朵之后的梵高被送入当地医院,报纸大肆报道这个外来画家将割下的耳朵送给妓女一事……梵高内心充满痛苦,但工作能让他得到一定程度的解脱,他为自己的医生创作了这幅肖像画……”
身边有人走过去,又倒退回来,郗萦没有在意。直到那人停在她身边,与她搭讪:“你也喜欢梵高?”
郗萦抬头,见到一张似曾相识的脸,单根眉毛微微挑起,表情友善、欣喜,又充满好奇。
她愣了四五秒,终于想起来此人是谁——那个在巷子里支棱着三脚架拍花草的摄影师。
他比上一回见面看上去要年轻些,也许是刚理了发的缘故,当然肯定算不上小伙子了,年龄在三十到四十之间,生活大概比较悠闲,没在他脸上留下任何悲苦的痕迹。撇开主观好恶,这男人长得还是挺不错的,在人群里算得上出挑。
他望着郗萦,笑容殷切,似乎希望得到某种认同,也可能是谅解。不过郗萦却有种感觉,这幅刻意表现出来的友善神情不适合他,如果能除去那一脸笑容的话,他的男性魅力也许会更高一些。她想象男人耐心劝导模特儿时压着脾气的情形,可能还会掏出一两个玩具费劲地逗弄不听使唤的婴幼儿。
郗萦眼角的笑意被对方捕捉到了,他欢欣鼓舞地向她伸出手,“你好,我叫邓煜,没想到咱俩又见面了。”
郗萦不想和他握手,尽管他的手还热情地伸在她面前,不容拒绝的姿态。
她完全无视,淡淡地回了声“你好”,没有报自己姓名,也不打算与他作深入交流。郗萦从小就被母亲警告,对陌生人,尤其是男人,要保持相当程度的警惕。
男人并未因为她的失礼而尴尬,眼见她是不打算跟自己行礼了,便潇洒缩回手,若无其事地说:“我也喜欢梵高,他用色大胆,而且有东方风格,《星空》和《黄房子》虽然很经典,我更喜欢他笔下的花和树,比如这幅《枝上杏花开》,是他送给刚出生的侄子的。”
郗萦快速翻过那页,不过这没能阻止邓煜如数家珍般的介绍。
“梵高活着时很惨,一辈子就卖出去过一幅画……就是这幅《红色葡萄园》,不过在他死后一百年,他的《鸢尾花》拍卖出了5300万美元的高价,可惜,他无福消受……”
郗萦合上那本梵高画册,往腋下一夹,又一个无礼的动作。她期望这样能让对方识趣退开。目光从书架上扫过,她又抽出两本,一本塞尚的,一本莫奈的,她打算撤了。
那个叫邓煜的男人并没有被她冷淡的态度逼退,他继续热情地跟她说话。
“塞尚的画本你最好选这本,质量更好一些,收的作品比较具有代表性——你是f大的学生?艺术系?”
郗萦终于转头问:“你看我像学生吗?”
邓煜乘势仔细打量她,“那么是……老师?”
郗萦笑着摇头,这种搭讪方式也太俗套了。她抱着三本沉甸甸的画册往楼梯方向走,邓煜紧跟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