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行!我们欢迎!那人家一个省机关的大处长愿意——那他能愿意到咱这样的公司来吗?方蓝云哪!你可别这么说!我可是看好你这个公司了!你这个公司前途无量!啥大公司不也得有这么个发展过程嘛!
秦校长,那样,你说的楚处长的情况我知道了!这一段儿,我们公司不是才搬家嘛!有点儿乱糟,待我们收拾收拾,弄利索了我给您打电话。到时您再跟楚处长说,向楚处长介绍介绍我们公司的情况,也征求一下楚处长的意见,如果楚处长真就愿意到我们公司来,我们真诚欢迎!
哎呀!还征求啥意见!——也行吧!也是!咋也得把你这个公司的情况跟他说一说!
当时,方蓝云应该是口头答应了,但并没有立时操作,这个事儿生拉放了好几个月。方蓝云所说的才搬家是个原因,但并不是全部。另有原因应该是事理使然——任啥事儿一旦拖起来,变化机率就有增加的可能。这样看来,那应该是方蓝云并不就是发自内心地欢迎楚维仑到她这个公司来。寄希望于秦校长和楚维仑可能由于等不及而另择门户。要说,是公司眼下不缺人手吗?那肯定不是!既缺人手,楚维仑又是经济管理部门的处长——省一级机关的处长,年富力强,这应该是打着灯笼也难找的人才,方蓝云咋还要拖一拖哪?说起来,这还真就是个挺复杂的事儿!里面的道道儿多着哪!是不是还有悠一悠,沉一沉,抻一抻,这样才显得象回事儿,别让人家看咱们轻飘飘的意思在里面,那就不得而知了!
那,除了这些,还有没有别的啥拿不到台面上来的原因哪?这个事儿可就只有方蓝云自个儿知道了。方蓝云觉得,楚维仑在校时就是校学生会宣传部部长,毕业后又到省里机关工作了这么多年,现在又是个处长,干事儿应该是没问题的。但有些事儿谁又能说得清呢?他到底具有怎样的实际能力是回事儿,长期在机关工作必然会形成一套机关的行事风格和习惯,冷不丁到企业来,能合牙吗?别再一身官气,这个那个的,那可就麻烦了!最好能两下儿见见面,人怕见面树怕扒皮,不就这个理儿嘛!要说见面,那也不是啥难事儿呀!见就见呗!既然秦校长从中搭桥,那就请秦校长约一下楚维仑不就结了!可方蓝云觉得两下儿见面这个事儿不能立马操作,更不能由她来提议。这里面的事儿,那要是说起来可就有些微妙了!见好了当然好,见不好了,那咋跟秦校长交待呀!
这么多年过去,她不但对楚维仑有印象,而且印象清晰。时至今日,她还清楚地记得她第一次见到楚维仑时的情景。那,为啥当秦楚问她时,她却说没啥印象了哪?这个,她自个儿也说不清。或许,她的潜意识即时提醒了她,告诉她,说没印象要比说有印象更好一些?对事情的处理更有主动权?不得而知。
她第一次见到楚维仑是在读大三的那一年,深秋,一个清朗的早晨。
太阳从东方升起,把亮亮的光向大地抛撒,原本由一层浅灰色雾气笼罩着的校园明亮起来。古老的建筑受到褐色树木枝干和已经老绿的大红的紫红的金黄的植物叶片遮掩,只露出爬满藤蔓植物的高高墙壁和浮凸于檐顶的花卉物象。铺陈于校园偏西一侧路两边的银杏树林灿烂金黄,壮丽耀眼。
方蓝云在路边的一条长椅旁停下来,这是她晨读的老地方。这个地方可是经她细致观察精心挑选的。大学的四年时间里,春夏秋三季的大多数早晨,她几乎都在这儿度过那么一两个小时。长椅的背后就是宽宽的植物带,草地上栽种着各种灌木,大多是能开花的灌木。她喜欢花,但局限于观看花的颜色和花的形态,品嗅各种花卉散发出的气息。植物带上栽种生长的灌木,她就认识一种,叫作丁香。这种植物开出的花,会散发出很浓的香气。
这个地方也是校园视野最为开阔的地方,在这儿几乎能看到校园的整个东部和南侧。
脚下的柏油路东西走向。路的东向,几乎靠近校园围墙的路的北侧,坐落着学校办公楼。西向,经过哲经楼和校图书馆,可以到达校园西侧那铺陈于道路两边的银杏树林。坐在这条长椅上,可以看到学校操场的一部分和学校食堂,还能看到学校礼堂。
方蓝云用拿在手里的深蓝色毛线手套弹去木椅上沾满露水的落叶,放下抱在怀里的两本厚厚的书,从衣兜里掏出一块手绢铺在木椅上,坐下来。
秋天!
方蓝云侧过身向东边看过去,眨了眨眼睛,眯缝起来。下端微微发红的太阳正挂在树梢顶端。她遂睁大眼睛,看在两旁树木相拥下伸展过去的路的远处。接下来,她让自己的眼神远近逡巡。一些不愿糗在寝室里的学生在踱步晨读,静静的。一些学生在晨练慢跑,不时可见一两个男生,或者一两个女生,再或者一两个男女生,一群男女生嘻哈地在面前跑过。一些看上去并不是学生的人,散步,疾走,或在林木间一块光溜的地面上打拳,练剑,——这些应该是学校的教职员工。还有一些人,或悠悠哒哒,或急匆匆地走出学校去,从手里拎着的家什上看,应该是到校外街上买早点或到早市买菜去了。
校园外大街上的车来人往声响早已经传到校园里来了。
一个人出现在柏油路的东向,应该是刚从学校办公楼走出来。就是距离那么远,仍然看得出那是一个高个子的人。那人步履舒缓,向西走过来。越走越近,方蓝云终于看清了走近前来的那个人。那人穿着一条深蓝色西裤,一件米色夹克衫,一双黑色皮鞋。一张脸洗得很干净。那个人一点儿一点儿地向她走过来,到得她右前方不远处时向她看了看,看到她也在看着他,便微微笑了一下,向她点了点头。点头过后,遂转过头去,看向别处。走过她面前时,那个人再次向她转过头来,微微地向她含了一下头,这才移开眼神儿从她面前走过去。
方蓝云觉得那个人的眼睛很亮,眼神儿很温和。
她看到了他,他也看到了她。
那以后,她又看到过他两次,一次是在校园里,一次是在学校的大礼堂。在校园里的那一次,她和他距离较远,她有点儿说不准他看没看到她。在大礼堂的那次,她看到了他,但他肯定是没看到她。那是一次报告会,他拎着个照像机,台上台下地忙活。她问挨着她坐着的一个同班同学,那个照像的是谁呀?啊?啊!中文系的!是校学生会宣传部的部长!你没看这照一下子那照一下子嘛!咋?印象不错是吧?——嗯?
方蓝云觉得,楚维仑对她应该是没有印象了。多少年以前在学校里见上的那一面,算不得邂逅。在一个学校里读书,谁和谁碰着了,遇上了,那都是可能的,这并不能说明什么。他是冲她笑了那么一笑,点了一下头,可这么多年过去,谁还会记得多少年以前在学校里冲着啥人笑了那么一下,点了一下头哪!事儿就是这么个事儿,可人世上的事儿有多少是能够说得清的呢?那要对一件事儿或者一个人记忆久远,那得是那件事儿或者那个人给以了足够的刺激,让人印象深刻。刺激不够,印象就不会深刻,印象不深刻,记忆就不会久远。那,这么说起来,她之所以还记得他,记得他与她的第一次相见,是因为她对他印象深刻啦?(记住全网小说更新最快的枣子读书:www.zhaozhi.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