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可以,我朋友送我们到机场,我爸爸会在上海那边接。也没有很多东西。”
他沉默了一下,说:“好的。我暂时没办法回来。如果急的话,我会把需要的东西交给律师,授权书或者别的什么,你肯定比我清楚,你今天下午就可以跟他联系。”
我回答:“谢谢,再见。”
他也说:“再见。”
当天下午,他的律师给了我正式的授权,明示享有共同监护权的一方同意另一方把被监护人带出境。不过那份东西不单是那么简单而以,上面仔仔细细的列明附加条件,比如:在国外逗留多长时间(要有两个人往返的机票作证明),每隔多久通一次电话,另外还要求我为这次旅行提供抵押,房产外加银行户头。我不知道那究竟是Lyle自己的意思,或者是他接受了律师的建议。抛开一本正经的法律术语不提,那些条款让整件事情看起来跟小学生在桌子上画三八线差不多,同时又多少显得有点酷。我全部照办,不管怎么样,我走定了。
本以为我们会在九月十七日再见,因为那一天是分居满一年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签字离婚的日子。不过,十四号上午,我接到MacDenton的电话,跟我说,Lyle人在苏黎世,还要一段时间才能回来,他那方面的律师打电话来询问,是照原来的计划十七号签字,还是等一等,直到他回来。我回答:“照原计划。”
签字的场面没什么特别,两个人甚至都用不着见面。我在MacDenton律师行的会议室里签字,Lyle隔着一个大西洋和六个小时时差,所以,用的是传真。
于是,九月二十一日下午三点多,带着Caresse在JFK机场登机的时候,我刚好过了二十七岁的生日,也刚好了结了我的婚姻。我们要坐差不多十四个小时飞机,在北京首都机场转机,到达上海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晚上十点多了。这条路线跟我五年之前初到美国时走的刚好相反,那个时候是上海——北京——纽约,然后坐长途汽车到波士顿。走出国际到达口的时候,我甚至有点紧张,怕看到爸妈会哭,但事实是,隔了太久了,就不会再哭了。
我跟爸妈拥抱,把Caresse介绍给他们,这还是他们第一次看到这个小朋友的真人。刚开始Caresse还是笑笑的,但无论如何都不让外公外婆抱,碰一下也不可以。但他们总想抱她,她索性放声大哭起来。几次这样下来,大人们也只好放弃了。
“这样哭法,马路上人家看到还以为是拐来的来。”我妈有点不高兴。
第一夜,因为时差的关系, Caresse很是兴奋,坐在床上玩了大半夜。快到两点,才在我身边睡了。我还是睡不着,在房间里乱转。我出国之后,爸妈搬过家了。我和Caresse睡的是留作客房用的一间屋子,完全陌生的房间。没有衣橱,沿墙一溜书橱,摆得都是平常不太用到的书,只有那里有一些我熟悉东西:我小时候的影集,上中学时同学间寄来送去的贺卡和信件,还有一纸盒旧玩具。裏面有一只发条水晶球,我很小很小的时候是我外婆梳妆台摆设,应该是她年轻时买的,裏面是一匹身披鲜花的白色旋转木马,摇一下晶莹剔透的雪花扬起来,再很慢很慢的落下。原本只要上紧发条,还会演奏鲜花华尔兹,那个曲名用德语写在底座下面,很久以前就被我弄坏了,只会发出嗒嗒的声音。我看了它很久,不能相信自己曾经弄坏了这么美的东西。
第二天我和Caresse还是日夜颠倒,昏头昏脑的样子,直到下午三点多午觉睡醒才又精神了。起来的时候,我爸在客厅接电话,拿着听筒,含含糊糊的说:“没有,工作忙吧,呵呵呵呵。”猜得到电话那头是在问我有没有带老公回来。
等他电话挂掉,我说:“谁要是问起,就实话实说吧,又不犯法。”
爸爸点头,妈妈说:“你奶奶高血压,要气死了。”
这是个大家族,表兄堂弟的数不清的亲戚,往上数三代也只有一个嗜赌的堂房叔叔离过婚,而我曾经是这一辈儿里最好的。我们正商量着要不要索性大大方方的把我的婚姻状况讲出来,结果却是多余的,尚在彼岸的Victoria已经免费替我宣传过了。我不太清楚最早的版本是怎么样的,反正甲告诉乙,乙再说给丙听,慢慢的也不知道原来是怎么说得了。有个亲戚很关切的看着我,问:“现在怎么样了,事情都处理好了吧?”我以为他指的是离婚,就说已经好了。搞了半天才明白,他听到的版本是,我在美国被人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