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三天反覆的高烧之后,Caresse慢慢好起来了。退了烧,她立刻又精神起来,红疹开始出现在头颈和胸口,迅速蔓延到背、屁股、胳膊以及腿上,像细细的沙粒洒在皮肤上面,似乎并不很痒,只是看起来有些滑稽。又过了两天,疹子就差不多退干净了。回过头来看,短短几天里的事情对我来说好像有一年那么长。原本以为是场灾难,却也不过就是小朋友当中最常见的流行病。可能有一天,我也会不以为然地对Caresse说,不要紧的,不过就是玫瑰疹而已。
住院的那几天,我延长了假期在病房照顾她。她烧退之后,就回到Park Avenue的那个家里去了,那个礼拜她归Lyle带。不管她在哪里,我还是每天去看她。多数是下班之后,有时还加上午休的一小时。但不管是几点钟,我总会碰到Lyle,可能他也因为Caresse的病修改了自己的时间表吧。他既没说我不该来,也没表示欢迎,表现的就好像理所应当,我们两个就应该在那里,一切只为了那个小朋友高兴。
又一个周末来临,交接小孩的时候,我们又匆匆见了一面。那个时候,我们刚刚开始实行一种新的交接办法。因为Caresse慢慢懂事了,为了让“交接”显得自然一点,每当那个时候,我们总是约在公园、游戏场,餐馆或是售卖玩具的商店,就好像妈妈带宝宝去玩,玩累了爸爸带宝宝回家,这个样子。所谓专家告诉我们,很多有小孩的离婚家庭都是这样做的。虽然在这个离婚家庭,更多的时候,是妈妈和保姆在交接。
那天天气不好,我们约在麦迪逊大街的一间玩具店里。出租车只能停在街对面,下车穿过马路的时候,我就看到他们了。贴满动物图案粘纸的橱窗玻璃后面,Lyle就站在那里,Caresse在他身边,两只胳膊抱着他的一条腿,抬头看着他,好像咿咿呀呀的在跟他讲话,口水蹭在他裤子上,他很开心的笑起来,用手里一条纱手帕帮她擦掉。
我推门进去,他看到我,低头对Caresse说:“看,妈咪来了。”
小姑娘朝我挥手,冲过来要我抱,我抱起她,问Lyle:“她刚才在跟你说什么?学会什么新词了没有?”
“她说,今晚我们跟妈咪一起吃饭好不好?”他说,在我开口之前补充,“我们三个。”
“恐怕不行,我还有事情要做,”不字脱口而出,理由却还没编好,晚上我要带Caresse,不可能去加班、剪头发或是看电影,说出来也没人信,“我是说,我跟别人约了吃晚饭。”
“好的,没事。”他没看我就回答。
给Caresse买了一套四只森林小伙伴玩偶之后,我们从店里出来,拦下一辆出租车,告别分手。我坐上车,Lyle把手里那个装宝宝用品的大包交给我。那是一个黑色的四十五公分宽的大手袋,曾经是我的过夜包,结婚之前要是在他那里过夜,我总是带着这个Chanel的羊皮大口袋。那个尺寸,我拿着像个旅行袋,他拿似乎更合适……我一路胡思乱想,不知道为什么会想起那么多以前的事情。也不能确定,哪些事情是他故意要我记起来,哪些是我自己想要去回忆的。
接下去的那个礼拜,是Caresse病好之后第一次到我那里过夜。人家说,小孩子生一次病就会变得任性一点,绝对是真的。而且。直到那个时候,我才逐渐意识到自己在Caresse生病的那段日子里开了个坏头。既然我可以跑去Lyle那里看小孩,他也开始时不时地不请自来,按响我的门铃。
周二晚上,他穿着礼服出现在门口,跟我说他正好在附近,带了蛋糕给Caresse,抱着她在客厅里跳舞,在玩具钢琴上弹Eyes on me给她听。直到九点钟她上床睡觉了才走。我在门口暗示了一下,他这样突然来了,我觉得不方便。
我说:“我没记错的话,今天是星期二,你来接Caresse要等到星期六。你要秀父爱也不急在今天。”
他回答得很坦然:“我突然想到那天在飞机场的事情,说老实话,由旁人来做此类爸爸该做的事情,我不是很舒服。”
“你说折纸飞机?”我笑了,“这不算是只能由爸爸做的事情吧。他是我是朋友,而且他做的飞机的确飞得比较远。”
“随你怎么说吧。”他说完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