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去春来,蝉声聒噪之际,已到盛夏。
我读的是三年制,临近毕业实习,许小冉租房去了校外,陪姚若华考研,顺便在他们学校附近找了一份工作。
我受伤的腿完全好了,只是不能剧烈地蹦跳,但不影响正常生活,去年我拄着拐杖去网吧打工,史叔叔坚持不同意,没办法,我又养了一个月,才去医院拆石膏。
林静湘倒是稀奇,夜晚几次喝醉了给我打电话,唠叨起小时候的事。我送林静湘回家,才知道闫丽和林东明又生了一个孩子,已经一岁了,林东明他们两个人的心思全在孩子身上,因此忽略了林静湘,林静湘过得并不好。
周五,林静湘意外地约我见面。
这个夏天的夜晚,我常常梦到陈锦墨对林静湘表白的那天。
栀子花开满了小区后面的柳迎河畔,陈锦墨打电话跟我说,要让我见证神圣的一瞬间,我穿着葱绿的碎花裙,踢着小石子,来到与他约定的地点。
栀子飘香,晚风习习,天际边橙色的夕阳款款落下,半边的江水都被染成了红色。
少年身上散发着好闻的柠檬清香,他穿着崭新的白衬衫,捧着一束红玫瑰,站在我面前,郑重其事地要我听完了一段话,然后表白。
他说,在所有物是人非的风景里,我最喜欢你,我想把这世上最好的一切都给你,你准备好了吗?
在我愣愣地看着水里的夕阳,脸红得像天上的红云时,陈锦墨一把拉起我的手,激动地问我:怎么样?湘湘会喜欢吗?我这样的表白土不土?你快告诉我!
我的“我也喜欢你”卡在喉咙里,生生地咽了下去。
他给我的惊喜,是要对林静湘表白,而我,只是突然提前演练的“替代品”和观众。
再次听到他的这番话,是在半个小时后。
我站在河畔边供行人休息的凉亭里,听到他嘴唇一张一合地说话,看到林静湘红着一张脸,像我那般诧异感动,唯一不同的是,她有资格轻轻点头。
林静湘抱着那束花,陈锦墨高呼一声抱起她在原地转,夕阳红得像我泣血的心,这么说或许夸张了点,但在十七岁的我眼里,那就是天崩地裂的惨事。
那天也是我和林静湘的生日,我就像一个小尾巴,跟着他们混吃混喝,过了一个生日,美味的食物填补了我内心的难过。
所以,从十六岁到十七岁,短短一年能发生多少事?答案是,它足够让我从天堂跌入地狱。
大排档里,男人们光着膀子吹着啤酒瓶,大风扇发狂地转动,送出一阵阵凉爽的风,林静湘坐在我对面,沉默地吃着眼前的烤串。
“你不习惯?”她油乎乎的嘴唇,已经看不出口红的原色,扔掉一根竹签,顺着我的视线,打量着脏乱的四周。
“没,以为你瞧不上这种地方。”我拿起醋和盐,洒在面前的碗里,林静湘怎么会来这种小吃摊?我以前没看出来她这么亲民。
“你以为?呵呵,说到底你们都不知道我喜欢什么。”林静湘的头发已经长至肩膀,很小的一束扎在脑后,她看起来瘦了很多。
“欸?你文身?”我看到她手臂上文着一朵黑色的玫瑰,衬托得她皮肤更加白皙,我咋舌,“痛不?”
“痛个屁,没心裏痛。”林静湘问老板要了两罐冰啤酒,“嗤”地开了一罐,放到我面前,“范思哲那混蛋跟别的女人跑了。”
“啊?”我听到了这爆炸性的新闻,被她弄得一下子没接上话。
“我怎么遇到的都是混蛋,一个两个,全是。”林静湘骂骂咧咧,几下就干掉了半罐啤酒,她碰了碰我的罐子,“你不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