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辛侯与扶风虔顿觉晦气让人赶紧把尸体给烧了免得出事,同时对视一眼。
盗趾要突围,竟然用的假精锐。
怎么品都不对呀。
瘟疫可不是闹着玩的,若感染上,哪怕原本是百战精锐,战力也会大打折扣。
这莫不是个幌子?
不过两个时辰乔便带人突围第二次,再次被挡了回去,留下的尸体里还是有染了疫疾的,哪怕是没染疫疾的,面黄肌瘦,身上都没几两肉,完全看不出是精锐。
仔细想想,之前奴隶们打得那么厉害,好像完全是乔的功劳。
盗趾这员大将太过生猛,力大无穷不说,生命力还格外顽强,身上都被箭戟扎成刺猬了还能活蹦乱跳的。
这种怎么打都打不死,永远都比任何人活蹦乱跳的怪物出没于战场,仅仅是存在就很能打击敌人的士气,增长己方士气了。
扶风虔忍不住狐疑:“那奴隶乔当真是人族?”
人族中生命力最顽强的便是巫女,但总感觉,传说中的巫女,生命力也不如乔。
高辛侯道:“并未听闻哪族有此等生命力。”
元洲大地上的几个种族更多的还是寿命和外形差异,生命力,差得不大,反正没哪个能入乔这般被重点照顾,始终活蹦乱跳的。
怀疑着乔是什么物种时,两人给盟军都去了消息,提高警惕。
若乔不是真的突围,只是幌子,那别的地方很快就会发生点什么了。
乔一而再后很快就来了三,高辛侯与扶风虔再次将人击退,同时确定了一件事,乔不是真的突围队伍,太掺水了。
没有人绝境突围时会用这么掺水的一支队伍,绝境突围,只恨不能全是精锐,都是宁缺毋滥的。
乔的突围队伍看着虎虎生威,非常非常靠谱,靠的是乔的武力以及那些假精锐的悍不畏死。
兔子急了也咬人,何况一群求死的兔子,迷惑性很强。
高辛侯与扶风虔重新悠闲的坐了下来。
在他们这边这么折腾,显然盗趾真正的突围目标不会他们这边。
不出所料,乔第三次被打退后没多久他们便收到了消息,差不多同一时间西门那边也有队伍突围,比起乔这支队伍里完全找不到盗趾的影子,那支队伍倒是找到了盗趾的身影。
唐国与季连侯的军队守的是西门,发现盗趾就去追了,同时也通知了盟军派人去帮忙。
盗趾突围带了差不多两万。
这个时候还带着一块突围的必然是整个奴隶军十数万大军中的精锐。
唐侯派来的将领狐射与季连侯一方面是不想损失太多,另一方面也是担心真的啃不下这块硬骨头。
高辛侯与扶风虔纷纷庆幸自己之前扛住了,没喊援兵,不然把别的城门的援军喊来了,盗趾就真得风一般跑没影了。
一边庆幸一边带了一部分兵力去支援。
高辛侯与扶风虔赶到时狐射与季连侯正将盗趾困在昧水边。
昧水不是漓水这种流经数州的大河,但也不是小河,下游河面及其宽广,有二三十余里,没船过不去。
哪怕有船,也不过几艘,不可能让两万多人过去。
盗趾非常硬气的将手下寻来的船给烧了。
“吾带兄弟征战至今,为的是为奴隶寻一条生路,如今将兄弟们带到了这般境地,是吾的失误,怎能弃兄弟独走?趾誓于兄弟们共存亡,要死大家一起死!要活,大家一起活!战!战出一条生路来!便是不能生,便拉敌人同死,拉一个不亏,拉两个是赚!”
“战!”
“战!!”
“战!!!”
扶风虔与高辛侯一来便看到奴隶军这气势,不由一怔。
如此绝境,便是贵族精锐组成的战车兵团都不可能还有如此士气,这些卑贱的奴隶是怎么做到的?
高辛侯最先回过神来,嗤道:“不过螳臂当车罢了。”
蝼蚁挡不住大象的蹄子,但也有个词叫兔子蹬鹰。
兔子是鹰的食物,搏命的一击能蹬鹰,蝼蚁难道啃不掉大象的蹄子吗?
盗趾给出了答案。
能!
盗趾带的两万兵马,无一投降,每一个都抱着拉一个够本,拉两个是赚的心态血战至死。
联军是踩着尸山血海一步步靠近盗趾的,为了走到盗趾面前,不算贱民与徙卒,便牺牲了万余甲士。
汇合而来的大军有十五万,十五万打两万打出这么个结果,士气简直没眼看,让人怀疑盗趾率领的奴隶氓庶和他们率领的究竟是否一个物种。
更郁闷的是这并非结束,还有盗趾等待被击败。
武道境界越高,个体的武力就越强大,但能够达到第三重的都是宗师级别的,哪怕原本不是身居高位,成为宗师后也会被列国邀请,给予非常高的待遇。
也因此,除了千年前与别的种族的超级大战,人族的宗师更多的是做为具备很大威胁的战略武器使用的,哪怕是出现在战场,也是做为将领指挥军队,或是与灭国战时负责对付敌国的宗师,反正不会在战场上如小卒般与普通士卒战斗。
一个第三重的宗师能否被小卒击败?
没有人知道。
一个第三重的宗师需要多少军队才能击败?
宗师肯定是打不过军队的,打得过那就该怀疑这位宗师是否超出了凡人的范畴。但军队也拿宗师没什么办法,人打不过还不能跑吗?宗师要跑,除非拦路的也是宗师,不然还真拦不住。
那么,一个宗师不跑,军队需要牺牲多少普通人才能击败他?
答曰:一千两百一十五人,七十五人为徙卒,其余皆甲士。
盗趾将自己的军队分成了若干支,让他们一支接着一支的冲向敌人,如同波浪,绵绵不绝。
嘱咐完了后便不再过问什么,战争到这份上也不需要什么指挥了。
盗趾将一圈武器插在了自己的周围,围了一个圈,然后就一直在养精蓄锐,闭上眼调息,争取将自己的身体调整到最好的状态,哪怕跟随反叛的奴隶们一个个被杀死也不曾分心。
然而奴隶们只要一回头就能看到盗趾在那里,哪怕对方岿然不动,亦是心安。
直到身边的军队都牺牲得差不多时盗趾才终于起身,随手拔出一柄长戟,指向因为一路打过来损失兵马不下万余的联军。
“我在这里。”盗趾说。“大好头颅,待君子们来取。”
就看你们有没有能耐拿。
盗趾的战力是已经被无数国族证实过了的,且这是战场,联军将领们纵是不忿,也不会失去理智的冲上去和盗趾拼,死得一定不会是盗趾。而且,蒲阪要求抓活的,盗趾所作所为太过没天理,必须处以极刑,除了极刑之外的任何死刑都是便宜他。
诸侯们也想趁这个机会检验一下宗师级别的战力在战场上有多大威力。
派精贵的强大武者过去,最初或许有这个想法,但在发现盗趾带的两万兵马中有众多染疫者后,联军的高层便一点都不想踩那尸山血海了。
尸山血海并不可怕,但血海有一部分是从染疫者身上流出来的那就很可怕了。
最先冲上去的是徙卒。
本来应该是从周围抓来的贱民的,但方圆百里的氓庶早就在漫长的攻城战中做为消耗守军的肉盾消耗得七七八八了,剩下的也在方才的战斗中消耗光了,只能上更高级些的徙卒以消耗盗趾的力量。
快崩溃的徙卒不想动,他们从未见过如此悍不畏死但敌人,而那个男人是那群疯子的头狼。
做为友军的弓手一轮齐射,杀了不动的人,徙卒立刻便有了往前冲的力气。
众人很快就明白为何盗趾在自己周围插了一圈的武器。
再锋利的武器,连杀几十人后都会没法再用,需要找个匠人修修,但战场上不会有匠人修武器的。
杀鸡屠狗般杀了数十人,徙卒们终于彻底崩溃了,凄厉的叫着,跳进了滔滔昧水。
盗趾无悲无喜的扔掉了没法再用的长戟,拔出一杆长戈。
奴隶不是人,氓庶又何尝是人了?
“还有谁来?”
赤色的昧水边,一时寂然。
很快就有徙卒甲士动了,不动也不行,身后有兵戈,若是逃跑,他们在老家的家眷会沦为罪奴。
而且,能成为披坚执锐的甲士,纵不是贵族,也是有血统的人,见一贱奴震慑了众人,无法不愤怒。
愤怒带来勇气,可惜在盗趾面前不够持久,走到盗趾面前时便已消耗的差不多了。
随着尸体的堆积,盗趾很快就脚不沾地了,他也不挪地,挪地会损耗气力,因而只是将剩下的武器卷到了身边,再用一截断矛像撑窗般从后撑着自己,抓紧每一息的时间调息,用最省力气的方式将一个又一个敌人斩杀,力求将每一分力气都用在刀刃上。
当杀死第一千两百一十五人后,盗趾的长矛掉在了地上,没力气了,拿不动兵器了。
盗趾很干脆的坐在了尸堆里来俘虏自己,目光望着东方。
燮、乔,老子都将大半联军给引过来了,你俩要不能将没染疫的人都带出去,老子便是做鬼也不会放过你们。(记住全网小说更新最快的枣子读书:www.zhaozhi.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