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了一个月,在游医来检查牛群和收货时,叔麦私下里问他,山寨能不能杀了封君,然后像管理山寨一样管理这里。
游医用一种惊奇的眼神看着叔麦。“你为什么会这么问?”
“山寨做得到的,不是吗?”叔麦道。“方圆百里所有的村社都直接间接的向牛倌租牛,只要你们开口,我们就能召集所有人一起造反。”
村社的人相信牛倌,而牛倌听从山寨。
简单的逻辑让叔麦明白山寨杀死封君的难度非常小。
游医拒绝。“我们不会那么做。”
叔麦怒道:“我在山寨的时候你们告诉我,你们要让天下氓隶都过上吃饱的好日子吗?可是,我们才有了一点钱,封君就加税,不论我们怎么努力劳作,我们永远都不可能吃上饱饭。”
游医叹了口气。“你说的是对的,但有一点你搞错了。”
叔麦不解:“叔麦?”
“我们的确有能力杀死这个村社所属的那位上士,但上士是一位大夫的家臣,打狗还要看主人。”
“你们打不过大夫?”
游医想了想,回答:“打得过。”
“那为什么?”
“上士是大夫的家臣,大夫是国君的家臣,国君是人王的臣子,而人王是整个人族的王。”
“那就将人王一起杀了。”
游医噎了一瞬。“杀不了,杀了也没用,帝国每一片土地上都有封君。”
叔麦不明白。“那又如何?”
游医想了想,给叔麦举了两个例子。“有两个人是邻居,他们家里都有很多的奴隶,有一天,其中一个人养的几个奴隶造反杀死了他。死者的孩子求邻居帮忙,你说邻居会放走奴隶还是处死奴隶?”
叔麦没有奴隶,但他见过奴隶。
大概几年前有逃奴途径这里,虽然那不是上士的奴隶,但他还是组织了人手帮忙抓捕。
叔麦似懂非懂的看着游医。
游医想了想,趁机推荐了叔麦一些书,都是人族第一史册《大荒纪年》里的篇章。“这些书你有的便多看看,没有的,我下回来想办法给你带,你多看看,或许就明白了。”
离开山寨后叔麦也没停止阅读。
山寨的那段经历让他深刻的意识到什么有文化就有肉吃,银耳哪怕回了老家,每回有人来交接东西都会托人下来时给自己捎两卷书。
游医既然推荐,叔麦便托人捎。
因着托人捎书的丰富经历,叔麦知道,最容易找到的是百工稼穑方面的书,其次是风土人情、游记等杂书,然后是百家学说的典籍。
后面两种可能等个一年都等不到,叔麦做好了长久等待的心理准备,然而第二个月书便送来了。
因为税赋增加的缘故,需要挣更多的钱,白天从早到晚都在干活,没有时间,叔麦奢侈的在夜里点了油灯,就着油灯阅读。
游医推荐的篇章都是炎帝和青帝时代的历史,非常之生僻。
《大荒纪年》从炎帝立国开始记载,起劲已有七八千年,如此漫长的历史,哪怕有人想将《纪年》的每一篇都给看完也得考虑一下自己有没有那么长的寿命。
久而久之,大部分读史时都只读白帝之后两千多年的篇章,更早的篇章,有兴趣又能弄到便看看,没兴趣就算了。
炎帝与青帝时代的记载,很多人能记得的大概就是这两位和一些比较出名的先贤的名字和一两样变成了神话传说的事迹。
那个时代的社会风貌是何种模样,先贤们的真面目如何早已不可知。
尤其是更为久远的炎帝时代,很多人也就知道,炎帝舍子孙而传位青帝,开启了帝国延续至今的王位禅让制,被誉为选贤举能的第一佳话,以及第一蠢货。
不乏人这么觉得的,江山社稷不予子孙予外人,脑子有坑啊。
尤其炎帝是主动选择,而非被迫禅让,在可以自己完全做主时,几人能做出这种选择?
时至今日,历史早已被神话所取代,而神话是王侯贵族们用来表示自己血统尊贵,谱系源远流长而打造的证据,先贤成了神人,而他们是神人的后代。
叔麦不懂这些,他啃书也啃得相当艰难,七八千年的时光足以改变一个种族的很多字词,很多时候那个时候的字,如今都已经不用了,变成了生僻字中的生僻字。
这种情况下,莫说读出什么来,他光是查那些不认识的陌生字是什么意思就已经生不如死了。
磕磕碰碰读了两年,一直读到亘白1120年的冬季才将书都给读完。
史书读完的时候,牛棚里的牛已经增至三十头,有了好的农具和耕牛,农人的效率提高,不仅能忙完份地里的农活,还开垦了不少荒地。但税赋也越来越多,不时有青壮被征走,很多都没再回来,村社里剩下的青壮越来越少。
通过山寨的人每回带来的消息,他知道,兖州越来越乱了,国与国之间,诸侯与贵族之间快成一大锅粥了。
打仗需要粮食,需要人。
他这里的封君还算有良心,不管是征粮还是征人都给人留了一口气。
良心嘛?
叔麦完全无感,他想带着村社的人离开,但他做不到,也不知道能去哪。
去山寨的人提到过的那个很美好的北方辛国?
叔麦不是没想过,不过在了解到自己的村社位于松水下游,松水蜿蜒近两千里,而辛国在比松水上游更北的地方后叔麦便死心了,他这辈子出的最远的门也就是被山寨给俘虏那回。
除非山寨提供帮助,否则他什么都做不了,而山寨很早就拒绝了他。
叔麦抑郁不已,却在暮春之月时收到了一份惊喜。
将手里的简牍翻来覆去的看了三遍,确定自己没看花眼。
“这上面让我带着牛去辛侯在商北的封地?”叔麦问信使。
信使回答:“嗯,尽快出发,越快越好,走的时候尽量多带一些粮食,越多越好。”
叔麦思考了一会儿,用笃定的语气问信使:“山寨背后的主人是辛侯?”
信使回以沉默。
叔麦没再追问,而是道:“我把牛都带走了,村社里的农耕怎么办?”
“上面说你可以说服一些人跟你一起走,至于剩下的人,你可以将农具廉价买给他们。”信使回答。
叔麦问:“辛侯在南边的封地很缺人手吗?”
信使闻言气愤道:“王给的那块封地根本就是一片荒地。”
叔麦哦了声。
看来是真的很缺人手。
叔麦又低头仔细瞅了瞅简牍。
十税一。
他记得,辛侯不征口赋算赋。
既然这样,想来辛侯委任的封地管理者应该会很高兴他带着所有人去垦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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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王朝的开创者永远都不会想到,更不会想到自己的子孙能怎么作践自己的心血。
本文里,元很长寿,祂会比人族王朝更长寿,当第四王朝化为尘埃,祂还能活蹦乱跳。
哪怕还是人的时候,神话生物的长寿与思维肯定会让祂思考遥远的未来,想到很多的东西。
那么问题来了,当祂还是人时,思考帝国的未来,祂会高兴自己的子孙创意十足的玩血统神圣性,以此垄断帝国的权力与资源享受生活慢慢遏杀文明的发展潜力落后于别的文明吗?
现在的元自然是什么都不会做的,因为祂现在是元,是真正的神话生物,祂看众生的心态和思维都已经改变了,人族的兴衰荣辱关祂鸟事。但曾经的祂是坚持认为自己是一个人族的,深爱自己缔造的族群与帝国。
写到这里时作者君忽然后知后觉一件事,若元永远都是元也就罢了,人族是繁荣昌盛也罢,作死腐朽也罢,不过是永生路上的一道微不足道的风景,可若有一日祂精神病治愈变回了华歆....
虽然历史上很多帝王追求长生,如果真的长生了,多少都有心理准备,会慢慢放下做为人时拥有的一切。但华歆不是啊,她追求的只是正常寿命长度,爱着自己拥有的一切(曾经),永生完全是被人给坑的,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记住全网小说更新最快的枣子读书:www.zhaozhi.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