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章 欠你一次高潮(2 / 2)

超级七辣 乌小白 3292 字 4个月前

他伸头看了一眼我的饭盒,见是胡萝卜炒肉,撇了撇嘴:“真没出息,兔子吃啥你吃啥。”

然后他把手里的塑料袋往我办公桌上一放,从袋儿里摸出只不锈钢勺子递给我:“来,咱们两个病号一块儿加加餐。”

我一见勺子都快落泪了:“你想得真周到!”

洪大志嘿嘿笑:“既然你对我有情,我也得对你有义嘛。”

“你说谁对你有情?”

我拿起勺子作瞄准投掷状。

洪大志连忙追加:“恩情。恩情。”

我满意地点了点头,眼光紧紧追随着他的手翻开塑料袋,捧出四个印着酒店LOGO的纸餐盒,陆续揭开盖,第一份是小鸡炖蘑菇,我不由发出了感慨的惊叹:“壮哉!小鸡炖蘑菇里的蘑菇……这是鸡腿儿菇吧?”

“这是茶树菇,高蛋白,低脂低糖,富含各种氨基酸,滋阴壮阳,抗衰老。你真没文化!”

我极力分辩:“怎么能怪我呢?国家经济水平提高了,连茶树菇都长胖了……”

揭开第二个餐盒,是份橄榄鱼,我尝了一口是黑鱼,黑鱼肉能促进伤口愈合,看来洪大志的外伤经验已经很丰富了,这次被砍不知道能不能是最后一回受伤。作为一个随处可见的故作痞气的大学生,我只能评价他的这种找揍心理为“青少年成长阶段中常见的一种反叛行为”而不是“基因荷尔蒙引发大脑结构变化削弱解读领悟能力导致社会智力迟钝的晚期症状”(医生说:他还有啥心愿,想吃啥玩啥,都尽量满足吧)第三个是纸碗,红盈盈的龙眼红枣猪肝汤,这个我知道,是经典的补血食疗。

最后一个餐盒里是……哇,白花花的一片灿然耀眼,晶莹剔透的长圆形白色粒状物蓬松相挨,如雪花,似银屑,散发出阵阵诱人的浓香。我目为之眩,神为之夺,迫不及待地伸出勺子去舀,洪大志赶紧伸手把这盒东西揽到自己面前,另一只手掌在我眼前晃了晃:“傻看什么?你没见过大米饭啊?”

我讪讪地缩回勺子:“见好吃的老激动了,有点眼晕。”

这顿午饭吃得很痛快,对于他的疑问,我还是那个对付医生的说辞:摔跤被钢筋捅伤的。洪大志听完之后,發表感言说:运气背到这个份儿上,真是令人肃然起敬啊!

抽完了饭后烟,稍稍收拾桌面,跟洪大志相坐剔牙聊天,罗侯打了电话过来,我一激动差点把牙签嚼了。

“陈七,吃过饭了吗?”

罗侯清新美好的声音。

“嗯,吃过了。”

不是我故意放柔声线,完全是不自觉地微笑起来。

对面,洪大志半脸鄙夷地斜视着我,用夸张的口型模仿我说话。我怒从心起,用脸颊和肩膀夹住手机,腾出手从桌上摸了个杯盖子砸过去,被他一抬手准确地接住。

跟罗侯聊了会,约定晚上接我去换药。我放下手机,洪大志把杯盖交还给我,暧昧地问:“又是男朋友?”

“性别是男,性质是朋友,算不算男朋友?”

我不齿地瞥他一眼,“你以为我还像你们这种未成年小破孩,拿个异性当宝贝?现在满大街的廉价爱情随处可拾,与其贱卖,还不如单身。”

“那……你的生理需求怎么解决?”

洪大志咧着嘴,笑得极无耻。

我靠!这貌似忠良的孩子其实就是个小流氓!我咬牙切齿地回答了他三个英文字母:“D——I——Y!”

洪大志眼泛桃花,提议:“要不你用我凑和一下吧?”

我斜觑着他,一句话把他驳回去:“用你还不如用黄瓜,黄瓜可信度高,永不疲软,表面还有凸起的小颗粒,你有吗?”

“陈主任,您实在太剽悍了……”

洪大志眼中的红心碎裂了,自叹弗如,非常地唏嘘,“原先我不了解你的时候,还觉得你有种很别致的野性难驯的魅力和风情,了解之后才觉得我他妈纯粹就是上了悍匪的当了。”

我觉得无所谓:“悍匪挺好,当美女太危险,强|奸易躲,意淫难防。”

“没用的,难道你不知道这世上有一种人群叫女王控吗?你只要穿着制服在学校里小晃一圈,足以萌杀一半以上的男同学了,简真就是人间凶器。”

洪大志言下流露出很欣赏我穿制服之意。

“讨厌,谁是女王啊?人家是永远的小罗莉!”

我忽闪着大眼睛。

洪大志推开椅子向门口冲去:“我出去吐,你别拉我……”

这一天,校领导们纷纷向我表示慰问,然后握手庆祝本校最大的黑帮头目终于遭天谴了。

下班的时候,罗侯在校门口等我,穿得仍旧简洁清爽,格子衬衣、牛仔裤、球鞋,背向夕阳而立,帅得不可方物。太国院过往女生纷纷缓下脚步,侧目注视,眼神刺啦刺啦地闪着电光。小罗,堪称是男性的典范、焊工的恩物。

略带青涩的绝色男子,是无数花痴情种心目中的有爱物件。

正太也分为学术派和直觉派两类,学术派的正太不可超过15岁,要求非常可爱,令人心生怜惜,身体未发育或轻度发育。而直觉派则以直觉决胜负,以萌不萌、可不可爱、好不好吃作为判断依归,只要符合自己的条件的都是好正太。

呃,至于好不好吃,这个我暂时还无法判断。

面对这样的优质正太,连维斯纳都忍不住跪求合体,我昨晚居然放过了他,真是禁欲时间太久,习惯性抗日了。

我走到罗侯面前,还没有来得及开口,旁边有低沉的车笛响了两声,我以为又是洪大志在搞鬼,不耐烦地转脸一看,却是辆银灰色车子,缓缓下降的车窗内露出一张戴着硕大墨镜的陌生男性的脸,举手向我们这边招了招,看不见他镜片之后的眼神焦距,凭感觉似乎是冲我招的。

有病吧这人,开个破轿车就在大街上随便冲女人招手?他要是开飞机还不得强抢民女啊?

那人见我没反应,迅速叫了一声:“阿七!”

声音极其之沙哑难听,好像刚吞了口火炭似的。但我却不由一震,管我叫阿七的都是老熟人,这莫非是哪位兄弟上韩国去拉个皮儿拍个黄瓜回来了?

“你等我一下。”

我对罗侯说。

跑到车边,我探着头正准备向那人问话,车后座的门忽然打开了,暗处现出了一张坚毅老练的脸,他说:“阿七,上车吧。”

是兴爷。

我不假思索跨上了车,坐在他身边,顺手带上车门。驾驶座的墨镜男子迅速启动了车子,一溜烟离开学校门口。我的心稍稍揪紧了一下,罗侯还站在那……不容我多想,沈兴国已经按住我未受伤的那一侧肩膀,深深拧起眉头:“怎么样?阿七,伤得重吗?”

“还好,没伤到骨头。”

我笑笑,轻描淡写地代过。

沈兴国无限感慨地望着我:“阿七,你又替我挡了一箭,这些年我从来没有给你带来过什么好运气……”

“您别这么说,只是误伤而已。”

不知为何,我跟他交谈时,总会莫名地感到局促、卑微,连与他说话的次数和字数都不自觉地尽量简短。

沈兴国慈爱地笑着,摸摸我的头发:“阿七,你一直都是个心地善良的好孩子,单单纯纯、干干净净,我很后悔把你带上了这条道……”

说到这裏他似乎一阵怅惘,然后话锋一转:“昨天的事情还没有调查清楚,这几天你自己小心点,言行处事都要低调谨慎,我也会尽量少来找你,免得再把麻烦给你带过来……”

我忽然想起来:“兴爷,那支箭还在我家,也许会有线索。”

“那我送你回去,顺便去拿。”

沈兴国转过头,似乎准备吩咐前面的墨镜男去我家,忽又一顿,回过头来望着我,意味深长地笑了笑:“啊,我差点儿忘了,还有个小朋友在学校那里等你。”

他口中的“小朋友”三字使我汗颜,同时更对姐弟组合充满畏惧,且不说别人怎么看我,光是罗侯他妈就非把我掐死不可。

定了定神,我问:“兴爷,明天我把箭给你送去吧?”

沈兴国却微笑着摇了摇头:“不用了,最近形势不好,我没有固定的去处,你大概不容易找到我。如果有事,我会再来主动找你的——这种情况很少,你也不必向别人透露。”

我这才明白了昨天那次事件的严重性,心裏有些不安:“兴爷,你——”

犹豫半天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只得接了一句:“不管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只要您有需要我帮助的地方,我绝对不会推辞半句。”

沈兴国饱含深意地点头:“好,我记着了。”

然后他拍了拍墨镜男的肩:“拐回去,送阿七回学校门口。”

墨镜男沉默不语,开始找地方掉头。自我上车后他一直没有将车子开快,此地离学校不算远,掉了个头,说话间就到了。罗侯果然还站在原地等我,连足窝都没挪,真是个傻孩子。我向兴爷说了句保重,打开门跳下车。车门刚关上,便飞速启动绝尘而去,速度远比载我时快得多。

神出鬼没是沈兴国在多年黑道生涯中养成的习惯,没有人能掌握他的行踪。嗯,除了那个墨镜男保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