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进宇彷佛早已经料到我的回答,叹了口气,自嘲一笑。
“看来必须再向你曝一些内幕了……阿七,你以为沈兴国为什么要跑路?这些年想干掉他的人还少吗?他什么时候怕过?这根本不是主因,真正的原因是,帮会的一些生意已经引起警方注意了——别问我是什么生意,我只能说是不正当生意。”
他吁了一口气,接着说:“阿七,你应该知道被政府列入打黑行动名单的严重性,如果你现在把钥匙交给我,我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平和的方式解决这件事;但是如果你执意不给,事情的发展将远远超出你我的想象,沈兴国就可能一辈子都回不来了……”
我思索着方进宇的话。
帮会里到底有什么不法生意?收管理费?这还不至于被警察叔叔盯上;组织卖淫?开玩笑,兴爷早年就明示帮会成员不许涉及黄业,兄弟们自己都饥渴着呢!更不可能是贩毒了,这几年老沈恨不得光脚子往白道上奔,其它生意都是正正当当的股票、建筑、房地产、娱乐产业,就连打手公司都是有营业执照合法经营的,怎么会惹火烧身?
方进宇叫了我一声:“阿七?”
“我如果有,早就给你了,不过很抱歉,我没有——你如果不相信,可以一刀杀了我沉塘,早死早超生。”
我垂下眼帘,望着已经快要烧到过滤嘴的烟头,“不过,能先让我把烟头丢了吗?我现在还不能乱动,怕后面那兄弟一激动手抖了。”
方进宇笑了一下:“我可以让他把刀放下,但你得保证不动手,否则对大家都不好。”
“我保证一句你就信?”
我愕然。
方进宇淡淡道:“你性格太烈,我之所以先把你制住,是想让你冷静地听我说完话……现在该说的话已经说完了,你死不松口,我又不想真的把你干掉,除了相信你,我还有什么别的办法?而且总有一天,你还是——”
他的话顿在这裏,挥了挥手,车后座那个墨镜男不情不愿地移开了刀,但还是很谨慎地盯着我——我的后脑勺上自然没长眼睛,是从后照镜看见的。
我伸手从嘴边取下烟头,丢掉,眯起眼睛研究地看着方进宇。
这个老方,我还算没有看错他,骨子里头果然还是很仗义的,虽然他口头上喜欢说些“义气是用来讲的,不是用来做的”这种装B话,但是当我真正与他的利益相冲突时,他挟制的恐吓意味仍然多于实际的威胁行动。
我很怕这种人,更怕自己一感动就把兴爷给出卖了,但在这个关键时刻,兴爷送给我的酸甜角浮现在脑海深处……好吧,我就是个贪吃货,本质是属狗的,谁喂得好我就跟着谁汪汪,老方虽然很够义气,但他今天打着请客吃饭的名义把我给骗了,这是我不能容忍的!
“我可以走了吗?”
我转动一下脖子问。
方进宇跟个狐狸似的笑咪|咪地说:“还不行。”
“为什么?”
我迅速冷下脸。
方进宇笑着转回头去,启动了车子:“咱们晚饭还没有吃呢,我说过今天要请你吃饭的,就算没胃口吃,总得喝点酒压压惊……”
“……不喝酒,光吃饭成吗?”
“……你这个没心没肺的贪吃货!”
在饭桌上,方进宇回忆了一下我们美好的友谊,并且暗示我以后如果后悔了,随时可以去找他。
说起我跟他认识的过程,可能比较雷一点,在温泉岛的某晚我独自出去吃宵夜,不幸喝多了,中途去洗手间,脑子一胡涂就进了男厕所,正好看见一个男子面朝小便池而立,正在嘘嘘。
我赶紧退出去,看了一下门上的标识,发现果然是男厕所,于是又再次晃晃悠悠地走了进去,对着那位被吓坏的哥们诚挚道歉:“不好意思,我刚才看错了……”
等我从女厕所走出来,那男的追了过来抓住我的胳臂表示愤怒,以及一番恫吓,然后说今晚没带钱,向我借点钱花花。
可能是脑子喝坏了,我竟然觉得他很可怜,于是就稀里胡涂把皮夹掏给他了,继续走向酒店门口,没走出几步,我被服务员拦住,说我还没有买单,一旁的男人由于勒索进行得意外顺利而大方起来,打开我给他的钱包:“我替她付……”
然后他眼睛突然一瞪,差点儿没把头扎进钱包里去,服务员掩嘴偷笑,我站在一旁迷惘而无辜地张望着他们。——那天晚上,我洗澡后换了衣服,出门时摸了摸口袋,感觉鼓鼓囊囊的就以为是钱包,放心地走了,其实那是个小型草绿色磨砂塑料易拉袋,内容物雪白绵软,是整整一包护垫……
这个倒霉男人就是方进宇,当时他是外省某黑帮业务部门的中层干部,跟着老大过来开会。
想不到几年不见,他已经带头侵犯入我们的地盘,我想知道这是他的帮会意思还是他个人意思,可无论怎么旁敲侧击,他都机警地含糊带过,不透露一丝口风。
我知道他根本不怕我把这件事抖出去,一来,我联系不上兴爷,即使联系上了,他也不可能为了铲除方进宇而回来惹官司;二来,小八才刚刚站稳脚跟,未必能抓住实权,我如果把方进宇的异动告诉他,只会逼他干蠢事;再者,按兴爷的说法判断,三哥和五哥都不再可信了,我还能抖给谁?
现在我只能静观其变,以我对兴爷的了解,他不可能单纯跑路,如果只有一条死路,他会选择更高傲的方式,如果他逃了,就证明这是权宜之计,事情尚有转机。
第二天中午,洪大志又拎着外卖便当跑到警衞部办公室,有说有笑了地陪我吃了一下子,忽然间两眼发直,陷入缄默中无法自拔,我以为他在发呆,用手在他眼前晃一晃,没反应。
再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只有窗外的一棵老松树在风中摇曳,看他深情款款的眼神,我想那棵松树肯定是母的。
半晌,他收回了眼光,怅然若失地用筷子戳着便当,踌踌躇躇地说道:“陈七姐……我可能恋爱了……”
我痛心疾首:“日本人也只不过连动物园的也不放过,你居然连植物园的都不放过!”
“什么?”
他茫然地用筷子上端搔了搔鬓角。
我指了指窗外绰约多姿立于风中的松树:“你不是爱上那棵老树了吗?”
“你才爱上老树呢!你爱老树盘根!”
洪大志脸色发臭,凶恶而淫|荡地反驳我,极其没有风度。
我悻然:“你用色迷迷的目光盯了半天松树,忽然说你恋爱了……”
洪大志完全无视我的指责,深深沉醉在爱情的滋润中,脸色晕红,两眼放光:“陈七姐,人家在跟你说认真的啦……我跟她是在网络游戏里认识的,她技术很烂,老喜欢跟在我身后跑来跑去,真的好可爱……”
我不以为然:“打CS的女生能有什么好货色?全是像姐这样杀人不眨眼的!”
“我说是CS了吗?”
他翻了我一眼,“是完美世界!我打听过,这个游戏的女玩家最多!”
我趁他说话抓紧时间端起便当扒一口饭菜,嚼巴嚼巴咽了,不屑地斜睨着他:“女玩家最多?有比劲舞团多吗?”
“老子对脑残无爱!”
洪大志很生气,因为我屡屡打断他的深情回忆,“你到底听不听?”
我赶紧屈服:“好好好,你说吧,我吃饭。”
“我跟她是在网络游戏里认识的,她在游戏里的名字叫作‘竹子的神话’,是我们帮里的一个小姑娘,说话很可爱,从一些言行我就可以确定她百分之百不是人妖……我在游戏裏面带了她两个礼拜,然后要来了她的MSN,慢慢发展到语音视频,她长得非常漂亮,写得一手好文章,唱歌也很好听……”
洪大志动情地述说着。
我实在忍不住了,又插句嘴:“你听得懂人家唱歌?”
洪大志瞪着我愣了片刻,然后突然抓狂地收拾桌上东西准备走人:“我他妈就是一个傻B!跟你这种没有感情的女人说个毛!金庸书上早就写过了,人只要没有感情,就可以变成禽兽……”
我镇定地表示鄙夷:“你确定是金庸写的?你看的是全庸吧?”
“关你屁事!”
洪大志翻脸不认人,把自己的便当整理好,捧着就想走出去。
“好吧,说说那个神话……”
我数着他的脚步,基本上他迈出三步我提出一个问题:“她选择的是不是奶妈职业?她是不是路痴?是不是PK技术超烂?是不是会放弃升级而整夜陪你聊天?是不是言行都很俏皮可爱,会跟你说‘小妞,给大爷笑一个’之类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