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双眼睛的视线之下,中庭也不敢怠慢。
结论可想而知。
虽然用定位和监控可以查证,高薇确实到过现场,跟一开始的表述不同,但她辩解为是为了找宋品才抵达的现场,却并没有找到人。
西哲的口供自然是不成立的,提供的视频更是在重检之下,错漏百出。
西哲一口咬定,她见过。
高薇奋起反诉,控告西哲诬陷栽赃。
【昔日中学校友对付公堂,犬戎相见】——偌大的标题引来纷纷斥责。
当年班主任都忍不住私下找到两人,“放过母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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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怕么,当时?”
事后,有媒体组采访西哲的时候,西哲直言不讳。
“怕啊。怎么会不怕呢?我是人啊,当然怕。但是怕并不能阻止我。那个时候我天天睡觉枕头底下藏着曲棍球杆、开过刀刃的小刀,买了许多八公分长的水果刀,放在任何随手都能拿到的地方。出门走一条街回头十多次……”
“据说你后来去看过高薇?她什么态度?”
一个被判无期的人,还能什么态度。
“对,我去看过她。也给她写信。至于她看不看我的信就是她的自由了。”(轻笑)
“为什么呢要写信?你不恨她么?”
“为什么要去恨她,恨一个人很累。她做错了,正在受到惩罚。我觉得这就是我想要的。”
“有一种说法啊,当时如果不是那个目击证人出现,你可能根本赢不了。”
“说的没错。不过,最后还是出现了,不是么。”
“网上有一种猜测,我不知道真的假的,只是大家都在传,所以我特地帮他们问一问。有人说,其实你早就知道了目击证人的存在,也知道证人会出庭作证,所以才有恃无恐,特地做戏?”
“哦。那怎么不说我还会算命呢,掐指一算,罪人当罚?”
“哈哈哈!那么说来,你还是独行侠咯,打算凭一己之力惩治凶手?”
“那倒不是。能得到今天最终的判决,许多人都下了功夫。还有些没有露名的人。”
采访的主持人,按掉了话筒。
正拍摄中的红灯也随之熄灭。
“西哲,有件事情,我不知道能不能问,是关于你自己的。”
西哲坚定的扬起嘴角,“我做的事,没有什么是不能说的。除了为了保护证人,我答应过不会透露任何信息。哪怕已经公开了的信息。”
主持人领会的点了点头。
于是话筒再次打开,红灯再次亮起。
“现在网络上有很多人都奉你为正义的女神忒弥斯……”
“哦。我不是。”
主持人轻笑,“没有别的意思,我就是转述一下。可也有人说,你为了宋品的案子不惜砸掉饭碗、打抱不平,是因为宋家有钱,而且……据说你母亲目前还在病中,需要大量的医疗费?”
西哲的瞳孔剧烈的抖动了一下,那是愤怒的,但很快平静了下来。
“我认识高薇,从很早之前就认识了。我们是中学同学,相信之前的报道上已经有了。她做了很多错的事,如果有一个人必须阻止她,我觉得是我。”
说这话的时候西哲的气息格外的悠远、绵长,似乎,她是在说给另外一个人听,那个人并没有坐在现场,没有人看得见,但西哲却知道那个人就在这里,能听见她说的话。
“那关于之前你作伪证的判罚……”
“这一点上,我知道错了,也受到了惩罚。我相信在我的人生中,这是最后一次,我触犯自己的底线。”
“我替广大关心你的朋友们问候一句,西妈妈好点了没有?”
“她……目前身体上还是很痛苦,希望我能够为她做些什么分担吧。”
“那我们隔空嘱咐西妈妈,早日恢复健康!”
“谢谢。”
“对了,还有许多人在说啊,不止是我,能够有你这样一个朋友,简直死而无憾。”
“有选择的话,宁愿没有这样一个朋友,也要乐观积极的活下去。”
“是对你已故的朋友和兄长说的吧?”
“也对所有人说。坚强一点,不要害怕,哪怕眼前黑暗,在看不见的地方依然有希望与光,说不定正在拼命的向你跑来,请等一等,再坚持片刻,让希望与光获得足够的时间奔赴向你,来到你的身边,不要辜负,不留遗憾。”
主持人忍不住鼓了鼓掌。
“这份自信,是出于幸运者偏差么?”
西哲仰头,“当然了。否则,你就是在牢里采访我的服罪感言了。”
“哈哈哈……有点幽默嘛。不过,丧失律师执业资格,会不会觉得有点可惜。”
“刚才我说了,那是对我的惩罚。是我该的!对哦,能再给我说一句的机会?”
“说多少句都行!这不就是我们此行的目的么。”
“其实本心来说,我不希望看到任何人做出像我一样的选择。”
“有什么特别的意见呢?”
“要相信自己当下的选择,一定都是最好的选择。要及时回诊自己的错误,不要怕过去错的有多离谱,只要努力过了,无需任何人证明,你就是自己的勇士。就像我有个朋友,我叫她小林子,她就很勇敢,无论经历了什么,哪怕自己无力反抗,她都不肯丢失自己,而是在自己认定是对的道路上,勇敢的走,努力的走,也让许多人因为她而看到了光。每个人勇敢的方式是不一样的,因为人们本来就是不一样,那没有关系,只要努力过了,无分长短,都是自己生命中的勇者,都是最好的自己。”
所有的灯光暗灭下来,西哲起身,与主持人和所有在场的工作人员彼此握手。
主持人的语气中夹杂了一丝羡慕,“能在这样早的年龄领悟这样深刻,也是天赋使然吧。”
“是朋友教会我的。”
“刚才说的那个叫做小林子的朋友?”
“对,是她。和她身边的每一个人,以及她试图去帮助的每一个人。”
“很幸运哦,拥有彼此。”
“是。拥有过,就是最幸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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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按:根据本国《刑法》规定,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犯伪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哪怕初衷并无恶意,也请不要触犯!)(记住全网小说更新最快的枣子读书:www.zhaozhi.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