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是开始做好事。
一整天,我都站在广场中间,等着做好事。
人的一生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天做八百多件好事,还没有人知道。
有没有人打劫?有没有地方起火?我在仙都银行门口站了很久,但是没有人抢银行。问题是那些就算发生了,我也帮不上忙。仙都城治安很好,那样的事很少发生。所以经过睿智、谨慎并且努力的思考,我决定从小做起,从易入难。
有个流浪汉卧在墙角望着天空,听见脚步声就懒洋洋地说:“行行好!给点儿钱吧!”说话的时候连头都不扭一下。瞧他那副德行,要饭都不能敬业一点儿。但是布施金钱,应该算好事吧?
“稍等!”我回去拿,我正好有一块钱。然后我发现,我放在尸体上的一块钱不见了。
小偷?
我大喊,我被偷了!我的宝刀!放在旁边桌子上的宝刀也没了!谁干的?偷死人的钱!禽兽啊!无耻之徒!一定会遭报应的!
没有人理我。
现在也没空抓贼。
我于是在马路上捡钱,为什么就没有人丢了一块钱?好不容易看见一个铜板在水沟里,我吃力地把它拿出来,要说铜板一点儿也不比金币轻,究竟是为什么?
铜板当啷一声掉进饭碗,流浪汉才昏昏然扭头:“谢谢大爷!”然后他没有看见人,只看见一块铜板,他左顾右盼:“人呢?他妈的,真小气。”
就这一分钱还是好不容易找到的呢!
流浪汉对天高呼:“神啊,多给点儿不行么?我都说过谢谢啦!”
我的意思是,大恩不言谢,磕头就行了。
他对着上天举起一根手指:“我只要求一块钱。”
好吧好吧。
我闷头走进银行,从最近的窗口办事员桌上拿走一块钱。
“咦?”办事员一把没有抓住,扑上来也没有抓住,一头撞在铁栏杆上。
我费了很大力气,把一块钱拿到流浪汉这裏,让钱币在地上滚动。流浪汉睁大了眼睛,看着我创造的奇迹,他手捧金币,热泪盈眶:“啊,谢谢神!”
“抓住他!”他还没有感动完,两个警衞扑上来,随着银行办事员的叫喊声将他按倒在地。他大喊:“你们要干什么?”办事员从他手里轻易将一块钱拿走。“把他带走,问问他用的什么法子!”
“还给我,这是上天赐给我的一块钱!”
“打到他说了为止。”
两个虎狼警衞把流浪汉从地上揪起来腾云驾雾一般走了,我伟大的卡迪南刺客与刺客之子,成功地做了一件好事,心情很好。但是接下来怎么办呢?仙都城经济发达,仅此一个职业要饭的。
灵光一闪,我决定帮老太太过马路。
大白天站在阴影里,等着扶老太太过马路的幽灵并不会很多。准确地说,除了我,大概一个都不会有。幽灵并不会喜欢白天,那很辛苦,曝晒在阳光下,那真是非人道的酷刑。但是我这么辛苦,天使一定会感动的。正所谓好事多大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做好事的一颗心。
在仙都广场一侧有个繁华路口被大教堂的阴影遮着,而且道路两侧都是大树,对我很合适。
有个老太太走过来,我对她深深一鞠躬:“夫人,请允许我扶您过马路。”
然后。我就托着她的篮子,在她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帮她减轻了一点四五克重量。老太太马路走过一半,我已经累得伸长了舌头,跟死狗一样挂在篮子后面咣当。篮子里都是薯仔,我看有没有我的帮助对她也没有太大分别。
这时候一个小男孩走过来:“老奶奶,我来帮您拎吧。”
“真是个懂事的好孩子。”老太太说。
喂!一边去,一边去!我很愤怒,这个小屁孩儿竟然抢夺我的劳动成果,小朋友,你太卑鄙了!但是我的抗议无效,小孩拎起篮子,接受老太太的表扬。
我拿起要饭的破碗里的一分钱,轻轻一弹,铜币竖着滚动到小男孩脚下。他哎呀一声摔倒了,号啕大哭。我吹着口哨,若无其事地溜走。我卡迪南刺客与刺客之子……
仙都城的风气太好了,爱做好事的小朋友太多。老人院的工作还是留给孩子们去尽孝吧。我是不是应该换个事情干?正当我犹豫的时候,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走过来,打着阳伞,皮肤很白,身后跟着一个仆人替她拿着一捆书。
我几乎是立刻决定帮她过马路,虽然她看上去并不需要。
管她允许与否,我就挽着她的胳膊,跟她一起走,估计她也没意见。我轻松从容,绅士派头,还吹口哨。如果她有老公能看见我,早就气得吐血身亡。说实话我很想非礼她,只可惜尽我的最大努力,我都没有非礼她的能力。作为一个幽灵,我连一阵风都不如。这真是莫大的悲哀。
“今年夏天挺凉快的。”她完全无视我的存在,扭头对她的仆人说。
她觉得凉快,意外收获,这就成了!搂着小妞这种好事我能做,而且愿意做。整个早晨,我在马路上装模作样,左手送一个小妞过马路,然后回过身,右手送一个小妞过马路,轻松从容。一早上送了两百多人。我非常有成就感。现在我的理想,是送仙都城所有的漂亮女人过马路。要说当个人人都看不见的幽灵也不是太坏,仙都城过马路的漂亮女人很多,她们都说,六月,这个难得清爽的早晨呀。那些男的、老人、小孩、丑八怪,一边冒汗去。
“你在干什么呢?”辛格莱斯幽灵张大了嘴,跟店员一样站在报刊亭的阴影里,表示对我行为的极度不解。报刊亭很热闹,报童高声喊着:“大新闻,”很多人围在那里议论纷纷。好在辛格莱斯幽灵很高大,我才能在人堆里看见他。
“看也应该知道。帮人过马路。”我没好气地回答他。我忙着呢,这位太太……
“她们根本不需要你的帮助,你这个白痴!圣光也要落泪了。邪恶在入侵仙都,我们的尸体依旧冰凉,你却在忙着送人过马路。你还不如去想个法子再杀自己一次!”他说,“你最好过来看看今天的报纸。”
什么?已经印出来了?我一点也不惊讶,金米抢新闻的速度向来惊人。上面印着“娜娜芳心破碎,未婚夫猝死,无法复生已证实”云云,登了我的尸体、娜娜失态和僧侣们混乱的场面。报刊亭群情激愤,抒发着对我的关注之情。
有人说:“这个败类!终于死了!”
有人哭起来:“老天有眼……”
有人大喜:“娜娜小姐现在自由了?圣光在上,她摆脱了那婚姻的诅咒!”
关你什么事?我只想问问,为什么跟我结婚就是诅咒啊?
还有一群人模狗样的帅哥在梳头,整理衣服,亲报纸上娜娜的照片:“机会来了,赶紧安慰她去!”
眼瞅着报刊亭周围沸腾了,接着各种小道报纸也纷纷开始叫卖,“号外号外,国贼已死,各大公会举行不同规模的庆祝活动……”
辛格莱斯说:“你的名声比我想象的还要差。不能复活也是正常的。”
我无语问苍天,英雄总是被误解,其实我是在背地里守护着这个国家……
“听说圣光大教堂的祭司们为此在发放免费的糕饼给流浪汉,顺便迎接教皇凯奇五世归来。而你的未婚老丈人金美尔大人宣称,他会帮女儿另择夫婿。”
“他们这是妒忌!”我气得大叫。我早该知道的,那些胖子绝对是成心的!他们商量好了害我的!可恶,丈人!娜娜最大的缺陷绝对不是对象不好!是她老爸太无耻了!
辛格莱斯幽灵问:“你打算怎么办?我看很快你的未婚妻就会改嫁了。听说一小时前花店就挤满人,现在连野花都值三块钱。”
“我,我……我继续帮人过马路!”
我气急败坏,中向十字路口中间。“小姐,麻烦您过马路,不过不行!先生,过马路,不要钱!小朋友,你给我过去!老太太,你给我站住!”
“可怜的家伙。”辛格莱斯幽灵在远处望着我,无可奈何地耸了耸肩,消失在报刊亭的阴影里。
我已经不再挑剔男人、女人、老人、小孩了,只要是人我就送他过马路。一个小孩骑着脚踏车过来,我躲闪不及,从背后将我撞翻在地,我爬起来继续扶人过马路;一个骑士手里拿着一大捧花,兴冲冲骑着马将我踩翻在地,而且估计是去安慰我老婆。我爬起来大喊“死一边去混蛋!”然后继续扶人过马路。
大仙女艾露妮!圣神柏仙克力米亚!看在我送这么多人过马路的分上,也该帮我一把吧!
我真的要哭了。
一条纤秀的手臂突然出现我眼前,就好像送过来给我搀扶。
我毫不犹豫地挽上去,那条手臂就开始领着我过马路。我闷头走着,突然觉得这条胳膊很眼熟,方格衬衫的长袖,然后我看清楚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和那双帆布鞋。整个仙都城只有一个女人会在六月穿成这样。
“珊珊·弗勒!”我大叫起来!
她好像没听见,优雅地拿出一支香烟点了,一口烟喷在我脸上。
我顿时在呛人的烟雾中挣扎。
我讨厌吸烟者!我眼睛剧痛,一边咳嗽,一边喊着她的名字。一般我不这么叫她,我会叫她珊珊,但是现在我很生气。是她害我无法复活的!
“弗勒!”我这么喊的时候真想跟她拼命。但是随即又是一口烟喷得我喘不过气来。
一瞬间,我觉得她能看见我。她分明在看着我。我愕然在她眼前晃晃我的手:“弗勒?”
她的眼球转了一下,但是又像是没动。她跟没听见一样,彻底无初我的存在。很多人说她抽烟的样子很有性格,很好看,但是我一丁点儿也接受不了。
“珊珊,珊珊,能看见我么?”我追着她不停咳嗽,天晓得吸烟者为什么还可以活着。
她突然停下来,小指翘起来轻轻一点——在我鼻尖上弹了烟灰。我就像是中了毒一样倒在地上抽筋。四周的男人们却用神魂颠倒的眼神偷偷望着这个女人,她轻轻一笑,居然还有个白痴衞兵拎着剑撞在柱子上。
说实话我很奇怪,弗勒这么漂亮的女人,为什么一直没有嫁掉,还在外面一天到晚捣蛋,难不成真的要以身殉道,虽然她吸烟,但是仙都城坏男人也很多。
“弗勒医师!您在这裏!”有人惶恐地喊叫着跑过来,是娜娜很忠实的高等精灵仆人宾尼,跑来深深鞠了一躬,“我的主人需要您的帮助!拜托了。”
“哦。”珊珊的口气一听就是推诿,我太了解她了,“对不起,我也有急事呢。要去迎接教皇归来……”虽然她是这么说,但是看上去一点儿也不着急,因为她一点儿也不想去。
“我的女主人对您一向很尊敬的!”宾尼满头大汗,“你们不是从小就认识的朋友么?请您看在多年的交情上帮我们一把吧!”
“好吧。”珊珊翻翻口袋,掏出一瓶彩色的小糖片,“这个估计对她的身体有好处。”
“这是什么?”宾尼大喜,捧着玻璃瓶子来回地看。
“果味维生素。”珊珊说话的时候已经溜出十几米外,“拜拜。”
“弗勒医生……”宾尼带着哭腔追在后面。
珊珊为什么不肯帮娜娜看病?我不明白。原本我也想追上去,但是烟头冒出丝丝袅袅的白烟,一个女人无意中一瞥,突然一声惊叫,差点儿将手里的篮子都丢掉。
她身边的男人疑惑地问:“怎么了?”
“没事。”女人疑惑地望着地上的烟头,“刚才有一丝烟雾,我好像看见个幽灵似的。风一吹又没了。”
男人没好气地说:“大概是你眼花吧。”
“大概是。”
难道说……
我捡起烟头,那真是九牛二虎之力,吸了一口。一团烟影流了进来,我呛得捶自己脑门。一团烟影勾勒出我的轮廓,阳光下,男人和女人一起指着我尖叫。
成功了!我现在的心情激动得很!激动得很!
仙都城一片混乱。“亡灵!白日幽灵!”男男女女一起喊着,“邪恶入侵了!”
穿着铁甲的衞兵踏着沉重的脚步从四周涌来,这裏是中央广场,衞兵多得要命。他们说:“大胆幽灵!”然后就开始打我。我刚激动了一下就落荒而逃,翻墙的时候差点儿没跳上去,灵魂里灌满了白烟,四处冒。
辛格莱斯幽灵及时出现,在一边喊:“穿墙,穿墙!”
我不是不想穿墙,我是舍不得那些烟。拥有圣力的惩戒骑士赶到了,一把小飞锤呼啸而来。我带着怨念穿墙逃走,留下一蓬破碎的烟雾,被敲得粉碎。
士兵们都很惶恐,特别是骑士们。“白日幽灵!”他们把这归结为恶兆,尤其是教皇归来之日。现在不太平,黑暗女王正跟血色十字军在很遥远的地方打得你死我活,这个幽灵很可能是幽暗王国派来的探子。只是探子还好,说不定过几天就要出大事啦。
等到他们走了,我和辛格莱斯幽灵站在墙角里。辛格莱斯幽灵诧异地望着我,对于一个男的把我看得这么仔细,我觉得很不好意思。
一整个下午,我们在矮人聚集的城区里捡烟屁。
矮人们喜欢抽烟喝酒,而且都是些劣烟劣酒。日光很强,不仔细看是察觉不到我的。捡烟屁这项繁重的工作累得我几乎小了一圈,因为辛格莱斯只管找烟屁,没有搬运能力。
决定命运的时刻到了。
夕阳西下,我们把收集来的各种牌子的烟屁放到一起。我说:“来个火。”
辛格莱斯愕然:“没有。”
一块最小的火石重量也有五克,我们不可能拿得动。火刀就更重了。
“好吧。”我承认这是个疏忽,然后我要求辛格莱斯幽灵趴着,在下面放一根烟头,几片鸽子毛。
他很迷茫:“干什么?”
“别废话,太阳立刻下山了。”我说,“用你的身体当透镜。你比我纯洁,比我胸大。”
他立刻跳起来表示异议。“死也不干。”他说。
自从魔法文化进入仙都,满大街都使用魔法石当作照明光,再也不用油灯了。教堂虽然有点蜡烛,但是一个在那里进行吸烟活动而暴露的幽灵未免过于愚昧。我担心我还没有来得及说话,就已经被圣职人员干掉。
好在还可以借火。
一个矮人拿着烟袋在大街上走着,一面吧吧地抽。我凑过去说:“借个火。”他诧异地看见一个烟屁蹦到他的烟斗里,揉了揉红通通的眼睛,看见烟雾凝成一个人形,张口对他喷了一口烟说:“谢了,兄弟。”
“啊”他一声大叫,对我挥舞烟袋锅,搞得火星乱飞。我赶紧拿着烟头跑了,身后传来烧焦的味道,好像着火了。先是他油乎乎的胡子,后来又不知道引燃了什么。矮人区好像有个铺子失火了,不过那不是我的错。
我五分钟抽了二十五个烟屁,难受得要死,才没空去管哪里着火。
珊珊最初吸烟的时候,我记得是想研究戒烟的药。现在她自己很上瘾,那种药有没有就很难说了。据说烟油里含有极重要的成分,可以麻痹神经,还可以让人欲仙欲死,是邪恶的术士们的最爱。现在想不到我也成了吸烟者,而且比任何人都抽得凶。
“加油兄弟。骑士行会,牧师行会,和德鲁依行会!”辛格莱斯幽灵眼巴巴望着我,“复活后别忘了我。”
我于是前往骑士工会,去见我的未婚老丈人。
骑士行会,牧师行会,和德鲁依行会三方势力,这三方当中的任何一方都有能力让我复活,也只有他们有能力与亡灵沟通。首先求助于骑士行会,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原因,也不是说骑土行会在这方面的服务有多么优秀,只不过是因为这位久负盛名的圣骑士领袖,兼海军上将差点成了我的丈人而已。
事先说一说,我跟丈人的关系一直不算太好。
深更半夜里,我摸到了丈人的房间。
他胡子上都是口水,脸上洋溢着好梦的笑容。自从我跟娜娜婚礼被搅,不幸身死又无法复活,他大概天天都睡得很香甜,嘴裏念叨着一些女人的名字:“哦,小泰兰德,小瓦纳斯,巴罗夫太太……”
据我所知,这些都是有夫之妇。
“喂,老头,龌龊的老东西,醒醒。”我呼唤他的时候很是怀疑,他还有没有神力可言。
他没醒。面向我,笑得更甜了,嘴裏说:“太太……”
我一阵恶寒袭身。
丈人不愧是圣骑土,竟然可以让死者也身感恶寒。为了拯救他的灵魂,阻止他的精神犯罪,我决定及时行动,对着他的耳朵喷出一口烟雾:“咳。巴罗夫先生,您回来了?”
丈人以百米冲刺的速度拎起裤子冲进自家的衣橱,反应之快令我对他刮目相看。几分钟后,他光着冲出来,对我挥舞着拳头,唾液狂喷:“恶灵退散!”
“慢着!慢!”我飞速向后飘走,避开了他的唾液。多年目睹他不刷牙的军旅生活,我敢断定他的唾液对亡灵的杀伤力更胜圣水。他愕然望着我。我知道我这烟雾弥漫的面目很不好辨认,特别是一张嘴烟就突突突地往外冒。但是我好容易才当了金龟婿,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我毅然决定呼唤我们之间的亲情。
我说:“是我啊。爸爸!”
听到这个昵称,他赤|裸的身体迅速泛起鸡皮疙瘩,双目圆睁,盯着眼前白烟乱窜的灵魂,也就是我那空虚的影子僵硬了几秒,突然开始狂呼错乱的超度文,对我丢十字架,四处寻找他的圣物和大战锤,企图对我一击必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