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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气在林海雪原穿行了四五十里,也就是唐积德他们这几个变态,要是换成普通人,估计早就累趴下了。反正唐积德小的时候有过这种在积雪中跋涉的经验,纯粹就是累傻小子。
停——唐积德忽然打了个手势,大伙都止住脚步,然后都一脸古怪地望着雪地上的足迹。和刚才相比,足迹明显变得混乱起来,两个掌印变成了四个。
“估计是大怪跑累了,所以开始手脚并用往前爬。”野鸡提出了一种可能性,看看小白就知道了,一路跑过来,即便是小白这样强悍的家伙,都累得呼哧呼哧直喘白气。
唐积德晃晃大脑袋,自从遇见大怪的那一天开始,他就没见过大怪爬的,都是和人一样直立行走。而且,仔细观察的话,多出的那一行明显是脚印,而并非大怪的掌印。
难道是——唐积德和小虾米对视一眼,然后一齐点头,他们都想到了同一种可能。
无论出现什么状况,还得继续追,大怪是他们的朋友,绝对不能撒手不管。况且现在雪地上的踪迹更加明显,更追不丢了。
“兔子,雪兔——”野鸡倒是挺有闲心,不时大呼小叫几声,虽然是萧条的冬季,但是林子里面的动物也不少,雪狐,雪兔,还有鹿群等等,不过都被他们这支队伍给惊走。
要说加拿大这个地方还真是不错,不仅仅经济发达,而且地域辽阔,对环境的保护也比较到位。像这种基本与世隔绝的深山老林,在世界范围来说,也已经越来越少。
这就是发展思路的不同,许多发展中国家都应该反思:任何发展,都不能以破坏自然环境为代价的。因为这个代价实在太大,一旦破坏,再想恢复的可能性基本是零。
当唐积德他们追到一个山谷的时候,忽然前面的树上闪过一道灰影,定睛细看,正是昨天的那只猞猁攀在树干上,嘴里发出低声的吼叫。之所以能一下子认出这家伙,主要是它的一只后退上还缠着小虾米给它包扎的红布条,格外惹眼。
“说,你这只邪恶的家伙,把俺们家大怪给拐到哪去啦!”野鸡对这家伙也没好气儿,怪它昨天伤了大星。
猞猁瞧野鸡当然也不顺眼,凶巴巴地瞪了野鸡一眼,然后身子一纵,径直扑过来。野鸡吓得妈呀一声,连忙将脑袋缩回捕虫笼,而那只猞猁,则落到小虾米怀里,原来,它并不是准备向野鸡攻击。
这样一来野鸡先生很没面子,刚要跟猞猁好好掰扯一番,却见这家伙纵身跃到地上,然后迈着猫步,一路向前。
转了两个弯之后,前方现出一个大山洞,黑黝黝的洞口,在一片白雪覆盖下显得特别分明。洞内,还传出一阵稀里哗啦噼噼啪啪的怪声。至于那两行巨大的脚印,也在山洞前面彻底消失。不用说,大怪肯定在里面呢。
唐积德抓抓后脑勺,然后叫小虾米他们在原地等候,他先过去瞧瞧。按理说,这种情况应该小虾米出头,可是大头哥听到里面的动静有点不大对劲,这才亲自出马。
山洞并不太深,所以里面的光线并不太暗,地面上还铺着一些树枝杂草,而唐积德也终于看到了大怪,只见这家伙正骑在另外一个黑乎乎的家伙身上,做着某种少儿不宜的事情。
“大怪,俺们累死累活担惊受怕来找你,你却躲在这风流快活,俺打死你这个没良心的!”野鸡扯嗓子乱叫,引得大星和小白也都凑到洞口参观,只有小虾米红着脸在不远处逡巡。
野鸡的嗓门本来就大,加上山洞里面再拢音,所以很快就惊扰到地上的那一对,大怪抬头望望,还咧着大嘴朝唐积德笑笑;而他身下的那只大脚怪,却挣扎着要起来,无奈被大怪牢牢压住。
“看啥看,咱们先撤——”遇上这事,唐积德也不好再组团参观,于是把拽着大星和小白先到外面躲一会,只有野鸡嘴里犹自愤愤不平:“大怪,你也是有老婆孩儿的,俺回去就告状去,说你在外面拈花惹草打野食,你就等着跪搓衣板吧——”
唐积德也听得直想乐,以大怪这种刚刚摆脱愚昧、触摸到文明门槛的种群,根本就没有这方面的观念。而且在大头哥看来,这个还是好事,以大脚怪的稀有程度来说,还需要更多的进行繁殖呢,否则的话,搞不好就要灭绝了。你没看小白到现在还是光棍一个嘛,想找个对象都难。飘然老道厉害不,对这事也照样没咒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