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算是不用再为大怪的安全问题担心了,可是更令人尴尬的是,山洞里面搞出的动静实在有点太大,没法子,唐积德干脆就领着大伙到附近林子里面溜达去了。刚才忙着赶路,真没顾得上看风景。
冬季的原始针叶林还是很壮阔的,两个人合抱的大树高耸入云,林间万籁无声,偶尔传来积雪压断枯枝的声音,更显清幽。
但是宁静不等于萧条,这一点从雪地上各种动物留下的足迹就可以看出来,小虾米也算半个足迹专家,很快就分辨出北极麝牛、雪狼,野羊等等动物的足迹,兴奋了好一阵。或许这里是那个母大脚怪的领地,所以其它动物都是匆匆而归,并没有看到它们的身影;不过倒是看到了几只松鸡一类的鸟类,傻头傻脑的,并不太怕人。唐积德本来还想弄几只尝尝鲜,结果遭到小丫头的白眼,只好作罢。
唐积德已经听康斯坦丁说过,在加拿大这片土地,因为地广人稀,所以野生动物比较繁盛;另外人类也注意保护,所以能够和谐共存。也正因为如此,大头哥对这个国家也多了几分好感。
又溜达了将近一个小时,远处才传来大怪的吼声,大伙这才意犹未尽地返回山洞。只见在山洞前面,那个母大脚怪和大怪并肩而立,个头稍稍比大怪矮了一些,但是毛发更加密实。
看到唐积德他们,母怪显然紧张起来,嘴里发出威胁的低吼声,明显表现出对人类的不信任,或许在她的生命中,曾经和人类有过不愉快的遭遇吧。
啪啪,大怪的巴掌落到了母怪的屁股上,对方立刻温顺了许多。就连野鸡见状,都赞了一声“够爷们”。
“恭喜恭喜啊。”唐积德也乐呵呵地往前凑乎,结果那只猞猁不知道从哪窜出来,挡在他的身前。倒是那个母怪嘴里叫唤了两声,猞猁便跃进她的怀里。看起来,这只猞猁跟她的关系非同一般,大概是从小养大的,相当于一只宠物。
难怪大怪在接触这只猞猁之后表现得那么怪异,而且还被它给拐走,原来早就感受到同类的气息,而且还是异性相吸。估计那个母怪也孤单了许久,所以遇见大怪,立刻便干柴烈火,擦出火花。
有了大怪居中调节,再加上小虾米的特殊魅力,不大一会,母怪就消除了紧张情绪,渐渐融入到这个集体之中。而大怪也很快就以主人自居,邀请大伙进洞。
不过山洞里面比较气闷,而且气味也不大好,所以还是免了。毕竟母怪是在野生的情况下独立生存,所以远远没有大怪这么干净。
而且接触一阵之后也就能发现,和大怪相比,她还是显得更加呆头呆脑,程度与大怪刚刚和小虾米接触的那个时候差不多,都属于刚刚触摸到文明的边缘。
只是不知道这个种群在北美地区还存在多少,如果都是像她这样零散分布,那就实在有点令人担忧。虽然大头哥对此深表忧虑,但是他这个桃花岛的岛主也管不到人家这边,顶多算是土著联盟的成员,而且还是唐积德那边单独承认的。毕竟,基本与世隔绝的大脚怪,是不可能知道土著联盟是个什么东东。
因为母怪的出现,也给大头哥打开了一个思路:能不能打着土著联盟的旗号,给大脚怪创造一定的生存空间呢?
就在他瞎操心的工夫,母怪已经和大怪联袂打猎归来,看着母怪肩膀上扛着一头二三百斤的大野猪,唐积德也不得不赞叹:娶个彪悍的老婆好像也不错的样子。
于是朝母怪竖大拇指,夸赞了一下她的热情好客,然后就动手给野猪剥皮。可惜吃饭的家什都没带来,只能弄了不少干枯的松枝,简单烤一下。
当红彤彤的火焰噼里啪啦燃烧起来之后,母怪吓得躲出老远,看来她并没有掌握用火,尚且出于茹毛饮血的阶段。相比之下,大怪就强多了,还知道用树枝串了一块块野猪肉,放在火上烧。烤得五六分熟之后,唐积德就在上面撒了点盐和调料,然后大怪就乐颠颠地将烤肉递到母怪身前。
母怪张开血盆大口,二斤多肉就进嘴,嚼了两下,便使劲点头,还又蹦又跳的,一副很是欢喜的模样,看样子很对她的胃口。事实上,生熟无所谓,关键是肉上撒了盐,这东西正是母怪所缺少的。
“不错不错,大怪你还知道疼媳妇呢,不过别忘了,桃花岛还一个呢。”野鸡当然不会忘了给大怪添堵,其实对于大怪来说,这根本就不是事。
饱餐一顿之后,唐积德和小虾米商量之后,便跟大怪比划一番,叫他把母怪也带走,可是大怪却连连摇头,吱溜一下钻进山洞不出来。气得大头哥直跺脚:“你个重色轻友的家伙!”
小白和大怪素来是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也比比划划的,说要留在这里。大头哥这个愁啊,瞬间感觉脑袋又大了一圈:本来想拐走一个,结果却搭上一对儿,这事弄的——(记住全网小说更新最快的枣子读书:www.zhaozhi.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