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最后结果如何,起码我可以昂着头生活。洛克大爷,带着大家给我让开一条路吧。”我笑着说道。
洛克大爷老泪纵横,他看着我,点了点头,然后转身对哈维人说道:“大家给柯里昂先生让路!”
“让路!”
哗啦啦!
几乎就在瞬间之间,一条路被让了出来。警车发动了,车子缓缓地从哈维街上面驶过,从哈维人面前驶过。
“啊!在晨曦初现时,你可看见
是什么让我们如此骄傲?
在黎明的最后一道曙光中欢呼,
是谁的旗帜在激战中始终高扬!
烈火熊熊,炮声隆隆,
我们看到要塞上那面英勇的旗帜
在黑暗过后依然耸立!
啊!你说那星条旗是否会静止,
在自由的土地上飘舞,
在勇者的家园上飞扬?”
……
不知道是谁,带头唱起了这首《星条旗永不落》,先是一个人,后来两个人、三个人,接着这歌声在所有人群传唱,雄壮的歌声直上云霄!
那些围观的记者们呆了,他们想不到会出现这样的场面!这哪里是审判,分明是送英雄出征嘛。
车子就在这样的歌声裏面驶离了梦工厂总部,驶离了哈维街。本来我以为,离开了哈维街,情况可能会好点,但是当车子出了哈维街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的这种想法是多么的可笑。
在好莱坞的街道两旁,站满了民众,密密麻麻,一眼看不到头。车子在他们中间,只能说是在一点点地挪动!
这些民众站在道路的两旁,默默注视着那辆车子,把手裏面的鲜花跑在道路之上。
从好莱坞,到洛杉矶一路上都是如此,进入洛杉矶市区,警车的行进更是举步维艰。
从梦工厂到洛杉矶法院,平时也就半个多小时的时间,但是这一次,等警车到达洛杉矶收押所,已经是下午五点多了。那帮法警们带着我办理一个个手续,前后花费了差不多半个多小时的时间,我才被正式移交给到收押所。
“柯里昂先生,我叫莫洛·科比,是收押所的负责人,我想鲍吉老大应该告诉你了,在这裏面,你不用担心。”一个人高马大的家伙走到我跟前笑了起来。
然后他亲自带着我进入了收押所。
对于我来说,去过的地方多如牛毛,唯独像监狱和收押所这样的地方没有呆过,这一次,算是圆满了。
这个收押所是洛杉矶市也是西部最大最严密的收押所,裏面高强林立电网纵横,到处都是荷枪实弹的看守人员。我跟着莫洛,穿过一道道门,走入这个神秘的地方。
也不知道拐了多少弯,最后进入了一个所谓的特别区域。
“柯里昂先生,这是收押所的特别区域。这裏面收押的人,都不是一般人。大部分都是被列为美国公敌的家伙。本来我想给你另外安排的,但是鲍吉老大指定让我把你放在这裏,他说这样更加安全。”莫洛是个有些唧歪的家伙,一边说一边笑。
“柯里昂!”
“柯里昂!”
……
我们经过走道的时候,两边的牢房裏面的人都趴在窗口大声地叫这我的名字。
“柯里昂先生,你是不知道,这帮家伙自从今天早晨知道你要住进来,彻底疯狂了。”莫洛指了指牢房裏面的那些人咧了咧嘴。
“柯里昂先生,你真够爷们!”
“去他娘的美国法律!柯里昂先生,我们支持你!”
……
那帮家后一个个都是重犯,但是看到我就如同打了鸡血一般!
到了裏面的一个房间跟前,莫洛让狱警把门打开:“柯里昂先生,这个房间是特别准备的,你放心,不会有任何的问题。裏面和你一起住的三个人,都是伯班克党的顶级杀手,由他们保护,你完全不用担心,另外,这个监狱裏面的狱警都是我们的人,不经过我的同意,任何人都进不来,所以你尽管放心。有什么事情,让人告诉我。”莫洛对我敬了个礼,然后走掉了。
狱警微笑着替我拉开了大门,我走了进去。
而在进去的那一瞬间,这个房间裏面的情景完全让我呆掉了。
我揉了揉眼睛,骂骂咧咧地说道:“婊子养的!我的眼睛没花吧!”
本来我以为,既然收押所,裏面的房间肯定和监狱没有什么区别,但是眼前的这个房间完全和我想象的就是两码事情。我也算是明白了莫洛说的“特别准备”是什么意思了。
这个房间,比起一般的牢房要大得多,分为前后两个部分。前面的一个部分,放置着上下三张床,裏面也放置着一些必须的生活用品,拐角有个衞生间。这个空间,基本上和一般的牢房没有什么相同,我进来的时候,三个裏面有三个人恭恭敬敬地站在那里。
“柯里昂先生好!”我走到他们跟前,三个人异口同声地叫了起来。
“柯里昂先生,我们是鲍吉老大派进来保护你的。”为首的一个,是个黑人,一笑就露出雪白的牙齿,剩下的两个人,一个脸上有刀疤,一个胳膊上刺着刺青。
“你们怎么称呼?”我笑道。
“柯里昂先生,你不需要知道我们的名字,只需要叫我们绰号就行了。我叫薯条,他叫刀疤,那一个叫魔术师。”为首的那个黑人介绍道。
这三个绰号,让我觉得很有意思。
“柯里昂先生,后面是你的房间。我带你参观一下。”薯条把我带到了牢房后面的那部分。
这部分比起外面那部分大了许多。而且裏面的设置如果不告诉别人这裏是收押所的话,很多人都绝对会认为是一个酒店的单人间!
裏面放置了一张柔软的大床,有书柜,有沙发,有衞生间,有收音机,甚至还有一个电视!
“这些都是鲍吉老大吩咐的。”薯条笑了起来。
看着这个地方,我点了点头,不管怎么说,这段时间我就要在裏面獃着了。
趁着这个机会我也开始和这三个家伙攀谈了起来。在我看来,既然二哥把这三个家伙派进来,绝对说明这三个人不是等闲之辈。
反正在裏面也是无聊,倒不如听听他们身上的故事,所以我们四个人就在房间裏面聊起天来。
我对他们最感兴趣的,自然是他们的绰号了,经过他们的一番介绍,我算是明白了这三个人绰号的由来。
为首的这个黑人,绰号叫薯条,是二哥身边最信任的人,从二哥身边只有十几个人小弟的时候就跟着二哥打拼,对二哥忠心不二。这家伙是打架的绝顶高手,杀人不眨眼,但是总是一副老好人的模样,让人看起来觉得人畜无害,所以就落得个薯条的绰号,不过他思维缜密,在伯班克党裏面地位极高,是个十分有脑子的人。
那个绰号刀疤的,更是了得,被称为伯班克党天字第一号杀手,伯班克党中“血组”的负责人,所谓的“血组”顾名思义就是不出手则已一出手肯定血流成河的人,在美国的黑社会裏面,提到刀疤,估计就连黑手党的那帮大佬们也脊背发凉。
相比于薯条和刀疤,最后的那个绰号叫魔术师的家伙有些不显眼,但不是说他一米七不到的个子在薯条和刀疤将近两米的身高面前像个小不点,而是说这家伙本身长得就没有什么特色,干瘦干瘦的,估计一阵风吹来就被刮跑了。但是薯条和刀把对他却很是客气。
这个家伙,最大的特点就是没特点,这是薯条介绍他时候说的原话。混黑道的人,谁都有一两样绝技,没有了这个,肯定混不长。但是这个魔术师基本上就从来没有什么皱缩周知的绝技,但是凡是招惹到他的人,不管你是快枪手还是搏击冠军在他面前只有一个结果:死!
当初伯班克党和黑手党厮杀的时候,黑手党派了25个高手到魔术师常去的一个酒馆去堵截他。动手之前,黑手党在酒馆裏面布置下了天罗地网,不仅把酒馆裏面所有的危险的东西收拾一空,还把那二十五个高手安排在各个死角裏面。
结果那一次,魔术师进了酒馆,十五分钟之后大摇大摆地离开。黑手党的人进去的时候,只看到了二十五个被剥掉脸皮的尸体。
之所以叫他魔术师,就是因为这家伙就像变魔术一样能够利用身边的所有东西当作武器然后让敌人一命归西。
看着面前的这三个人,我算是彻底放心了。
有他们在,就算是国家安全局的人过来找我麻烦,我也高枕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