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真心的也罢还是表演的也罢,此前连续两次的在李曦这裏吃了闭门羹把事情办砸了,都没有影响到他的从容亲和的态度。
这一次是李曦亲自到门口迎接,他以堂堂的从四品上大员,见李曦这么一个小小的从九品上下官亲自到门口迎接,竟是做出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李曦看了都有点胆寒。
李曦执礼甚恭,陈庆之又是一副崇拜的样子,这谈话就不可能不融洽。
进得门来,陈庆之先是替寿王表示了一下探望的意思——三天之内,这可是第二次了,可见寿王李清的重视——然后,才是不吝辞墨地一再表达着他自己对李曦那首《锦瑟》的崇敬之情,按照他的话来说,“只此一篇,便进士也做得了!”
他言辞恳切,态度真诚,但是……他的话,李曦也只敢听一半信一半,不过面上自然也是一派谈笑风生的姿态,两人山南海北的聊了半天,李曦一再的道谢,感谢寿王殿下的关怀,感谢他长史大人再次不辱登门,等等。
说到后来,陈庆之才再次提起来,寿王陛下想要邀请李曦过府赴宴——不是像李适之上次办的那种公开的大宴会,只是三五知己的小宴而已——只是忧心李曦的身体是否已经大好,因此命他前来探望之前便叮嘱,只要李曦答应,这日子,便由得李曦来定便是。
人家这般盛情,换了谁都实在是不好意思拒绝了。因此等他说了这话,陪坐在一旁的李逸风就不由得扭头看着李曦。
这一次李曦答应的倒是极为痛快,他道:“累蒙辱召,曦实在是受宠若惊。上次得蒙殿下召见,因为学中有事,故未能赴约,心中已是惋惜,今长史大人亲至,曦岂有不去之理!只是这几日身子委实的不太舒服,再过几日,曦定往叨扰。”
这一番话说的陈庆之抚掌而喜,道:“既如此,庆之回去即禀告给殿下知道,好叫殿下也欢喜一番。子日先生定下日期之后尽管派人告知,王府那边定洒扫以待!”
※※※
长安城,广德坊。
这裏地处长安的最东边,甚至有些靠近城东南角,位置不算好,但毕竟靠东市还比较近,倒也不算太差,在长安城中来说,大抵也得算是中层的好居所了。因此这裏住的就大都是有些小钱小产业的普通人家。
当然,这个普通人家,只是针对长安城来说的,相比于长安城里那些数不清的世戚勋贵,他们只好算作普通人家,但若是放到下面的县里来看,单隻是把这广德坊的宅子一卖,那个钱却也堪称是一地的大富豪了,就称望族也不为过。
高陞和他的老爹高华,就住在这裏。
一大早上起来,老爷子在下人们的服侍下洗漱过了,吃罢早饭,就问高陞哪里去了,下人们自然回答,说公子又出去行乞去了。
老爷子一听这个,就又是觉得胸口闷得慌。
老爷子今年六十有余,活了这一辈子,只攒下这么一个儿子,说实在的,他还真是没见过有这么“听话”的儿子呢!
老子说让你要饭去好了,你还真去啊!而且还居然一连几个月,自打从外边回来了,竟是每日里雷打不动的去讨饭,这个……实在是丢人丢到家了!
老爷子这边心裏憋气,心想你个兔崽子就不能跟别人家的儿子一样?跟自家老爹耍个赖皮算什么呀,你耍个赖皮,你老子我这裏面子就有了,这事儿不就过去了嘛!反正知道你那臭脾气,也不指望你为官做宦的给门楣上争什么光彩了,你就老老实实在家守着你老婆孩子过日子,偶尔过来后边叫我骂你几句出出气,这不是挺好的日子嘛!
可是你倒好,老子说了几句气话,叫你出去讨饭养家好了,你倒真是去了!你不低头服输,难道叫我这个做老子的主动劝你跟你低头不成?
每每想到这个,老爷子就忍不住拄着拐棍儿在那里低声咕哝着骂,想我高家耕读传家,一直以来贤良不绝,可怜到了自己这一辈,也不知道上辈子造了什么孽,竟养了这么一个混账儿子出来!眼看老了老了,还是得每天跟他生气!
这还幸好,儿媳妇懂事儿,孙子也乖巧,每天下了学,小家伙就跑到这边来找爷爷,如此一来,这心气儿还捋顺些,要不然,别看老了老了,你本事再大,我当老子的,这老拐棍儿岂打不得你!
吃罢早饭,老爷子想儿子,知道儿子出去要饭去了,这心裏憋屈,就想孙子,直到孙子在前边吃完了饭过来请安,老爷子才渐次的高兴起来,可孙子要出门读书,这是过来辞行的,等到孙子一走,老爷子的脸就又撂下来了,只是一个劲儿的长吁短叹。
这时候有身边伺候的老人儿,就挑着老爷子喜欢的陪他说话,可是老爷子也只是有一句没一句的听着,那样子不甚在意,一直等到那人说到前天的时候,有人过去曲江池边找公子道谢去了,话里话外,似乎还颇有拉拢的意思,老爷子这才一下子来了兴致,精神也矍铄起来,昏黄的眼睛里透着一丝精光,盯着那下人问:“可是前些日子阿升在曲江池边救下的那个人?”
那下人答道:“不是那人,据说来人只是公子当初救下那人的幕僚。”
“哦……”老爷子一听来的不是事主,这就有些失望,不过仔细一想,幕僚这个词,似乎有些意思,便又有了兴致,问:“既有幕僚……那你打听过没有,当日阿升救下的那人,到底是个什么身份?”
问到这个,那下人答的倒是痛快,道:“这个倒是知道,那人叫李曦,据说是八百年出一个的大才子,做的好诗,满城的人都夸呢,据说家里还做着好大的生意,可是有钱!”
“唔,李曦,好像听过这个名字,既然做的好诗,那想来有些名气了,不过……生意人?不对吧?”
别看老爷子六十多了,而且这辈子既没做过官也没发过财,好像是没什么出息的样子,其实这脑子可不糊涂,心裏清亮着呢。
打从自己儿子救下了李曦之后,他就知道,能有资格被人刺杀,而且还是在天子脚下的长安城里那种光天化日之下的刺杀,那么可想而知,这出手的人,和这被刺杀的人,肯定都不是一般人物,因此此时听到说李曦居然只是个商人,他就觉得有些不对了。
可以说,只要官府想发力,这天底下就没有破不了的案子。但是如此积年少见的公然刺杀案,却居然在长安城内没有引起一丁点儿风雨,老爷子可就立马闻出了一些味道来。
也因此,这些日子以来,虽说心裏其实也很关注被自己儿子救下的那李曦的消息,但其实,他心裏可也打着鼓呢。
出了那么大的事儿,官府居然都不管,那李曦得罪的得是多么手眼通天的人物呀!
可是转念一想,这思路就又扯回老地方了,一个有资格的得罪这种手眼通天的大人物,甚至逼得对方做出如此下作的刺杀手段来对付的……想来也不是普通人物了。
于是,老爷子这心裏不是一般的纠结。
他既是盼着自己的儿子能救下一位贵人什么的,却又怕风头不对上了贼船。
过去的几天里,老爷子虽然留心此事,却也并不太往心裏去,只是今日既然有人主动说起了,他才突然来了兴致想要知道一番而已。
此时,那下人听见老爷子说不对,就皱眉想了想,才又赶紧补充,“小的想起来了,那李曦还是个官,具体什么官,没记住,不过好像说他跟朝廷里的一个大官儿,御史大夫李适之,那是结义的兄弟,而且据说贺知章贺老神仙也跟他关系很好。”
“唔……这就有些意思了……”
说完这个,老爷子抱着拐棍儿摸着胡子,就沉吟了起来。
恰在这时,打从外边走进一个人来,见老爷子眯着眼睛想事情呢,便放低了声音,道:“老爷,有位叫做李逸风的先生到咱们门上投了帖子拜访。”
老爷子闻言迟疑着抬起头来接过拜帖,还不等看,他身边方才说话那人便已经一拍脑袋,“老爷,我想起来了,那李曦的幕僚,就叫李逸风,是个老头儿!”
高华老爷子闻言眼睛一缩,连拜帖都没看,就直接递还回去,眯着眼睛道:“去,就说老爷我身子不舒服,不便见客,请他回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