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钱支付赔偿,那便给他身上安一个巨额账单,再拿这些事做噱头,如此估计能大致澄清清楚,可能还能收获一波宣传,不过具体手段和尺度,需要视情况进行调整。
而如果是竞争对手在背后搞事情,那便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不用客气,直接造谣回去,而且要更狠更绝的,用一个更大更耸人听闻的谣言,盖住自家谣言的同时逼着对方下场辟谣,我们可适时再给站出来,点出对方造谣者身份,让其里外不是人。
这时候,无需有任何的心慈手软,也无需顾及对方有什么背景来头之类,这么搞就是奔着搞死你来的,其他还顾及个屁,甚至一时找不出是谁,那直接无差别攻击,对着同行开地图炮,将大家都拉下水一起辟谣,免得有人在背后扯后腿或想渔翁得利。”
虽然对这狠辣果决的手段,赫伯特听着都有点头皮发紧,但还是点头应下,他光听林默这些布置,也能听出这种问题的严重性,犹犹豫豫,送的只会是自己。
林默见状,笑道:“当然了,用这些方式还击,那自身也得够硬才行,所以像厂区及设备的卫生环境,材料运输储存环境等等,也要尽量确保没有太大问题,尤其是运输储存,我听着你之前的介绍,这方面好像困扰不少,可不能胡乱糊弄将就了事。”
赫伯特听完,点头道:“这些都是应该做的,不过运输也确实是一大问题,因为狩猎活动发生在各地,鲜肉存储时间又有限,很大程度限制了肉类原料获取。
目前我想到并采取的办法,便是组织统一的狩猎队,狩猎后统一迅速运走并进行处理,不过所能覆盖范围与材料来源也依旧受限。”
林默听完,思索了一番后,回道:“野兔可以采用狩猎队这个办法,因为它们是祸害,猎捕走,农场主、居民这些还会道谢。
至于范围问题,可以用盐腌和烟熏延长一定保存时间,反正罐头也是需要采用重盐重味来延长保质期和口味的,如此处理,并不会太影响后期的加工。
另外,除去自己狩猎,也可在集镇自建收购站,或为当地皮毛收购商之类的人,搭建烟熏篷腌制间之类,收购并处理后,当天或隔一二天前去集中运走。
至于湾鳄一类,不适合采用狩猎队形式,因为这是很明确的经济猎捕,是别人的饭碗,你集中猎捕便是抢别人的饭吃,很可能引起很多冲突。
建议是弄收购站,但不购皮,这东西利润不低不假,但也会因动别人奶酪而引来很多冲突,鳄鱼皮的量不是那么大,总体利润是相对有限的,不值当去抢。
甚至后面养殖出产了,皮货也可售与他们,毕竟这些属于高档皮货,你很可能得为此专门开拓维护相关渠道,不值当费这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