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简安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当时右手还在输点滴。
她一动不动地静静躺在床上,看着宽敞的房间,入目皆是梦幻的粉色,她很恍惚,有那么一瞬,她分不清时间与空间,更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哪里。倘若不是桐姨领着一排的女仆,恭敬地候在大床一侧,她甚至都以为自己还睡在霍园的房间里。
每个花季年龄的女孩子,心里都有个公主梦。
希望有个王子,骑着白马,将自己带到城堡里,然后过着世间最幸福的生活。
十五六岁的时简安,也不例外。
所以,那个年龄的她,尤为喜欢粉色。
以至于她在霍园的房间,就是粉色的海洋。
那时候,霍斯墨替她准备的地毯,都用粉红色的蕾丝,镶了边。
霍园,虽然不及总统府,那般奢靡华贵,但里面的一切,都是最好的。
时简安不知道,是不是所有沉迷在美好初恋的女孩子都一样,但是她,但凡有关于霍斯墨的一切,都是她的最喜欢。
她连霍斯墨用完没墨的签字笔,都能宝贝地珍藏起来。
时简安仍然清晰记得,自己第一次跟着霍斯墨入住霍园的场景。
他推开门的刹那,她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当场捂着嘴巴尖叫起来。
霍斯墨还给她的房间,亲自命了名:公主房。
据霍园管事说:公主房,大到装潢设计,小到美观摆件,皆是霍斯墨亲自挑选的。
时简安每一样,都喜欢到不行。
可是,她最最喜欢的,还是那串挂在窗户前的粉色风铃。
那串风铃,上面有十二颗粉红色玉石点缀。
粉色玉石名唤心头之血,是“图雅”地区特有的玉石。市面上,虽然很普及,但是那十二颗,却是霍斯墨去图雅地区,在荒无人烟的戈壁上,徒步二十里,好不容易才找到的。
那风铃,是霍斯墨送给她的十六岁生日礼物。
那是她长那么大,除了时靳岩临终前替她准备的生日礼物之外,最最喜欢的礼物。(记住全网小说更新最快的枣子读书:www.zhaozhi.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