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搞性别对立就没意思了(1 / 2)

第一次 陈之遥 1639 字 1个月前

时间已经很晚,余白给王清歌回了条信息,两人约好明天一早到所里再谈这件事。

洗漱之后睡下去,她翻来翻去,久久没有睡意。

“怎么了?”唐宁问。

余白犹豫了一会儿才说出来:“我小时候差一点也遇到这种事。”

“你说。”那边静了静才道,声音沉下去。

“那时候大概十岁吧,”余白仰面躺着回忆,“早上一个人去上学,夏天嘛,就穿个连衣裙。有个男的骑着自行车绕到我前面,让我给他摸一下。我推开他就跑,头也没敢回。不过他应该是没追上来,如果想追的话,我肯定跑不了。”

“后来呢?”唐宁抱着她问。

“吓坏了呗,”余白回答,“明明知道是碰上坏人了,不是自己做错事,但就是没跟家里人说,也不敢告诉老师。”

这件事已经过去了许多年,久远得她差一点就要忘记了。仔细想起来,连她自己都觉得惊讶,哪怕是她这样跟父母关系亲密的孩子,在学校每天出入老师办公室一点心理障碍都没有的班干部,也会因为那种奇怪的羞耻感隐瞒自己险些受到猥亵的事实。

由此看来,强|奸罪报案率仅 7%,猥亵罪更低得离谱,这种说法一点都不夸张。

“女孩子要平安长大太不容易了。”黑暗中,她叹了一句,忽然又开始好奇,自己身体里那颗正在搏动的小心脏,时刻长大的小躯体,究竟是男还是女。

她这正抒情,唐宁却批评:“你这么想就不对了。”

“怎么不对?”余白推开他,觉得自己刚才那一大段的心理活动全都白搞了,这人居然一点共情都没有。

唐宁却答:“实际上无论性别、年龄、好看难看、强壮或者娇小,都有可能受到性侵害,而且都会留下长时间的心理创伤。就是因为很多人有这样的想法,觉得男孩不会遭受性侵,或者说就算被猥亵了,受到的伤害也没女孩那么大,导致男孩遇到这种事更加容易被漠视,更加不敢说出来。”

“这是你从前想写的那篇论文里的吧?”余白揶揄,《论男性是否能够成为强|奸罪的犯罪对象》,题目她都还记着呢。

唐宁无所谓她翻老账,说:“搞性别对立就没意思了吧?你也是学法律的应该很清楚,如果像我这样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男性被人骗走卖掉了,甚至都不算拐卖人口,如果不能证明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有其他暴力行为,连强迫劳动罪都够不上。”

的确,男的也挺惨的。“贩卖人口”四个字说起来耳熟能详,其实却是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里的定义,我国刑法里根本没有贩卖人口罪,只有拐卖妇女儿童罪。

“嗯,你们男孩子长大了也挺不容易的,”余白总算承认了,“你这么说得我都不敢生孩子了。”

“晚了,”唐宁一只手罩在她肚子上,“但是我会保护你们的。”

余白听得心中一荡,伸手抱住他回答:“我也会保护你的,肯定不让别人把你骗走卖了。”

唐宁这才笑了,把她搂进怀里。

那一刻,余白又想起那件旧事来,十岁,四年级,初夏美好的清晨,她穿着一条自己最喜欢的白色棉布连衣裙走在上学的路上。

后来遇到的事,她从没对别人说过,这一夜第一次说出来,就是对唐宁。她从没有想过什么绝对信任,或者毫无保留。但他,对她来说,就是不同的。

第二天,余白一早到立木,跟王清歌谈了行星之家的事。

开场第一句就是:“作为柯允的辩护律师,我们对这件事暂时不应该做任何判断,也不合适直接调取证据。”

“我知道这么做会有风险,但是……”王清歌作为陈锐的徒弟,第一反应就是余白在跟她说刑法 306 条,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毕竟自己只给出了结论,没有解释,她这样反应,余白并不意外,继续说下去:“如果我们的推测错了,又因为联系了女孩家长,把这件事扩大开来,对翟立,对孤独行星,甚至对柯允都会有非常不好的影响。”

“如果我们没错呢?”王清歌反问。

“如果我们的推测是对了,”余白又说出另一种可能,“真的有孩子受到了侵害,而且和柯允的案子之间有联系,那我们更加要小心,必须保证整个取证过程合理合法,无可指摘,有任何线索都应该交给警方或者检察院,让他们去调查。”

“但是……”王清歌欲言又止。

余白等着她说下去。

王清歌却好像吞了那后半句,顿了顿才道:“现在我们什么都没有,这个取证申请怎么写呢?警方那边会不会采纳?或者说他们觉得这两件事不相关,干脆就是拖着呢?”

的确,办案都是讲证据的。

此刻,翟立还躺在 ICU 里,柯允也还在精衞中心住院,警方后来又在青少年精神科医生到场的情况下对他进行了讯问,但他要么持续喊叫,要么就是重复刻板动作,根本什么都问不出来。

所谓性侵,没有人证,没有物证,也没有视听证据,如果连受害者的投告都没有,那真是无凭无据了。而性侵案的证据,是会随着时间消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