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1 / 2)

风起青萍 皎皎 18760 字 2天前

<p/><h3 class="center">一</h3>

三年的时候,会让一个人会变成什么样子?

此刻,之璐站在灯火通明的候机大厅里,正在思考这个问题。她微微抬起头,陶儒拖着行李箱,从出口处朝她走来。隔着十几米的距离,看上去他没怎么 变,穿着深色大衣,脸上笑容依旧是那么的灿烂。虽然她不会承认,可他五官的样子她真的不能完全记清楚,但是那笑容她还是熟悉的。

陶儒在她面前停下,柔声叫她:“之璐,我回来了。”

之璐仔细的打量他,惊愕的发现自己并入如自己想象的那么想见到他,一时都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停了停,展开笑容:“恩,回来啦。”

晚上九点,连接有数辆飞机停靠,出租车紧缺,于是他们搭机场大巴回市区。车子里有暖气,两个人在架子上放好行李箱,并排坐下。几分钟的时间,大巴里坐满了人,呼出的气体盘旋在车子上方的空气里,太稠密仿佛有了味道。

平时在网上或者打电话的时候两人话题就不多。他有兴趣的,她没兴趣;她喜欢的,他不喜欢。现在更不知道说什么。她想,不论怎么说,还是应该找个话 题来谈谈,这个念头刚在脑海里闪过,陶儒就握住了她的手。她有些不习惯,下意识的想甩开,可他也用了力气更紧的握住,然后似笑非笑的问她:“看到我回来 了,怎么不高兴?”

“没有啊,谁说我不高兴了,”之璐抿嘴笑笑,“这几天你在江州,不回家吧?”

“后天就是圣诞节了,我陪你过完再回家。”陶儒说。

“这样啊。”之璐点头。

陶儒看看窗外,热闹的机场,陆续有人拖着行李出来,“你往年都是怎么过圣诞节的?”

怎么过圣诞节的?之璐想了想。往年的这个时候,寝室的一帮姐妹出去,吃饭,喝酒,骑着车满城市逛热闹的地方,跌跌撞撞的回宿舍,第二天浑身不舒服,趴在床上起不来,如果第二天有课,就瓮声瓮气的说,之璐,老师点名的话,帮我们请假啊。

“就这样?够没意思的。”陶儒一脸的不以为然,摇头评论,“今年我告诉你怎么过圣诞节。”

之璐瞥他一眼,“我没觉得不好。”

陶儒从她的语气里听到一点不快,想起不过刚刚见面,何必为了这点小事惹她不快?于是笑了笑,算是把这个问题带过。

这时车子启动,掉头上了正街。司机关掉了车厢里的大部分灯,只留下前面驾驶台上的一盏。光芒到达车厢中部的时候,已经很黯淡了。或许因为黑暗的缘故,本来三三两两聊天的乘客也纷纷缄默下来,空凋和汽车发动机的声音格外响亮。

回到市区后,之璐带陶儒去就读大学的招待所住宿。陶儒对住处向来挑剔,又或许因为在国外呆的时间过长,一看到招待所陈旧的老房子就皱起了眉头,明 显不符合他的审美习惯。之璐无奈,又带着他去了学校西面的西苑宾馆。这裏条件设施相当不错,档次也高,重要的客人来了都是住在这裏,因此价格不菲。

他要了单人间,秀美的前台小姐问他:“请问住几天?”

“暂时一个星期。”

之璐眨了眨眼,疑惑:“不是说过圣诞节么?三天就够了。你要住这么久的话,直接住在你舅舅或者姑姑家里吧。”

陶儒表情不明,嗓子里冒出一声似笑非笑的声音:“嫌我呆得时间太长?”

“没有。”之路平心静气,看着他把信用卡递给前台小姐。

西苑宾馆的条件果真是不错,安静,装修到位,难得陶儒都很满意,暖气的存在,几分钟后屋子暖和起来。他把行李箱放在床上,整理箱子里的东西;之璐没过去帮他,坐在沙发上,捧着纸杯喝水。其实喝水只是个幌子,她在犹豫,在思考。

忽然,手机叫起来。她找出手机,摁了接听键,拿到耳边,开口:“叶先生,你好。有事吗?”

陶儒猛然抬起头,随后听到她说:“不是很忙。我现在不在寝室,在西门的西苑宾馆。

“是啊,我前两天就跟你说过这事了,我男朋友今天回国,现在住在这裏。

“什么!普拉切特的书?你居然找到了吗?英文原版的?真好,谢谢你。

“不用麻烦你送过来了,我明天去找你拿好不好,太感谢了。

“没事了吗,那晚安。”

因为高兴满足,她眉眼笑弯,白皙的皮肤下透出蒙胧的晶莹光辉来。不知怎的,陶儒就觉得看见了之璐眼中的光芒,那光芒是他从来没见到过的。他五脏六腑仿佛灌满了铅和醋,因为见到她带来的愉快心情一瞬间就消失殆尽,沉声问她:“是谁的电话?”

“一个朋友。”之璐不疑有它,笑盈盈道,“他刚刚说,给我带了普拉切特的一套书。”

“男的?”

“是啊。”之璐依然没发现他情绪的异常之处,兴奋的说,“我想看他的书已经很久了,可是他的作品在国内很少有。真想不到他托人买了回来,我真是要好好谢谢他。”

“国内没有,你可以让我从国外带回来,”陶儒怒火顿起,“你要什么书我不能给你带回来?反而去找一个外人帮忙!”

之璐懵了,一时没想到他的怒气从何而来,讷讷的辩解:“陶儒,你别误会。不是这么回事,只是无意中以前跟他提起过普拉切特,没想到他居然记住了。”

话一出口就开始知道说错,果然陶儒的脸色越发难看:“挺有意思的啊,不过是一本书一个电话,你却比我回来还高兴。你老实告诉我,你们是什么关系?”

之璐愕然,辩解:“我们没什么关系,纯粹的朋友而已。”

“朋友?你无意中说过一次,他就记住了,主动把书给你带回来。普通朋友能做到这一步?锺之璐,原来几年不见,你连撒谎都撒得面不改色了。我还真是看错你了。”

第一天见面就吵架,这不是什么好兆头。之璐不想跟他争执下去,硬生生的把“几年不见,你也学得这么刻薄”这句话吞回肚子里,冷冰冰的说:“我没撒谎。信不信由你。就这样吧,我回寝室了。太晚阿姨就锁门了。”

看都不看他的样子,之璐当即转身出门。酒店电梯徐徐下降,之路看着墙上镜子里的自己,漂亮的年轻女孩,眉心紧蹙,神色愤然。三年不见,感情到底生 疏,话都没了几句,见面就吵架,他怀疑她,怨恨她,说她撒谎撒的面不改色。他们哪里像是男女朋友?等待原来远远没有见面后的互相伤害来的残酷。

手机再次响了,显示屏上还是刚刚的号码。她勉强跟他聊了几句,叶仲锷察觉他情绪低落,问她:“怎么不高兴?”

之路说:“也没什么。我跟陶儒吵架了。”

“为什么吵架?”

之路呆了呆,自然是不可能在他面前说出吵架缘由,随便的搪塞的了几句,心慌意乱的挂了电话。

与此同时,叶仲锷带着胸有成竹的表情把手机放到桌旁,拿起棋盘上黑子的“皇后”,朝左挪动三步,吃掉童展的马。

童展的棋艺跟他有相当的距离,知道自己反正是输,并不关心棋盘上的动态,“啧啧”了两声说:“叶仲锷,我是说你用心良苦呢,还是说你卑鄙阴险?这种伎俩也用,还真不是你一惯的做法,太不高明了。”

“风格不重要,结果达到了就行。”叶仲锷把玩着棋子,微微一笑。

“你为了她把自己的原则都坏了。你可从来不屑玩这种阴谋诡计的,哪怕对商场上敌人都不屑用,”童展说,“别的办法不行?直接跟她说,名正言顺把她抢过来?”

叶仲锷缓缓摇头:“不行。之璐道德感太强,不然你以为她为什么能等五年?她能把别的男生拒之门外,也能这么对我。其实她跟那个陶儒并不相配,一个 正直刚烈,一个多疑善妒,他们分开是迟早的事情。不过,我不想再等,我要让他们自动分手。如果这几年在一起,他们早就感情破裂而分开;正因为不在一起,反 而能够延续这几年。等待从来就不是分手的必要条件。”

一下课之璐就去西苑宾馆找陶儒,罗罗在教室门口一把拽住她,阴险的笑:“有空的时候带来给我们瞧瞧,我还真想知道他有什么魅力让你等这么久。”

之璐胡乱点了点头,去楼下取车骑到宾馆。正是吃午饭的时间,学校的每条路上都人满为患。她到的时候,陶儒已经等得不耐烦了,满屋子打转:“你动作还真快的啊。”

“这个时候路上人多。我已经很快了。”

陶儒盯着她:“跟老师请个假都不行?难道我一天的大部分时间都在等你下课?”

之璐皱眉:“我不喜欢请假,城市这么大,你去哪里看一看玩一玩不行,为什么要等我?不说这个了,去哪里吃午饭?”

“你的学校自然是你熟悉,”陶儒说,“你说去哪里吧。”

正是午饭这个时候,哪个饭店餐厅都是人满为患。好容易才在西苑附近的一家川味餐厅找到位子,刚坐下,却发现几个师弟师妹在另一张桌子招呼她,笑容暧昧。

饭店里装饰得很有圣诞节的气氛,陶儒环顾四周:“都不跟他们介绍我?”

之璐把目光从菜单上抬起来,“他们没问啊。”

陶儒说:“你既然要上课不能陪我,那只好我每天跟你去上课了。”

“那怎么行。不行不行,”之璐连连摇头,发觉陶儒的脸色一暗,赶紧把下一句话补上,“我们上课也就二三十个人,你去了会很扎眼的。”

“那也没什么不好啊,我不信你导师会把我赶出去。”陶儒笑笑,“老师从来都不会嫌学生太多。”

“总之不行,我不习惯这样。”之璐说。

尽管当时陶儒没有表态,实际上,下午他真去了,在上课铃响的前三分钟进了教室。他站在门口环顾一圈教室,理所当然的坐在她身边,引得所有同学诧异 和好奇的目光,他也礼貌的笑着点头,回答对方的问题。然后一只手搭上她的肩膀,很轻,但姿势足够暧昧和说明两人的亲密关系。之璐动了动肩膀,把他的手从自 己的肩膀上弹下来,冷冷的说“麻烦你注意一下影响,这不是在美国”。

罗罗笑嘻嘻,偏偏在她另一边耳语:“你男朋友挺帅啊,难怪你肯等他这么些年。”

之璐剜了她一眼。认识之璐四五年,罗罗从来不知道她的目光也可以寒冷到这个地步,随便就可以把人冻死,吓得立刻噤声,预感到这对男女朋友之间问题不小。

简单的应付了同学的盘问,其后的一个下午,她沉默着,再也没说一个字。下课把抓起书包,把书往怀里一抱,抽身就走,也不管教室里的议论声此起彼伏。

陶儒一愣,追出去,在新闻学院外转角处的僻静地方抓住她的胳膊。这个角落正在风口,吹得之璐头发乱了,眼睛也疼。她挣扎了几下,挣不开,怒火一下子冲出来:“我告诉过你,不要来教室,我上课读书日子过得好好的,你偏偏要来,为了监视我,干涉我的生活?”

来之前就猜到了她会有这场发作,陶儒竭尽全力让自己冷静下来,抓着她的一只手臂让她冷静,缓缓的说:“之璐,你别生气。我就是想看看你平时在学校里怎么生活,怎么上课,怎么学习,都有什么朋友同学。我们太长时间没见了,我想知道你的一切事情,不是想监视你。”

衣兜里的手机在振动,之璐一边拿手机一边说:“你信你自己说的话?只有这个原因?”

说完不再理他,之璐把手机放到耳边,听到电话那头熟悉的声音传来,顿时想起昨天答应了叶仲锷今天去他那里拿书,可这下午发生每一件事都让她生气,完全忘记此事,连声道歉:“对不起,你等我很久了么?那我现在过去吧。麻烦你再等我一个小时,好吗?”

愤愤的把书塞到书包里朝外走,照例没好气:“又想跟着我?”

陶儒静静的看着她:“之璐,我想跟你在一起,跟你多呆一会,你就那么不耐烦?而且,我承认,是不放心你一个人去见他。”

两三个同学缩着脖子路过,之璐深呼吸,放低声音:“我们真的没什么关系,不过是很谈得来的朋友而已。你怎么就能这么怀疑我?我一早就告诉每个同学我有男朋友了,我没做过什么对不起你的事情。你到底有什么不放心的?”

陶儒想起上课的时候听到她同学的那些话,知道她并没有说谎,小心翼翼的开口:“那你就让我跟你一起去吧,我保证,绝对不打扰你。”

他的确没怎么打扰她。之璐进入那栋气派不凡的证券交易所大厦时,他没要求一起上楼,好脾气的在门口外面等着。她心裏一动,站在电梯里对他挥手:“我一会就下来。”

是第二次来叶仲锷的办公室了,上次来还是两个月前了,她把校报给他。之璐站在电梯里,想着陶儒的话,猛然一个让她不安念头从大脑深处飘浮起来:叶仲锷会不会喜欢她?

没错,叶仲锷对她很好,可以说非常好,三天两头给她打电话,时不时约她出来。她觉得他风度十足,能把每件事情都做得妥妥贴贴;知识极其丰富,跟他 说话受益非浅,最好的良师益友。叶仲锷是什么人,相貌英俊,功成名就,什么都有,自然也不缺大批的爱慕者,他怎么可能喜欢她?他的一举一动都很坦诚,从来 都没跟她表露出任何可能喜欢她的迹象,一丁点都没有。之璐肯定的摇头,把这个念头彻底打入死角。

叶仲锷后来知道她的想法,震惊得半晌无语。他抱着她恼火说,你怎么能说没有迹象?你不是不知道我工作忙事情多,我哪里有那个时间每天给女孩子打电话?只是对你啊。你以为我还能记住其他人说的每句话,想方设法费尽心力的讨好?之璐,你自己心无旁骛,看别人也是啊。

除了这点,她浅薄的爱情经历,后知后觉的感情细胞也是重要的原因。很少再有人像她那样看过那么多书,爱情小说也不知道看了多少。不过一旦发生在自 己身上,就觉得不可思议,难以理解。她跟陶儒懵懵懂懂的开始,在他出国前两个人连手都没拉过,他离开前让她等他,她就说“好”;上了大学,虽然所有人都在 忙着谈恋爱,可她仿佛与此绝缘,实在没有男生让她动心了。

于是她坦然的走进他的办公室。

冬天黑的很早,不过六点半天色就已经黑尽。好在交易所前的长街地处最繁华的地段,亮如白昼。叶仲锷的办公室楼层较高,地面上的行人都不能完全看 清。但他一眼就看清了锺之璐和她身边的高个子男生,二人并肩而行,低声交谈。路灯的光芒把两个人影子在人行道上给的很长。仿佛,世界上只有他们。

顿时,心底有种异样的感觉。他咬着牙关沉思,电话响了,秘书告诉她:“锺小姐来了。”

锺之璐永远都是那副坦坦荡荡,笑容明媚的样子。她很兴奋的提起装书的纸袋,礼貌的跟他道谢,照例要把钱给他。

叶仲锷不动声色:“我不知道花了多少钱,朋友带回来的,我问清楚后再给你打电话。”

之璐想了想,只有这个办法,点头赞同:“那样也好,真的很谢谢你。”

“不客气。明天圣诞节前夜,怎么过?”

“不知道呢。”之璐说,“瞎过吧。”

“今天晚上有空没有,一起吃饭?”

之璐想到楼下的陶儒,摇了摇头,“我男朋友还在下面等我。”

叶仲锷眉毛一挑,随口问,“你们昨天吵架了?”

“哎。”之璐一想起这件事情就头疼,“大概太久不见了,不习惯吧。一点小事就能吵起来。其实也没什么。不说了。”

看到她不欲多谈,叶仲锷把桌前的文件合上,拿起衣架上的风衣,说:“那一起下楼吧。我也下班了。”

两人结伴出去,大厦里还有人忙碌的进出,纷纷朝叶仲锷欠身行注目礼。之璐想着自己的事情,没有留心路人的目光,否则她一定会发现不寻常之处;叶仲 锷看着她柔顺的头发从耳边垂下,只觉得手心发痒,手举了起来,即将蹭到她头发的时候终于克制住,笑着谈了别的事情:“他有没有叫你一起出国?”

之璐回神,“倒是说两三次吧,我没答应。我的专业,也不可能出去。”

电梯到了,裏面空无一人。叶仲锷伸手请她进去,随后自己跟进去,玩笑般说:“其实在国外并不像人们想象中那般优越。我爸教育我说,年轻轻轻,跑去 给美国人卖命,实在可气!学到东西了,就应该回来为国效命。一个人的价值,始终是要在自己的国家才能体现出来,就好像早期的科学家,在国外也许会小有小 成,可在国内,却是大的成就,例如,把中国的第一枚火箭送上天。”

语气非常诙谐,但之璐无论如何都笑不出来,咬着唇:“你说的对。”

她微微抬头看他的脸,目光久久的停在他的五官上,英俊的侧脸,浓黑的眉毛,挺拔的鼻梁,狭长的眼睛,举动言行从不唐突,浑身上下找不出一点不妥贴 的地方,他本来就极有魅力,淡淡的说出那番话,那种魅力到达了顶峰,吸引住了她;叶仲锷只做不察,仿佛待电梯到达一楼时才侧头对她一笑:“到了。”

“哦。是啊。”

之璐下意识抓紧装书的带子,觉得手心有冷汗,嗓子也有些干涩。在他的注视下,她窘迫的收回目光,低头出去:“再见。”

想不到他也跟了出来,不紧不慢的跟在她身边;路过大厅里那棵巨大的圣诞树时,之璐终于忍不住,说了句:“车库不在负二楼?”

叶仲锷让自己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当即折身,“一时不察。那,再见。”

深蓝色风衣的衣角从她面前轻轻晃过,平缓地向后舒展开去,像一只深色的翅膀。他重新上了电梯,之璐不觉嘴角一弯,笑了出来。想不到他也会疏忽大意,犯这种错误,刚才的神情真像孩子。

有人拍了拍她,她回头。陶儒目光阴沉,看了她一会,又看着电梯的方向,说:“你就是来见刚刚那个男人?”

之璐不知道自己又怎么惹到他,平淡的回答:“是他。”

“交易所的副总经理?”

“是啊。”

原以为他会问很多问题,可陶儒一句话都没再说,拉着她的手离开,打车返回学校,又去吃饭。两人回到宾馆,陶儒坐在床上,皱着眉头开口:“之璐,跟我出国吧。”

他沉默了这么久,想不到第一句就是说这个。之璐想都不用想就回答:“不可能。我们早就讨论过这个问题了。”

陶儒看着她的搭在沙发上的手,手腕细白,手指根根修长优雅,如同玉雕,微微的折出一点光芒。

“是因为那个姓叶的?”

“跟他有什么关系?陶儒,我真不知道你在想什么。”

“你真的不肯跟去美国?”

这句话里的威胁意味之璐不会听不出来,她摁着太阳穴:“你有没有想过回来?公平一点。你在国外那么些年,我从来都没追问过你任何事情。”

陶儒站在他面前,居高临下的看着她:“你当然不会逼我,你根本就不在乎我。这么些年,你主动给我打过电话,写过信,发过一封邮件吗?我回来了你不 高兴;我去教室找你,你板着脸。我跟你去拿书,你还不让。你不许我干涉你的生活。以前不再你身边,那是没办法;可既然都重新见到,发现我还是爱你,怎么能 完全不干涉?”

之璐被他问住,选择沉默不语。

陶儒弯腰,看着她的眼睛,说:“锺之璐,你还喜欢我吗?”

那个晚上,之璐没有睡好。

她在床上翻来翻去,想起陶儒听到她答案时无动于衷的眼神,忍不住在心裏叹气。安静的夜里,一个人想事情,很容易就明白了。

他没回来时,她和朋友同学一起学习生活,要多自由有多自由,上课上自习去图书馆,平时参加不少社团活动。别人为爱情为学业烦恼,她都没怎么烦恼。 她记忆力好,英文不错,中文系的课程对她来说完全不在话下,不用费劲就能爬到前三名;当然也有郁闷的时候,例如,骑车被人撞倒可那人并不道歉,组织活动为 生患疾病的同学捐款收效甚微,寝室同学打工被骗,妈妈打电话来训斥她……等等,但总的来说,是奋发向上的。所有让她郁闷的事情里,似乎都没有感情。

一直有人说她异类。大一的时候,总有些面部不清的男生追她,给她写信,送花送礼物到宿舍,过分一点的,在她下自习回来的路上拦着她,甚至跟踪她。好在都没闹出什么事情。她那段时间真是不胜其烦。

好在这群男生还算理智,知道她有男朋友之后,身边的男生渐渐的少起来。她觉得得耳根清静,彻底解脱,终于可以安心的做自己的事情。

从小爸爸教导她“独立自强”,中学六年和大学四年,十年已经是她生命中一半的时间了。这么长的一段时间,足以让一个人养成许多决定人生的习惯,这些习惯,日积月累成了她现在的性格。

这么想着,天渐渐亮了。

想到今天是周末,之璐坐在床上,想了想,翻身下床,以最快的速度洗漱完毕,拿着书包和钥匙出了门,去找陶儒。学校里安静得很,雾气如同稀释后的牛奶。

让她诧异的陶儒居然其起了床,裹着浴巾前来开门,他头发湿漉漉的,裸|露着上半身。看到对方,两人都是一愣。认识这么久,之璐从来没见到他穿成这个样子,哪里敢细看他身材好不好,脸一红;而陶儒对她微微一笑,让她进屋。

不可能不尴尬。之璐目光从他肩头飘过去,说:“你先穿上衣服吧。”

陶儒说:“屋子里不冷,你穿这么多,不热?”

“还好。”

床上乱成一乱,怎么看都暧昧。之璐挑了沙发坐下,清清嗓子:“陶儒,我想了一个晚上。我觉得,我们应该谈一谈。”

陶儒神色一变,把毛巾往床上一扔,坐到她对面:“你说,我听着。”

之璐脱下羽绒服,放在膝盖上,稍微感觉自在一些,也能顺畅的把话说出来:“陶儒,我不知道怎么跟你形容,也许,我潜意识里,的确不希望你回来,不 希望你回来改变我现在的生活。所以,你一回来我就使脸色给你看。我不像罗罗和其他女同学,有一半的时间围着男朋友打转,我学不会。我现在觉得自由,轻松。 我的时间每一分钟都是自己的,我想去图书馆就去图书馆,我要什么时候出门就什么时候出门,我在图书馆呆多久都没人管我。可是你一回来,我就不得不跟你在一 起,履行女朋友的义务。这是我最担心的事情。”

“陶儒,我的确做的不够好。”之璐顿一顿,说,“那时因为,我习惯了。我习惯没有你了,但我还是喜欢你的。”

陶儒看着她,揉了揉她的头发,脸上有着纵容的笑容:“你说实话,总比不跟我说实话好多得多。”

下一个瞬间,他伸出手臂,准确的勾住了她的腰,强行抱着她跟自己一起站起来,另一只手擒住她的下颚,没有任何预见性的,吻了上去。

之璐傻了眼,下意识的伸手伸手,用手肘在两人之间隔开距离,可他没有放开的意思,一只手制住她两只手,扯到她身后背着;血一下涌到脑门,之璐愤怒之极,张张嘴想说话叫人;可这明显是愚蠢的举动,不但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属于别人的舌头借机占据了她的嘴巴。

陶儒的本意,这个吻只是试探,可没想到食髓知味,她的嘴唇又甜又软,如何能够放开。她白皙透亮的皮肤和温软身体的味道都让他把持不住。大脑轰轰然作响,仿佛有什么东西陆续爆炸。上次吻她还是三年前的那个寒假,太轻,不过是轻轻擦过而已。

之璐却说不清是震惊居多还是愤怒更多。她无法呼吸,缺氧导致眼花缭乱,想要挣扎,拼了命的踢他,有几脚命中,可似乎没给他带来什么伤害,力气愈发 大了,进一步把她摁在墙上;震惊中,又察觉他另一只手变得不安分,伸到了她宽松的毛衣裏面,沿着脊背一路熟练的游走,他手指微凉,仿佛一条蛇在她身上爬 行。之璐无法忍受,急则生智,狠狠的抬起脚,使出浑身的力气踩下去,第一下脚踩了个空;她换了个地方,狠狠一脚又踩下去。

此举颇有成效,陶儒低低的惊呼了一声,猛的松开她,后退几步,跌坐回床上。她穿着皮鞋,而他穿这宾馆里薄薄的拖鞋,这一脚下去,刚刚踩到了脚趾,后果显而易见。

之璐终于能够喘气,扶着墙大口大口的呼吸。气息稍微平和一点,她愤怒的扭头,看到陶儒也以同样不可思议而愤怒的目光盯着她,漂亮的脸有些扭曲,戾气隐隐流动。视线略一交错,他弯了腰,揉了揉脚。

愤怒未消,之璐迅速扯直了被他弄的乱七八糟的衣服,把羽绒服套上,抓起书包就要走,两步之后听到陶儒冰冷的声音:“原来你讨厌我到这个份上。”

之璐猛然转身,因为屈辱,眼睛都气红了,“你怎么不说你自己都干了什么?”

陶儒霍的站起来,因为脚趾传来的剧疼又跌回去:“男女朋友做这种事情不是很正常?你用得着反应那么大?你不放心,我们可以马上回家,结婚订婚都可以!”

之璐气的哆嗦,眼泪就要掉下来,可有些话实在说不出口:“你说正常?你不跟我道歉,居然说正常?你去找别人做去,我不奉陪!”

害怕他再做出什么事情,之璐逃一样跑出房间。

其实陶儒以前都没碰过她,又或许是见面太少,没机会亲近;如果她没踩那一脚,接下来的后果有多严重?打又打不过,推也推不开。男生总是有点血性的,她还记得,高中时,有一次,陶儒差点跟老师打起来。

之璐关了手机,坐在图书馆,身上一真冷一阵热,面前书上的字也模糊起来。

<p/><h3 class="center">二</h3>

离开自习室时前,之璐终于打开手机,顿时弹出六七条未阅读短信。大都是陶儒发来的,前面几条都是抱歉对不起,请她回电话;最后一条格外的长:我在学 校里找了你很久,可是都找不到。之璐,我才知道,你那么生气。我现在宾馆,我会等你到八点,如果你还不回我的电话,那我回家了,反正,你也不想见到我。

而现在的时间已经是晚上七点四十。之璐抱着头想了一会,也不再看剩下的短信,把手机往书包里一塞,出了门骑车朝西苑宾馆直接冲过去。

圣诞节的缘故,路边的树上都挂了彩灯,之璐想着事情,心不在焉的骑着车,没有留心四周的,被红绿的彩灯一晃,眼前就花了。回神的时候,恰好看到一 辆自行车高速朝她撞来,时间太短,她来不及反应,两辆自行车就这么在化工学院门口撞上,几乎是同时,之璐和她的自行车狠狠翻倒在地。

这一下,之璐真是摔得人仰马翻。脚崴了,手抽筋,手摁在地上缓冲了力度,手掌擦破了一大块皮,露出皮肉,而车把重重的砸在小腿骨上。几个地方的尖 锐疼痛传来,让她火气顿时上来,对着撞上她的那人劈头盖脸的一顿责骂:“你怎么骑车的?干吗逆着道骑车?还骑得这么快!基本的交通规矩都不懂了吗?”

然后才发现那男生也是瓷牙咧嘴的。他明明没有受伤,扶着那辆昂贵的自行车站得稳稳的,说了一串她听不懂的韩语,神情桀骜不驯,一双眼睛朝上空看, 怎么看都不像道歉。之璐更没好气,很凶的吼:“在中国的土地上还这么嚣张跋扈!为什么不学好礼仪再出国?你的父母,你的国家就是这么教育你的?”

这场事故吸引了来往几个同学的视线,极其美丽动人的被撞女生表情严肃的痛斥留学生,看得在一旁纷纷叫好,只觉得大块人心。那个留学生瞧着不对,迅 速骑车撤退逃离,速度之快让所有人叹为观止。好在同学们仗义相助,帮她扶起车,又把书包和摔成好几块的手机捡起来递给她。

手机是彻底的坏了,怎么都拼不上,没法再用。之璐手臂疼,不能再骑车,一步步的走到了西苑宾馆。前台小姐声音清脆的回答她:十分钟前,他已经结帐离开了。也就是说,错过了。

从医院回到寝室,之璐用座机给陶儒打电话,他大概正在回家的车上,可以听到车声风声交织在一起。

在她开口之前,陶儒先抢过她的话:“之璐,早上的事,是我唐突,对不起。我本来是想给你一个最好的圣诞节,可现在发现,给不了你。我们两个人,不 论是性格还是思考方式,在这些年里都变化得太多了。你什么都不用再说。我需要时间思考,而你也比我更需要时间想一想你的感情到底是怎么回事,你糊涂下去, 对我们没有任何好处。”

挂上电话,之璐抱着膝盖蜷缩着坐到椅子上,大脑一团混乱。她想不清楚自己怎么了。她不喜欢陶儒碰她;但是他要走,那么失望的离开,她心裏一样失 落。她顺手打开电脑,点开一部欧洲电影,四个小故事里都有一个美丽修长的女人,喜船深色风衣,眸子里溢满光泽,那双眼睛,就是过去。

电话又响了,她不想接,但寝室现在只有她一个人,电话不知疲倦,最后只有抓起电话,神游物外的说了句:“喂?”

想不到是叶仲锷,他声音温润:“之璐,你手机关机了?所以我打到寝室,没有打扰你吧。”

“没有打扰。”之璐掩饰住抑郁的心情,客气的回答。因为失神,大脑不能成功的找出下一句话,就顿在那里。

几秒钟后叶仲锷问:“你在看电影?”

“是啊。”之璐边回答边把电脑音响掉小一点。

“云上的日子?我喜欢最后那个故事。”

之璐呆了呆:“你怎么知道我在看这个?”

叶仲锷声音带笑:“刚刚我听到苏菲马索的声音,她说,我杀了我的父亲。她的英文很有特色。”

之璐有点诧异:“你还喜欢看这个电影?我以为男生都不会太喜欢,深涩难懂到了极点。”

“我看过安东尼奥尼的《一个导演的故事》,所以特地找了这部电影看了看。文字和电影结合起来,感觉不比一般。我记得,电影里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 每一幕映像背后都不仅仅是它本身,而在那映像之后又有另一个,周而复始,生生不息;直至那最绝对无人可见的终极现实。是这样吧?我记不太准了。”

之璐连连点头说:“是的是的。不过你说的这本书我倒没有看过,明天去图书馆找一找。”

“电影和文字还是有些相通。”叶仲锷说,“表达的东西到底是一致的,”

“是的,”之璐被他说得兴趣大起,“导演的文字往往比专业作家更准确和精致,真是镜头一样的语言啊……”

这么一聊,几乎就刹不住车,从电影到天文地理,不觉大半个小时就过去了。之璐从来没有烫电话煲的习惯,可跟他就是例外,总能滔滔不绝的谈下去。目光从电脑上扫过,猛然想起时间,之璐恍然:“啊,都聊了这么久。叶先生,真不好意思,浪费你的时间了。”

叶仲锷顿了顿:“没有,之璐,你不用跟我这么客气,叫我名字好了。”

之璐惊诧:“我都习惯这么叫了,叫别的不习惯。”

他微笑:“那慢慢改吧。今天晚上,准备干什么?”

之璐说:“看电影,反正她们今天都不回寝室,我看通宵都没问题。”

“不出去玩?今天晚上很多活动。”

“不出去,”之璐歪着头,脸颊慢慢的搁在膝盖上,“一个人也挺好的。”

叶仲锷沉吟着问:“你们又吵架了?”

不知怎么的,之璐无论如何都不愿意告诉他自己跟陶儒吵架的理由,她看到自己手上的淤青和擦伤,轻描淡写的说:“没有,没有吵架。我们挺好的。我摔了一下而已,所以不出去。就这样吧,再见。”

搁下电话,叶仲锷下意识的就去摸车钥匙,拿外套,动作一气呵成。匆匆走到门口时才想起来,她压根就不希望自己去看她,进退两难,就这么怔在办公室门口,嘴角浮出一个苦涩的笑容。

别的女孩子,在某些方面总喜欢夸大和加工事实;锺之璐却不这样,说她骄傲也好,倔强也罢,总之,她绝不会把自己的弱点伤痛暴露出来。她说没事,往 往就是有事;她说摔了一下,绝对摔得相当严重,手足受伤毫无疑问,疼痛不说,恐怕走路都有困难。那这段时间谁照顾她?不小心摔到了又怎么办?

可他又以什么借口去看她?她不善说谎,笨拙的自圆其说不用戳就破了。不论有心无心,她已经开始防着他。如果,他现在出现在她面前,她再怎么迟钝,恐怕也能猜到三分。只要一日没跟陶儒彻底分开,她就不可能接受他。

叶仲锷沉默半晌,把外套重新挂在衣架上,折回办公桌前,重新坐下。

他呼出一口气,双手渐渐紧握,嘴角浮起微笑,不着急,再等一等。

圣诞节元旦一过,期末考试渐渐逼近。之璐每天拖着腿去上课上自习,被班上的同学誉为本年最佳劳动模范。她受了伤,不能到处采访,校报的工作暂时告停,偶尔写写稿子,帮忙校对一下。因此,空闲时间相较以前,反而更多。

有空的时候她会拿出普拉切特的书开始看。之璐英文相当不错,借助牛津字典,很快看完了第一册小说。普拉切特文字犀利,用词用典都非常的冷幽默。之 璐屡屡看的笑起来,对这套书爱不释手。罗罗同学很不满意她这样自己独自一个人寻开心的做法,批评她说,锺之璐同学,不是我说你,你看你现在的眼神,闪闪发 亮啊。就算看到绝世帅哥你都没这么激动过,你还是不是女人啊。

之璐不理她,继续读书。

罗罗摇头,深入揭发她:喂喂,听到我说话了没有。我可告诉你,你再这么故步自封下去,再漂亮都没人要啊。你看,陶儒都跑了。

之璐举手投降:麻烦您老人家让我看完书在批评我好不好?

劝说无效,罗罗摇着头离开;宿舍里再次只剩下她一个人。之璐把第一册放下,略微站起来,把书架上的第二册取出。

一封极薄的信封从封面和扉页之间滑了出来。信封洁白,底部有淡淡的蓝色条纹,没有邮戳和地址,只有几个简单的英文单词。字体圆滑优美,精美的仿佛是印刷出来的:送给我亲爱的朋友。

这封信是怎么回事?送给她的么?信封没有封口的痕迹,也没有被人打开的痕迹,稍微一用力就鼓了起来,从敞口里看,裏面有两三张纸。可是还是要确认 是谁的,之璐略一犹豫,取出了其中一张。与其说是信纸,不如说是便条。看清楚便条上的内容后,有数分钟的时间,之璐根本无法动弹。

毫无疑问,写便条的人中文应该不会太好,字体歪斜,不算美观,但却没有语法上的错误。封上的内容很简单,不过三五行字:叶,我的朋友,这是你所需要的书。希望你挚爱的女孩看到它之后,能够露出笑容。

落款又回到了英文,一个叫亚历克的人。

之璐看着那张便条失神,然后思考,叶,应该就是叶仲锷了;挚爱的女孩,又是指的谁?迟疑了很久,她把便条重新折好,小心翼翼的塞回信封里,拿起手机给叶仲锷打电话,声音提示说关机;半个小时后他打回来,解释说:“我刚刚下飞机,之璐,你找我有事?”

不知怎么的,他声音听起来很是沙哑。之璐竭力让自己镇定,仿佛情绪完全没有被|干扰:“叶先生,我在那套普拉切特的书里发现了一封信,是给你的。”

“是么,”叶仲锷诧异,“什么信?”

“具体的我也不知道,”之璐马上说,“你什么时候有空?我把信送还给你。”

“前几天你摔倒了,走动不方便吧。我一会来学校找你。”声音里满是不容置酌的意思。

之璐哪里肯让他来找她,他如果在宿舍楼下出现,后果简直难以想象。她以更确信的语气开口:“不,不麻烦你过来。我的脚已经没事了。所以还是我去找你好。请问在哪里见面比较好?”

再次感受出她那种倔强的坚持,叶仲锷顿了顿,想着她的脚也许是真的痊愈了,答应她:“第一次见面的咖啡馆,怎么样?”

“好。”

出门的时候才发现天空忽然阴霾起来,空气中弥漫着寒冷的味道。从公车的玻璃窗看出去,马路和人行道上的树都发着惨白的光,来往的路人一个个瑟缩着身体。棉衣,帽子,高筒的长靴好像还是不能去除那份寒冷。

之璐到达咖啡馆的时候,雪已经下的初具规模。屋子里温暖,外面细雪飞舞,仿佛另一个世界。的确,今天不适合出门。

咖啡馆里有着淡淡醇香和缥缈的音乐,情调和格调一如既往的高雅。之璐站在厅里,看到了坐在墙角双卡座里的叶仲锷,他身穿深色毛衣,大衣搭在沙发 上,左手端着咖啡杯,头微低,专心看着一本很厚的书。他长得是真的英俊,别的词都不能形容。英挺,俊朗,很简单的两个词,早就被人被人用烂了,可实际上确 不是人人都能够这么形容的。之璐想,能用英俊形容的男子,一定是成熟,并且富有魅力。他五官硬朗,轮廓明显,侧脸看上去,颧骨,睫毛,鼻梁,下颚,线条一 气呵成。

之璐忽然无法动弹。服务员小心翼翼问她:“小姐,你找谁?”

问话虽然低,但也让叶仲锷侧过头去,一眼看清几米外的锺之璐。他动作很快,之璐没有把自己的神情和动作藏好,被他深深的目光逮了个正着。叶仲锷放 下咖啡杯,想,果然,她看到信里的便条了。他不动声色对她点头示意,平常那样笑。她也回了他一个笑,似乎有点勉强,然后深一脚浅一脚的走过来。

叶仲锷目光不移动的看着她的每个动作,待她落座后说;“喝什么?”

“嗯,我不要了,我不太喜欢喝咖啡。”

“点心呢?”

“我也不想吃。”之璐摆手,拒不接受服务员递过来的价目表。服务员却不动,看着叶仲锷征询意见,直到他颔首之后才欠身离开。

四周无人,叶仲锷淡淡开口:“你不是说脚好了?你这样,是好了?”

“的确好得差不多了。”之璐坚持己见。

那语气几乎可以称为固执了,叶仲锷脸一沉:“脚崴可以是小病,也可以是大病。需要休息就休息,你跑这大半个城市,更严重了怎么办?”

他从来没那么严肃的跟她说过话,而他的话和神态配合着他的目光,仿佛是千万根钉子;之璐瞠目,完全不知道如何回答,于是干脆闭了嘴,从包里拿出那只白色的信封给他,手却不有自主有点抖:“都是坐车,也没什么关系。对了,是这封信。”

叶仲锷拿过信,扫了一眼封面,又把裏面的两三张便条抽出来看了看,折好放回去,解释说:“我朋友给我写的,我请他帮我买的这套书。”

之璐“哦”了一声,不敢深想下去;迟疑的说:“你声音有点哑,感冒了?”

“大概是。”叶仲锷说。

之璐一顿:“叶先生,你刚刚下飞机,肯定很累。又病了,早点回去休息吧,那我也回学校了,”她指了指窗外,“雪越下越大了。”

叶仲锷瞥了一眼窗外,的确如此。可他已经有若干天没有见到她,不想这样跟她分别,他捏着信封微微晃动:“你看过没有?”

“没有没有,”之璐唬了一跳,立刻辩解。

“是么。”

之璐硬着头皮,感觉他并完全不相信自己的话,刻意的加以强调:“当然了。我怎么可能看别人给你的信呢,绝对不可能。”

叶仲锷端着咖啡喝了一口,一言不发。

之璐猛然觉得自己看到他眼底不明的笑意,不敢再留,重复说了一次:“你病了,早点回去休息吧。下雪了,天也晚了。”

边说边站起来,叶仲锷见状,拿过大衣手上,手从桌上拂过,把那封信顺手塞到衣兜里,衣兜很深,信封几乎完全没入,只露出一角白边。

在咖啡馆前,之璐欠了欠身,做最后的靠别,被他一把抓住手臂:“我送你回学校。”之璐习惯而自然的拒绝,话一出口,他眉毛往下一压,似笑非笑的表情:“下这么大的雪,你还崴了脚,我自然应该送你。不过,之璐,你今天怎么那么拘束?以前不是这样吧。”

之璐看着他的脸,彷佛心口被什么扎了一下,本来的坚持忽的开始退缩。

认识这么久,她第一次上他的车,到底是好车,车厢里的每一个细节都无从挑剔,味道都是宜人的,仿佛他身上的味道,应该是用了香水吧。之璐对香水首 饰这类东西完全没有兴致,闻不出来是哪种香水,只觉得好闻,不由得深吸了几口气。狭窄的车厢,裏面很暖,之璐很快觉得热,想脱羽绒服,拉链都扯到了一半, 双手猛然停住,重新拉回去。叶仲锷看了她一眼,轻轻一笑。

雪簌簌的连阵而下,铺天盖地,没有停歇下来的意思,逆风行驶,大团的雪花席卷而来,砸在挡风玻璃上,然后散开,雨刷的作用实在不大。渐渐车速变 缓,叶仲锷踩了刹车,车子彻底停下路中央。从前后的挡风玻璃看出去,长街上车子堵成了一片,绵延到看不见的远方。电台的节目主持人说:请大家稍安勿躁,这 次的暴雪来得忽然,市内主干道发生了大规模的堵车。交通管理部门估计,三个小时内应该恢复通车。

“三个小时?”之璐傻了眼,狠狠拍了一下大腿,“居然要三个小时?今天果真诸事不宜啊。”

“我却觉得诸事皆宜,”叶仲锷心平气和的看她,款款微笑,“江州很少有这样的大雪,我印象里也只有小时候有一次,之璐,欣赏一下雪景也不错。”

“说得也是。”

半小时后,窗外已经变成了一个白色的世界,房屋、树木、地面全都成了雪的世界。雪太大了,几乎把人的视线完全遮蔽,什么都看不到,眼前只有白色。世界只有一种颜色、没有其他色调做为对比的时候,那种颜色是那样令人惊异和茫然,甚至有几分恐惧。

之璐心惊,一边说一边看叶仲锷:“我突然发现——”

他后背紧抵着座位,闭着眼睛,脸色发白,薄薄的唇抿着,脸上有不可言说的疲惫。他前额上有冷汗,打湿了头发。之璐这才意识到他的感冒也许并不象刚刚他说的那样轻松,可能相当严重,短暂的一愣之后,她毫不犹豫的伸手抚上他的额头,果然烫得惊人。

叶仲锷是真的又累又乏。他刚从国外开会回来,连续几天的高压工作,时差未能调整,发着高烧,这三条中随便哪一条都让人有得受,何况同时积累在他身 上。若是平时,他也能咬牙坚持,但现在却不一样。疲倦的神经经不起更深的思考,他只知道,她在他身边,呼吸如兰,仿佛再也不会离开,他安心至极,不由得昏 昏欲睡。

之璐忽然无法动弹。服务员小心翼翼问她:“小姐,你找谁?”

问话虽然低,但也让叶仲锷侧过头去,一眼看清几米外的锺之璐。他动作很快,之璐没有把自己的神情和动作藏好,被他深深的目光逮了个正着。叶仲锷放 下咖啡杯,想,果然,她看到信里的便条了。他不动声色对她点头示意,平常那样笑。她也回了他一个笑,似乎有点勉强,然后深一脚浅一脚的走过来。

叶仲锷目光不移动的看着她的每个动作,待她落座后说;“喝什么?”

“嗯,我不要了,我不太喜欢喝咖啡。”

“点心呢?”

“我也不想吃。”之璐摆手,拒不接受服务员递过来的价目表。服务员却不动,看着叶仲锷征询意见,直到他颔首之后才欠身离开。

四周无人,叶仲锷淡淡开口:“你不是说脚好了?你这样,是好了?”

“的确好得差不多了。”之璐坚持己见。

那语气几乎可以称为固执了,叶仲锷脸一沉:“脚崴可以是小病,也可以是大病。需要休息就休息,你跑这大半个城市,更严重了怎么办?”

他从来没那么严肃的跟她说过话,而他的话和神态配合着他的目光,仿佛是千万根钉子;之璐瞠目,完全不知道如何回答,于是干脆闭了嘴,从包里拿出那只白色的信封给他,手却不有自主有点抖:“都是坐车,也没什么关系。对了,是这封信。”

叶仲锷拿过信,扫了一眼封面,又把裏面的两三张便条抽出来看了看,折好放回去,解释说:“我朋友给我写的,我请他帮我买的这套书。”

之璐“哦”了一声,不敢深想下去;迟疑的说:“你声音有点哑,感冒了?”

“大概是。”叶仲锷说。

之璐一顿:“叶先生,你刚刚下飞机,肯定很累。又病了,早点回去休息吧,那我也回学校了,”她指了指窗外,“雪越下越大了。”

叶仲锷瞥了一眼窗外,的确如此。可他已经有若干天没有见到她,不想这样跟她分别,他捏着信封微微晃动:“你看过没有?”

“没有没有,”之璐唬了一跳,立刻辩解。

“是么。”

之璐硬着头皮,感觉他并完全不相信自己的话,刻意的加以强调:“当然了。我怎么可能看别人给你的信呢,绝对不可能。”

叶仲锷端着咖啡喝了一口,一言不发。

之璐猛然觉得自己看到他眼底不明的笑意,不敢再留,重复说了一次:“你病了,早点回去休息吧。下雪了,天也晚了。”

边说边站起来,叶仲锷见状,拿过大衣手上,手从桌上拂过,把那封信顺手塞到衣兜里,衣兜很深,信封几乎完全没入,只露出一角白边。

在咖啡馆前,之璐欠了欠身,做最后的靠别,被他一把抓住手臂:“我送你回学校。”之璐习惯而自然的拒绝,话一出口,他眉毛往下一压,似笑非笑的表情:“下这么大的雪,你还崴了脚,我自然应该送你。不过,之璐,你今天怎么那么拘束?以前不是这样吧。”

之璐看着他的脸,彷佛心口被什么扎了一下,本来的坚持忽的开始退缩。

认识这么久,她第一次上他的车,到底是好车,车厢里的每一个细节都无从挑剔,味道都是宜人的,仿佛他身上的味道,应该是用了香水吧。之璐对香水首 饰这类东西完全没有兴致,闻不出来是哪种香水,只觉得好闻,不由得深吸了几口气。狭窄的车厢,裏面很暖,之璐很快觉得热,想脱羽绒服,拉链都扯到了一半, 双手猛然停住,重新拉回去。叶仲锷看了她一眼,轻轻一笑。

雪簌簌的连阵而下,铺天盖地,没有停歇下来的意思,逆风行驶,大团的雪花席卷而来,砸在挡风玻璃上,然后散开,雨刷的作用实在不大。渐渐车速变 缓,叶仲锷踩了刹车,车子彻底停下路中央。从前后的挡风玻璃看出去,长街上车子堵成了一片,绵延到看不见的远方。电台的节目主持人说:请大家稍安勿躁,这 次的暴雪来得忽然,市内主干道发生了大规模的堵车。交通管理部门估计,三个小时内应该恢复通车。

“三个小时?”之璐傻了眼,狠狠拍了一下大腿,“居然要三个小时?今天果真诸事不宜啊。”

“我却觉得诸事皆宜,”叶仲锷心平气和的看她,款款微笑,“江州很少有这样的大雪,我印象里也只有小时候有一次,之璐,欣赏一下雪景也不错。”

“说得也是。”

半小时后,窗外已经变成了一个白色的世界,房屋、树木、地面全都成了雪的世界。雪太大了,几乎把人的视线完全遮蔽,什么都看不到,眼前只有白色。世界只有一种颜色、没有其他色调做为对比的时候,那种颜色是那样令人惊异和茫然,甚至有几分恐惧。

之璐心惊,一边说一边看叶仲锷:“我突然发现——”

他后背紧抵着座位,闭着眼睛,脸色发白,薄薄的唇抿着,脸上有不可言说的疲惫。他前额上有冷汗,打湿了头发。之璐这才意识到他的感冒也许并不象刚刚他说的那样轻松,可能相当严重,短暂的一愣之后,她毫不犹豫的伸手抚上他的额头,果然烫得惊人。

叶仲锷是真的又累又乏。他刚从国外开会回来,连续几天的高压工作,时差未能调整,发着高烧,这三条中随便哪一条都让人有得受,何况同时积累在他身 上。若是平时,他也能咬牙坚持,但现在却不一样。疲倦的神经经不起更深的思考,他只知道,她在他身边,呼吸如兰,仿佛再也不会离开,他安心至极,不由得昏 昏欲睡。

之璐忽然无法动弹。服务员小心翼翼问她:“小姐,你找谁?”

问话虽然低,但也让叶仲锷侧过头去,一眼看清几米外的锺之璐。他动作很快,之璐没有把自己的神情和动作藏好,被他深深的目光逮了个正着。叶仲锷放 下咖啡杯,想,果然,她看到信里的便条了。他不动声色对她点头示意,平常那样笑。她也回了他一个笑,似乎有点勉强,然后深一脚浅一脚的走过来。

叶仲锷目光不移动的看着她的每个动作,待她落座后说;“喝什么?”

“嗯,我不要了,我不太喜欢喝咖啡。”

“点心呢?”

“我也不想吃。”之璐摆手,拒不接受服务员递过来的价目表。服务员却不动,看着叶仲锷征询意见,直到他颔首之后才欠身离开。

四周无人,叶仲锷淡淡开口:“你不是说脚好了?你这样,是好了?”

“的确好得差不多了。”之璐坚持己见。

那语气几乎可以称为固执了,叶仲锷脸一沉:“脚崴可以是小病,也可以是大病。需要休息就休息,你跑这大半个城市,更严重了怎么办?”

他从来没那么严肃的跟她说过话,而他的话和神态配合着他的目光,仿佛是千万根钉子;之璐瞠目,完全不知道如何回答,于是干脆闭了嘴,从包里拿出那只白色的信封给他,手却不有自主有点抖:“都是坐车,也没什么关系。对了,是这封信。”

叶仲锷拿过信,扫了一眼封面,又把裏面的两三张便条抽出来看了看,折好放回去,解释说:“我朋友给我写的,我请他帮我买的这套书。”

之璐“哦”了一声,不敢深想下去;迟疑的说:“你声音有点哑,感冒了?”

“大概是。”叶仲锷说。

之璐一顿:“叶先生,你刚刚下飞机,肯定很累。又病了,早点回去休息吧,那我也回学校了,”她指了指窗外,“雪越下越大了。”

叶仲锷瞥了一眼窗外,的确如此。可他已经有若干天没有见到她,不想这样跟她分别,他捏着信封微微晃动:“你看过没有?”

“没有没有,”之璐唬了一跳,立刻辩解。

“是么。”

之璐硬着头皮,感觉他并完全不相信自己的话,刻意的加以强调:“当然了。我怎么可能看别人给你的信呢,绝对不可能。”

叶仲锷端着咖啡喝了一口,一言不发。

之璐猛然觉得自己看到他眼底不明的笑意,不敢再留,重复说了一次:“你病了,早点回去休息吧。下雪了,天也晚了。”

边说边站起来,叶仲锷见状,拿过大衣手上,手从桌上拂过,把那封信顺手塞到衣兜里,衣兜很深,信封几乎完全没入,只露出一角白边。

在咖啡馆前,之璐欠了欠身,做最后的靠别,被他一把抓住手臂:“我送你回学校。”之璐习惯而自然的拒绝,话一出口,他眉毛往下一压,似笑非笑的表情:“下这么大的雪,你还崴了脚,我自然应该送你。不过,之璐,你今天怎么那么拘束?以前不是这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