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汐身份的事儿封霆煜跟陆朝晖提过,所以他并没有太大意外,而且他还知道盛卿尧是银兀的养子。那么,盛卿尧专程过来提及这事儿要做什么?陆朝晖犹豫着道:“老板,那你觉得银兀会强行把汐汐带回去吗?”“这个难说!”盛卿尧从陆朝晖略一迟疑的表情中猜到他可能知道了什么,笑道:“那你的意思呢?”“我当然不希望她去那种地方,她这么清清白白一个女孩,怎么可以跟毒枭混在一起,那是要挨枪子的。”“……”陆朝晖这话真真儿像一把刀,狠狠扎在了盛卿尧的心口。他浅笑了下,端起酒杯把眼底那点窘迫掩饰了。是啊,毒枭这种生物不过是从地底下长出来的毒,谁沾谁就不得好死。可是,我也曾渴望太阳,可太阳在哪儿?他想。“朝晖,小汐在家还是在学校?我想去看看她。”少顷,盛卿尧又问。“她……”想起封霆煜的嘱托和封氏集团百分之五的彩礼,陆朝晖话锋一转,淡淡道:“她可能和封霆煜在一起。”“哦。”盛卿尧的眸色沉了沉,把酒杯的酒一干二净,拍了拍陆朝晖的肩,“你先忙,我还有事走了。”同为男人,陆朝晖哪能不知道盛卿尧的心思,他动了动唇想说点什么,终究还是打住了。从始至终,他都觉得更适合陆汐的是封霆煜。走出楼兰酒坊,盛卿尧的心情坏透了。自小敏感的性子造就了他比一般人更能洞悉人心,比如陆朝晖。从陆朝晖欲言又止的表情看,他肯定瞒着什么事,这中无法控制的感觉令盛卿尧心里很不舒服。他以为只要给得够多,陆朝晖就会向着他,显然这只是他的自以为。陆汐已经跟封霆煜在一起了?怎么可以?暮下城外的广场上,此时飘了一地的雪,这会儿夜深人静没人走过,所以地面上的雪白皑皑一片像铺了洁白的地毯似的。盛卿尧在台阶边站了很久,忽然缓步走到广场上,在雪地上一圈又一圈地踩,跟一只大号陀螺似的。他顺着积雪踩了很久,随后回到台阶上远远看着。这么大的广场上,他居然踩出来两颗串连着的心。他还在心上写了字,一颗写了汐,一颗写了尧。楼兰酒坊楼上,陆朝晖把盛卿尧这幼稚的举动尽收眼底,他忽然间有种同病相怜的心酸。堂堂大毒枭,也会动情。爱而不得,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盛卿尧又站在台阶上望着这两颗心,看了很久,他忽然走到车库把机车开了出来,如雷霆之势把这两颗心碾成了一堆积雪。他站在积雪上怒吼,那眉骨间的恨和仇如跗骨之蛆挥之不去,陆朝晖离得那么远都看到了,他冷不丁打了个寒颤。……西城,玄武楼酒店。陆汐从睡梦中醒来,映入眼帘的是古色古香的房间,她吓得一愣,急忙冲到窗边拉开窗幔,看到了遥遥相对的玄武楼。她惊得目瞪口呆。“封霆煜,封……长风,你怎么在这儿?”陆汐打开门冲到客厅,才看到长风拿着本杂志坐在沙发上翻来翻去。“封霆煜呢?我们为什么在这儿?”她问道。长风捏了捏眉心,解释道:“玛莎小姐车祸受伤,昨夜里医院需要老板授权签字,所以我们就都过来了,老板在医院。”“我……”陆汐指了指自己,“是怎么过来的?我一点儿印象都没有。”她只记得看到了一屋子大白,然后整个人幸福得想要死掉。“你是……”被老板裹成一颗蚕蛹抱过来的,但长风没这么形容,而是说道:“老板抱过来的。”抱着?这个家伙,也不怕难为情么?真是的!陆汐脸一红,不好意思地扯了扯自己印着大白的大T恤,道:“那长风大哥,能不能麻烦你帮我买套衣服,我去看看玛莎姐姐。”长风听到那声长风大哥立即站了起来,“好,我这就去给你买,要什么样的?卡哇伊的?淑女的?职业性的?”他正要展示自己的友好,房间的门忽然就开了,一道修长挺拔的人影就直挺挺杵在门口,很不悦地瞥向长风。长风急忙道:“老板,我正要去给陆小姐买衣服,你看买什么样的合适呢,你眼光是最好的了。”“滚去医院!”“是!”封霆煜背后就藏着一套衣服,他把长风撵出去过后,“砰”地一声关上门,这才正眼看向陆汐。她居然就只穿个刚刚把屁股遮住的大T恤,露着那么漂亮的腿,光着脚丫子站在长风面前,这成何体统?“玛莎姐姐怎么样了?”陆汐被封霆煜赤果果的目光看得很不自在,下意识想回屋躲到床上去。可又怕他兽性大发扑过来。“手术很成功,人已经有意识了。”“哦,那就好!”然后陆汐缩回卧室,砰地一声把门关了,但下一瞬又被封霆煜打开,直接把她拽过抵在了门上。这个吻封霆煜忍很久了,从昨夜里就忍着,一直到现在,终于天崩地裂地实现。一触即发的暴风雨说下就下,这仿佛就是人性最原始也是最好的诠释。陆汐甚至忘记了她是毒枭银兀的女儿,这个男人杀了她母亲,她什么都忘了,只记得自己是他女人。封霆煜在医院守了一夜,直到玛莎情况好转才回来,此时一口气把陆汐吃干抹净,他忽然就累得不想动。于是他手一捞,把陆汐搂在怀里,“汐汐,陪我睡一会儿好吗?我好累。”“不要,我要去看玛莎姐姐,我……”语音未落,封霆煜又压了过去,再一次风卷残云过后,他那点可怜的睡意顿时灰飞烟灭。于是他心血来潮地道:“汐汐,玄武楼上的积雪很厚,你要去堆雪人吗?咱们堆一个大白好不好?”陆汐有些得意地道:“我跟哥哥还堆了好几个呢,有爸爸,阿姨,哥哥和我,都是我刻的,刻得惟妙惟肖。”“你……”封霆煜脸上笑意瞬间凝滞,她居然……半点不记得她咬伤陆朝晖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