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皇帝”级一共有三批建造计划,准备一共建造8艘(海军军备条约被撕毁之后,呈一度计划建造12艘)可该级航母存在着设计缺陷(有些是致命的性能缺陷,比如设置在一起的电力机组,为减少排水量而采用的大隔舱设计,脆弱的装甲,这些都让航母变得极为脆弱)这对于追求完美的帝国海军来说是无法接受的缺陷。
因此,在16的时候,帝国海军下达了新航母的设计招标书。
17年中期,新航母的竞标结束,江南造船厂的设计方案再次获得了最后的胜利,而这就是“长江”级航母的由来。
此时,大战已经迫在眉睫,各国都在全力以赴的做着战争准备,特别是近在咫尺的日本,更是在“苍龙”级航母的建造工作还没有完成的时候就开始设计新的航母(“翔鹤”级)而当时日本有四艘舰队航母(“赤城”、“加贺”、“苍龙”、“飞龙”)帝国海军却只能在18年拥有三艘航母。
因此,海军的要求是最快完成新航母的设计,然后立即开始建造,在22年之前超过日本(到时候,日本将拥有至少六艘舰队航母,因此新航母第一批订单就是四艘)而要完成这个任务,就必须在18年年底之前完成设计,17年完成初期论证。
江南造船厂拿出来的方案不是最先进的(当时,大连造船厂的方案是最先进的,而这也成就了帝国海军的第三级舰队航母)却是最有可能满足海军需要的。
原因很简单,“长江”级就是在“皇帝”级的改进型,而不是一种全新的航母。
在当时的情况下,如果海军要求设计全新的航母,那么在22年就不可能拥有七艘航母,也许得推迟到24年,而这是不可能被接受的。
从某种意义上讲,“长江”级航母实际上就是在“皇帝”级上增加排水量,采用小隔舱设计,提高航母生存能力的型号。
因为排水量增加非常有限,因此航母并没有得到装甲强化,这成为了该级航母最大的诟病。
“长江”级航母的设计工作在18年年底基本上完成,可并没有立即开工建造。
当时帝国海军内部就发展航母还是战列舰,以及航母在海战中的具体应用产生了极为严重的分歧。
保守派认为,战列舰仍然是海战的主力,航母需要发展,但是航母的主要任务就是为战列舰提供防空掩护(一种可笑的观点,而且是极端错误的观点)让战列舰能够顶着敌人的弹雨杀到敌人的海港里去,用巨炮解决战斗!持这一观点的海军将领(特别是高级将领)不在少数,因此廖汉翔在18年年底提出开始建造“长江”级航母的方案被无情的搁置了。
19年底,日本开始动工建造“翔鹤”级航母的消息刺|激了帝国海军。
廖汉翔再次提出建造四艘“长江”级航母。
20年初,廖汉翔的提议获得批准,海军拨款建造“长江”级航母,可建造的数量不是四艘,而是两艘!
头两艘航母的建造工作也是时断时续。
当时,四艘“尊严”级战列舰已经全部完工,海军正在着手新战列舰的建造工作,无法保证航母的顺利建造。
因此,一直拖到战争爆发,两艘航母都没有能够按时服役。
直到聂人凤元帅担任了帝国海军司令之后,航母的建造工作才全面提速,而后两艘(“珠江”、“淮河”)航母的建造工作也才在此时开始。
而首舰“长江”号于21年年底完工,随即服役。
性能数据。
排水量:标准排水量(同样为二分之一燃料)21000吨,满载排水量25500吨。
尺寸:舰长245米,宽34米,吃水7.4米;飞行甲板长240米,宽32米。
动力系统:四台蒸汽轮机,八座高压锅炉,输出功率125000马力,最大航速33节,巡航航速18节,最大续航力12000海里。
武备(初期状态)12座双联装120毫米高射炮,12座四联装40毫米高射炮,18门20毫米高射炮。
舰载机:108架(战斗机,俯冲轰炸机,鱼雷轰炸机各36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