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01 重逢(1 / 2)

蝴蝶飞不过沧海 易术 7539 字 3个月前

<small>2002年5月20日 天气:还行</small>

<small>倘若事先知道龙泽也会出现在庆功宴上,那么,我说什么也不会去。</small>

<small>这个念头一直残忍地留存到现在。</small>

<small>实际上,我一直对自己强调一点,恋人分手后还能做朋友的,要么是不够爱,要么是还抱有期待。所以,即使彼此心无芥蒂,也难以勉强做朋友。更何况,对于龙泽那样死轴一根筋的男孩子,我不敢想象自己的形象已在他的脑子里被割裂成了怎样的残破不全,他一定认为我是个恶魔……至少是个坏女孩吧。</small>

<small>但我没有理由怪他,当初是我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义无反顾地说分手,留下一句“不必再找我”,甚至不给任何理由,可我不能告诉他真实的原因啊—就算他恨我一辈子,也好过心痛地念着我一辈子吧。还记得那时龙泽哭了,要知道他在球场上摔倒,鲜血直流,膝盖露出白骨也没有哭过,那一瞬间他却哭得像个孩子。陆丹笛说,男孩子的眼泪要珍惜。我没有珍惜。后来,他果真没有再找我,也许找过,但联大这么大,我狡兔三窟,存心要躲,谁能找到我呢?</small>

<small>综上所述,我一直在回避,在任何他可能出现的地方—木兰路、篮球场、“今天”啤酒屋、五舍广场等等。他是个又单纯又无趣的人,能去的不外乎这些地点。</small>

<small>有时候,冤家路窄不是没有道理的。上帝暗自开心地、悠闲地等着尴尬出现。</small>

<small>所以,庆功宴真是一个巨大的意外,我一直后悔到现在。</small>

<small class="right">——《苏荷日记》</small>

苏荷没想到,与龙泽分手之后,会在这个特别的场合重逢。

龙泽是个沉默而倔强的少年。

苏荷第一次见他便是在女生宿舍后面的篮球场,他穿着白色运动背心,在球场上飞驰,队友跟人因一个失误的球起了争执,差点打起来。他一把拽着队友拉到身后,眼睛锐利地凝视对方,对方原本嚣张的气焰顿时消失殆尽,挥挥手说,算啦算啦。

联大的球场从来都是男生们最好的舞台,观众便是三舍的女孩们。

当时,苏荷就伏在窗台上看傻了眼,手里捧着陆丹笛带给她的热乎乎的饭团。陆丹笛推她一把,大叫一声“花痴啦”,她一个趔趄,糯米饭团就从手里滑了出去,砸在开水房阿姨的头上。直到现在,阿姨上楼送开水,走进她们宿舍,仍会凑过来,疑神疑鬼阴恻恻地问:“喂,你们这儿谁最爱吃榨菜肉丝馅儿的饭团?”

后来,他们在一起了。

那个过程很美妙,龙泽说,他每次打完球,都会注意到苏荷伏在窗台上可爱的样子,但不确定她是不是在看他。他在心裏暗暗祈祷,希望有一天他们的目光能够对视。终于有一天,他们对视了。

龙泽内敛,在学校附近的“今天”啤酒屋,握着她的手说:“毕业后,我们去北欧,我想在那儿开一个小店,裏面只卖你喜欢的东西,但是,我需要时间,了解你喜欢什么。”

苏荷有些颤抖,怯生生地问:“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

龙泽的手握得更紧:“那我要你的今天,以后的事以后说,今天的事今天说。”

苏荷知道自己沉溺在他的眼神中了,还有他极少言语,但偶尔一两句,都说得特别真诚。恋爱的女孩子,都认定自己的男友是与众不同的。龙泽是个典型的怪孩子,他高分考入联大,学的却是极枯燥的商务英语,他说这只是了却父母一个心愿,并不是自己的喜好。他家境甚好,父母都是C市的高官,入校时还是校长亲自接待,生怕一个闪失未能招待好这位优秀的公子哥。

他的不同,便在于他对这些优越的摒弃与鄙夷,他曾认真地对苏荷说过,最奢侈的愿望,便是如普通的小孩那样自由地活着。

那么,便应让他自由地活着。

每当他穿着那双棕色的麂皮靴,军绿色的衬衣,头发乱乱地搭在额前,懒懒地向她走来时,她竟然会有一种神志游离的错觉,仿佛眼前的他,是迷失在人间的使者,当他醒悟,他便会毅然地走。或许,这并不是错觉。这个男孩身上有太多的不确定,迷离的眼神,猜不透彻的心,还有他跋扈的表情。苏荷跟他说,她惧怕轰轰烈烈,她要的是宁静。这个宁静,龙泽给不了。既然给不了,那就坦然地离开他。如此牵强的理由,龙泽想必是有怨恨的。但顾不了,她是柔弱的女孩,却有坚定的心,疼痛后决定的事,便如乌云堆积后的雨,无论怎样阻挠,肯定会落下。

但是,她确实没想到会再次遇见他,而且距离这样近,仿佛可以闻到他身上淡淡的烟草味。她不知道四目相对的一刹那,他做何感想。

总之,她是恍然害怕了起来。

脑海里闪过很多从前的画面。此刻,美好也变得恐惧起来。

她的耳畔一直在响着一个暖暖的声音:“我需要时间,了解你喜欢什么。”

她并未兑现这个承诺,她没有给他足够的时间,他是迟钝的男孩,现在仍不知她喜欢的是什么。她的手开始触电般痛起来,半年前被他握过的地方,像是涂抹了慢性毒药,在再次遇见时,开始发作。那痛,从手背,一直延伸到心裏。

世上的感情往往荒唐,明明是她选择离开他,那么此刻,又何必矫情地难过呢?

想到这些,她又立即变得温驯而自然起来,她不想在庆功宴上失态。

她在一个小时前接到陆丹笛的电话,刚从打工的唱片行回宿舍,她身心疲惫,本打算听听电台就休息,看见来电显示的是陆丹笛的名字,有些心悸,这厮的电话可不敢不接。

接通,就听见对方劈头盖脸地说:“宝贝儿,立马过来,安佑宁辩论赛赢了,还是最佳辩手呢。今儿不许扫我兴,不然五马分尸!”

“我……我能不能不去,大姨妈来了。”

“带她一起来!”

“可是……”

“别可是了,你要不来,后果自负!”

她对陆丹笛这个姐妹可是言听计从。比如说,看电影,她会先问陆丹笛是否好看,如果回答是否定的,她便绝对不去看,甚至也不许别的朋友去看,因为“陆丹笛说一点儿也不好看”;复习时,她会问陆丹笛,这个那个会不会考,若她说“肯定不会”,那么苏荷就绝不多看一眼。虽然陆丹笛常常大话连篇,错误不断,苏荷却坚持“只信她的,不信对的”。就连陆丹笛谈恋爱时,她也像个小书童一样跟在后面,亲姐妹估计也就她们这般亲了。

唯一被隐瞒的,便是她与龙泽的初恋,她害怕陆丹笛的莽撞和激烈过多地参与到这段小心谨慎的恋爱中来,这是她仅有的秘密。到了最后,她毅然决然地分手,便更觉得毫无告诉她的必要了。

安佑宁是陆丹笛的男朋友,是个高富帅。安佑宁的父母一同在法国开中餐厅,生意红火得像漫天彩霞,因此他从小过着妖孽般锦衣玉食的生活,用陆丹笛的话来说便是“这哥们投胎时给阎王打了红包”。尽管如此,他却像个外星人,一丝不苟,毫无缺点,把陆丹笛往死里宠,陆丹笛每次跟人提到他,都会这样开头:“我家的火星男啊……”羡煞旁人。

今天晚上是安佑宁参加的辩论赛决赛,他所在的传媒学院代表队对战艺术学院代表队,对手恰恰是她们俩多年的好友杜薇薇。

薇薇是伶牙俐齿的小姑娘,和陆丹笛、苏荷是中学同学,大学虽然在不同的学院,但感情却在吵吵闹闹中升级。早在前几天得知对手是安佑宁时,薇薇便打来电话恐吓陆丹笛:“妖精,考验你的时刻到了,闺蜜如手足,夫婿如衣服,你自己看着办!”

陆丹笛可不饶人,她说:“我的亲姐妹儿,手足可断,衣服不能不|穿啊,关键时刻,我还是选择做一个重色轻友的美少女。”

薇薇哈哈两声道:“我的亲姐妹儿,听我一句劝,闺蜜一生一起走,男人不如养条狗!”两个人在电话里笑成一团。

陆丹笛在电话里埋怨苏荷没去现场一睹安佑宁的英姿,立即催促苏荷参加庆功宴,还说杜薇薇那小妖孽也在,虽然她的粉红兵团被杀得溃不成军,但总算输得心服口服,趁着晚上的庆功宴她打算来个拜师学艺,实则准备把安佑宁灌个人仰马翻,杀杀陆丹笛这千年老妖的威风。这等热闹的场面,不去不像话。

苏荷挂了电话便开始收拾捯饬,但她隐约觉得,不该去不该去,但没有理由不去,所以即便有不祥的预感,也得壮着胆子去。后来的苏荷开始相信第六感,那种特别不想做的事情,一定不要去做,你所担心的状况必然会发生。

苏荷本以为自己不想去,是害怕遇见辅导员上官老师。

二十八岁的上官,经常戏谑说自己的脸长得像门神,却和这帮小妖打得火热,常与陆丹笛称兄道弟。但苏荷总躲着他,因为他的关心与热情,在苏荷看来,却是过剩的怜悯。上官老师可能是最了解苏荷的人,从她保送到联大的第一天,他们就认识了,虽然上官曾承诺,一定将苏荷的身世保密,但对于一个敏感多疑的女孩子,这样的秘密,似乎是一把随时顶在胸口的尖刀,她宁愿闭上眼睛,假装看不见刀锋的光芒。这样,惶恐或许会减少半分。

她惶惶地走着。宿舍离庆功的餐厅只有二十分钟的路程。

她推开包厢的门便呆住了。上官并不在,坐在那儿的是龙泽,他竟然坦然、端正、温和地坐在安佑宁身边。他的脸更消瘦了,慵懒地靠在椅子上摆弄手机,见苏荷进门,猛地坐直了,一时间不知所措起来。

苏荷轻轻点头,恭喜完安佑宁,微笑着在杜薇薇旁边坐下。杜薇薇一把挽住苏荷,懊恼又娇滴滴地说:“苏荷,他们欺负人,台上气势可足了,一群大老爷们,欺负我这弱女子,陆丹笛没心没肝,姐妹我当年‘舍生取义’,考场上搭救她不止一次两次,如今嫁出去的人泼出去的洗脚水,说翻脸就翻脸,你评评理,不然姐妹没法做了。”

苏荷可毫无心思搭理这两只妖孽的纠葛,即便眼睛集中全力盯着杜薇薇的脸,但明显感觉到,有另一双极忧郁而热烈的眼睛正盯着自己。

他们悄悄地恋爱,悄悄地分手。无人知道,眼前这两人,曾有过承诺与信念,最后却哭泣地离开。那离开,是一根刺,狠狠地扎在两人的心口,到现在还没愈合,每见一次,就撒一把盐。

“苏荷,你可别相信她,我陆丹笛讲义气可是有口皆碑的,今儿是我自己倒霉,一边是老公,一边是姐妹,帮了哪边都不落好,行吧,我先一口干,你们各自随意。”陆丹笛伸手一把抓来苏荷搂在怀里,然后倒下一满杯,一口干掉。

安佑宁从女友手里夺下杯子:“别吓着咱们苏荷了,先介绍介绍在座的各位啊。”

陆丹笛这才明白过来,带着醉意指着杜薇薇说:“这你认识,咱们患难与共的好姐妹,咱们高中时就约好今后‘有福同享’,不过我得声明一下,当年我是想占占她们俩的便宜,满以为她们俩会比我先交男友,谁知道姐姐我运气好,认识了安佑宁,我可能上辈子打过八国联军,这辈子轮到我‘作威作福’,所以只好毁约了。”大家哄堂大笑,她接着说,“那位是安佑宁的哥们儿夏寂,他们俩号称新闻系‘花开两朵,各表一枝’,还有咱们隔壁宿舍的西西,他们仨是咱们传媒学院辩论队的,还有一个队员跟他们宿舍哥们去网吧打游戏了。”

陆丹笛一个接一个指,正欲指向龙泽,苏荷惊慌地说:“我认识他。”

“你认识?认识就认识,脸红什么啊。”陆丹笛凑到她面前,酒气汹涌而来,故作狡黠地问,“他是安佑宁的发小,也在联大,和咱们不是一个系的,你暗恋他啊?”

“我们一起上过选修课,见过,但不算认识,”龙泽有些油滑地说,他不想大家把注意力放在这段过去的感情之上。他不可否认,自己是曾经受伤的那人,旧事重提,于己于她都是伤害,“很巧,陆丹笛说今晚有美女到场,特地叮嘱我做准备,还祝福我牵手成功,所以,你会为我留灯吗?”

“让你失望了。”苏荷默契地平静下来,配合着开了句玩笑。

“哪里哪里,陆丹笛的姐妹,我就算有邪念也不敢轻易下手啊,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龙泽表演得毫无破绽,眼神四处飘着,并未盯着苏荷。

众人乐了起来,苏荷捏着酒杯转圈,恋爱那会儿的龙泽是不懂得说这些话的,那时他还未从浓重的迷茫中走出来,学着自己厌恶的专业,过孤单的生活,在“今天”啤酒屋喝得酩酊大醉,紧紧拽着苏荷的手,轻微地颤抖。

此刻的他,是时光荏苒后被改变的男孩,说着与他的性情不符的话,露出僵硬的微笑。这个曾经和她拥抱过亲吻过的男孩子,真真实实的就在眼前吗?

“为咱们的重逢干一杯,不会不赏脸吧?”龙泽举起酒杯,真挚得一塌糊涂,绝非刻意的刁难与怨恨。

“行!”

苏荷一口干掉,原本有些饿意,但此刻看着满桌的佳肴,却没胃口。她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哽咽,就是这时的感受,藉着酒精的力量,眼眶里有泪花看不出来,但心裏是在流泪的。

这个男孩,在半年前,还常说最讨厌女孩子喝酒,现在竟然主动敬酒给她,像是温柔变相地宣布—你已经变成了我讨厌的那种女孩子。也是在被放弃半年之后的再次遇见后,向她明确,他已经不再爱她了。

如果有如果,她真不应该出现,从一开始,便不应该出现。

他伸手过来,说是今晚高兴,得握个手,从今往后便是名正言顺的朋友。偏偏借酒撒泼的陆丹笛瞎起哄,说:“握什么手哇,抱一个!”

“抱一个!我们苏荷的处女抱,快快快!”杜薇薇也嚷嚷起来。

龙泽极配合地张开手,做出拥抱的姿势。

苏荷定了几秒,有些尴尬,随即故作娇嗔地说:“当然,咱们现在是名正言顺的朋友了,有机会给我介绍男友,我现在还单着呢,眼瞅着陆丹笛在这儿飞扬跋扈可不是个滋味,当年说好了‘有福同享’,谁料她找了个五好夫婿便不管咱们姐妹的死活了,薇薇你说对不对?”

薇薇极少听苏荷贫嘴,没想到会有如此滑稽的效果,笑得她两手在空中胡乱比画,银色的指甲在灯光下像锋利的钻石,她回答说:“要不你就地取材,把龙泽拿下吧!”

“磨蹭什么!”

“抱啊!”

“快!”

一群人沸腾起来。

龙泽又张了张双手,再次示意,他想要一个拥抱。

抱就抱吧,又不是没抱过。

苏荷也张开手,两人刚要相拥在一起,陆丹笛一把拉开龙泽。

“好了好了,适可而止吧,你们既然认识,今儿起就算是朋友了。拥抱就免了,咱们苏荷可是根正苗红,干干净净一张白纸,没有恋爱史的,龙泽你要想追她,先给我写份申请,发一份纸质版简历,家庭背景,星座血型,银行余额,有无才艺,交代得清清楚楚,我签字了再约她!”

满堂哄笑,苏荷和龙泽的脸红得异常璀璨,幸好有酒精的掩盖。

苏荷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

或许,这半年,她根本就是想再见他的,每一次躲避,都是对自己的刻意伤害;或许,若不是她的任性,她会一直很爱很爱他,像温驯的波斯猫,在他的怀抱里玩弄线团。如果还可以拥有更多的或许,那么,她会获得幸福。否则,便将孤独一生。

既然如此,当初为何要做那样的抉择呢?

算了,不想了。

选择了分手,就得承受。

“各位妖孽,别转移重点,今天是安佑宁的庆功宴,不是录相亲节目,我们得恭喜火星王子拿了最佳辩手!”皮肤黝黑的西西开口说话,她是极聪慧的女孩,仿佛看出了一些端倪,所以换个话题,又不失礼节。

“什么最佳辩手啊,还不是拜倒在我陆丹笛的石榴裙下,男人再厉害也得有个治得了他的女人,”说起男友,陆丹笛眉飞色舞,“我是不想姐妹反目,才没参加辩论赛,中学时我和薇薇两肋插刀,损人不利己的事儿可天天干,锻炼了两张绝世好嘴,可咱们从没战场相逢过,这次辩论赛我思索再三,万一我和佑宁夫妻联手,毫不留情地灭了她,她一个想不开,一把火烧了联大校门,这不是给组织添麻烦嘛。”

大伙举杯,热闹的气氛中,看不出任何蛛丝马迹。甚至,连苏荷自己都有些诧异,恍惚中竟然觉得,自己真是第一次与这名叫龙泽的男孩邂逅。只是,这邂逅,已注定不该有下文,自然也不会有结局。

春天结束,什么都开始融化了。

仿佛闭上双眼,便可听见某处传来温柔的湝湝流水声。那么请问,那些刻在心灵深处的往事,可否与这些冰块一起融化呢?

苏荷坐在教室里自习,脑子里却全是庆功宴的场景。其实,若不是自己的心虚作祟,那晚根本不会尴尬,相反,还十分融洽。她没料到半年后的重逢,彼此竟可表现得如此坦然,点到为止的玩笑话,热烈的气氛,还有适度的微笑,是自己已经在第一段恋爱结束之后获得了悄无声息的成长,还是在午夜梦回中变得麻木?此刻,她已不想追根究底地要一个结果了,昨晚的坦然,明明就是一个结果:她放弃了他,因此,永远失去了他。

她有点恨自己,现在的难过是不是既矫情又可耻呢?分手时,她的态度锋利得像一块细小的白晃晃的刀片,迅速而流畅地划开分明的伤口,鲜血喷薄。她是毫无资格悲悯,更毫无立场同情,只好做这样的假设—龙泽或许是玩世不恭的纨绔子弟,眼角眉梢忧伤一下,早就忘却她了,所以他才有昨晚的落落大方。这样想想,她便稍稍减轻了内心的负疚。

外面一阵喧闹,她看见有小男生穿背心抱着篮球向前冲,瞬间消失。身影像极了大一时的龙泽,只是不如龙泽矫健。龙泽是刺刺的棕色头发,像倔强的杂草野蛮生长,还有他瘦瘦的胳膊,白色的护腕。她的眼睛有些模糊。

身后的陆丹笛用力一拍,苏荷哎哟一声:“我招你了啊。”

“想谁呢,眼睛直勾勾的,中了邪似的。”陆丹笛的每字每句都咄咄逼人,仿佛看穿了她的心思。

陆丹笛此刻正坐在苏荷后一排自习,安佑宁温和地坐在她身边,桌子上摆着还未熟透的半个西瓜与两个勺子,那两把卡通勺子反射着窗外的阳光,就像一个明亮的信号灯,时刻昭示着他们的恩爱。

情侣自习就是不一样,看书看得疲惫,便吃几口西瓜,虽然这瓜瓤白白的,并不见得好吃,苏荷悻悻地想。

“我能想谁啊,有句话说得好,‘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对了,明天上官老师约我吃午饭,我思索着要不要去,这事儿我从大早上琢磨到下午,你说,我去吗?”苏荷煞有介事地回答,不过,还真有其事,早上醒来便收到上官的短信,约她明天一起吃饭。

“去!为什么不去?上官可是优秀的人民教师,光天化日下请学生吃饭,你担心什么呢。”陆丹笛意识到自己声音大了点儿,引来几处目光,只好吐吐舌头。

“可我就是受不了……”

“受不了什么?我看他对你挺好的啊。”

“我受不了他那眼神,看着怪难受的,”苏荷侧过身,无可奈何地说,“我害怕他悲天悯人的模样,仿佛是我的救苦救难观世音菩萨,我这人天生贱命,谁要对我不好,我会觉得理所当然,这世上也没有谁必须对谁好,谁要对我太好了,我反倒觉得是廉价的同情,古人还知道不吃‘嗟来之食’呢,你说,我是不是想太多?唉,真不知道,我这么怕麻烦的人,什么时候才能不给人添麻烦呢?”

“那……干脆别去,”陆丹笛想了想说,音量明显变小了,随即又说,“但是,不去不好吧,上官人挺好的,特正直,眉毛浓,阳气重。我妈说了,跟这样的人多交往,半夜不怕鬼敲门。”她继续没心没肺地啃西瓜,也许她永远无法理解苏荷内心的感受。抑或,她只是刻意扮演轻松,让苏荷不至于在疼痛的泥沼里不能自拔。

“唉……”苏荷放下笔,托着腮,看着窗外。

“别叹气,别拧巴,别瞻前顾后,你去了,他不会吃了你,你不去,他也拿你没办法。”

“嗯,知道了。”

两人相视笑了笑。

那是属于她们俩的秘密。

窗外是大片水杉,那么多那么多的绿色,空气都被染成了绿色,像不小心打开夏天的闸门倾泻而出的绿色颜料,把我们的世界填得满满的。阳光透过茂密的叶子,斑驳地投射进来,传媒学院的教室是深褐色木地板,落地的点点金光,如镶嵌着的美好花瓣。

还有自己的影子。一个被拉长的身影,寂寂地映在墙上。

苏荷轻咬着笔头,心想,上官文峻,怪怪的,不过,还是去吧。后面传来陆丹笛和安佑宁窃窃私语的声音,不知他们在讨论什么。

他们是黏黏糊糊的极少分开的情侣,尽管陆丹笛风风火火如同行侠仗义的女大王,在一群姐妹中是最有凝聚力的一个,但只要跟安佑宁在一块儿,一句“我爱你”也可以翻来覆去折腾一个多钟头。安佑宁则永远只会浅浅地含蓄地笑,然后静悄悄地给予她最体贴的照顾,他是让人放心的好男人,每周把陆丹笛累积成山的脏衣服包好,用他的旅行箱带回家清洗干净,每天早上捧着牛奶和面包在宿舍门口等她,高个子,短而孩子气的寸头,洁净的面容,永不凋谢的微笑,总站在女生宿舍外的青砖台阶上,穿树叶印花针织布的衬衣,柔柔的面料。风吹过来,阳光洒下来,她大大咧咧地从宿舍门里钻出来一把抱住他,紧紧地搂着,现在还未到流汗的日子,温暖可以如此轻易获得。

偏偏是这样的男孩子,却优秀得异乎寻常。偏偏是这样优秀的男孩子,让同样优秀的陆丹笛遇上了,真是毫无瑕疵的童话—王子和公主从一开始就幸福地在一起了。

“我怎么就没这么好运呢?”苏荷撇了撇嘴,或许,十全十美的男孩子,指不定有个巨大的缺陷。Oh no!这分明是自己最讨厌的loser(失败者)心理,自己怎么可以变得这么令人讨厌。

可是,能怪谁呢?所有的女孩都是如此,总是幻想有天可以遇见一个完美王子,手持青锋剑,身披金鳞甲,骑一匹汗血宝马,任他前方美女如云,偏偏只爱她一个,随身携带求婚戒指就等她微微一张嘴立马单腿跪下说嫁给我吧。

她不看韩剧,也不是琼瑶的拥趸。她很清楚,王子只能配公主,可自己呢,出身卑微,就算遇到王子了也只能当个侧福晋。

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