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02 听说(1 / 2)

蝴蝶飞不过沧海 易术 7496 字 3个月前

<small>2002年6月5日 天气:非常棒</small>

<small>今天在图书馆看到一本科普杂志上琥珀的照片,清晰而美好,我总算相信了关于“琥珀是上帝的眼泪”这种林黛玉式的说法,真是太美了。一只可怜的虫子,在树枝上散步时,老天爷估计要么是看琼瑶看得太入神,要么是正在切洋葱,那一滴金黄色的眼泪跌落,把这只虫子包围,或许它在这之前还在做着美梦,这一瞬间却被死死地关押进这滴巨大的眼泪当中。</small>

<small>再次被人发现它,是在数万年后的今天。我对着这张照片出神很久,陆丹笛还以为我在偷看什么色|情|图|片呢,一把抢过去,然后不屑地扔回来说“嘁,看只虫子都这么着迷,小样儿病得不轻呢”,接着继续和她的安佑宁亲热。</small>

<small>这个疯丫头怎么会懂呢?这个没心没肺的妖孽,怎么会懂嘛!</small>

<small>她永远不知道这是多么珍贵的东西,眼泪凝结成永恒的生命。过得开心惬意的小姑娘是不会明白生命的重要性的,她们往往只能等到青春消逝后才会愕然惊醒,那些承诺的天长地久在哪里,那些激动的山盟海誓为何不能兑现,那些在身边团团转的马路求爱者哪里去了。而我,此刻就羡慕这只虫子,它就在我的眼前,这么安静地存在着,它青春永驻,它的一切美好都定格在这个突如其来的瞬间。它如果还有思维,一定是万分骄傲的,一定不会后悔从那根树枝上路过吧。</small>

<small class="right">——《苏荷日记》</small>

“说吧,你要怎样?我虽然势单力薄,但姐妹众多,陆丹笛和杜薇薇都不是省油的灯,你有胆量就放马过来吧。”苏荷还未坐稳就劈头盖脸地问,怒目圆睁,妄图在气势上先压住夏寂这小混混。

这似乎是她头一次在“今天”啤酒屋厉声呵斥,呵斥完她竟感到悲哀,小小的熟悉的酒吧里,她竟感觉到排山倒海而来的悲哀。这是她和龙泽曾经常来的地方,再强大的心脏,都抵抗不了一句物是人非。

“我真这么讨厌吗?下午还逗我来着,说变脸就变脸。”他也不敢正视苏荷,“你看看要喝点什么。”

“你还没回答我,你到底要怎样?”

“不要怎样。”

“你耗了整整一天,何苦呢,我不是说好了咱俩的合作从明天开始吗?服务员,要一壶薰衣草,不要糖。”她语气缓和了一点儿,这小男孩挺倔强的没错,但应该不至于有什么坏心眼。与其和他斗争到底,不如宽容一些,做个朋友。更何况,他的模样并不讨厌,也许是从未遇见过这样的男生,所以她还无法适应吧,她原本就是个疲于与人沟通,少有朋友的女孩。不管怎么样,比起当初抑郁而沉闷的龙泽,眼前的这个男孩有一种特别的……怎么说呢,就像一个小小的太阳,温暖又明媚地闪耀着。

“谢谢你能如约来,事后想想,我觉得自己挺过分的,擅自跟踪你去‘罗密欧事务所’,但你可别误会,我不是那种惹是生非的小流氓啊。”他抿抿嘴,像只偷吃蜜枣的小浣熊,因为晚上降温,他还换了一件灰色的牛仔外套,戴一条红底白花的薄围巾,“不过,说真的,你干吗会去唱片行工作呢?刚刚才下班吧,不累吗?”

“这是个秘密,以后再告诉你吧,不过,我挺喜欢那儿的。”

“我原以为,陆丹笛交的朋友都是杜薇薇那样的妖孽,庆功宴那天见到你,觉得你挺特别的,总之,和她们俩不太一样。”他说得绝不谄媚,而是娓娓道来。

“我现在就打电话告诉陆丹笛,得罪她可没好下场,你等着被她五马分尸。”

“别别别,我没丝毫诋毁她的意思,只是觉得和你挺有缘的,没想到这么巧,咱们居然可以一同主持下个月的比赛,我正念叨着怎么讨好陆丹笛制造个咱俩偶遇的机会,这机会就这么从天而降了。”他得意扬扬的模样,让苏荷捏紧拳头时刻准备好扁他一顿,但这些甜言蜜语,第一次听到有人对自己说。虽然表面抗拒,但她暗自心怀感激。

“我觉得,你也让我挺诧异的。”她显然已经消气,“我以为像龙泽那样不怎么说话的家伙,不该认识你这么油嘴滑舌的小子。”

“龙泽?他就知道装王子,欺骗你们这些无知少女,嘿,不过,他可比从前改变了不少呢!”

“是吗?难道也跟你这样油腔……呃,健谈?”她试探着问。

“他交了个女朋友,过得快活着哪,正盘算着开一家服装店,还放话出来说,这店子里除了卖一些时尚衣饰,还要卖他女友最喜欢的东西,这样,她就犯不着去别的店,安安静静地守着他就行了,这俩人,整天在我们面前晃荡来晃荡去,酸死我了……”

“夏寂,不早了,我得走了,要不咱们明天再约吧。”

“啊?屁股都没坐热,你的薰衣草还没上呢!”

“明天,一定,我准备跟唱片行请长假,一个月时间,专心准备咱们的活动,我想起还有点事儿没办完,心裏不踏实,好吗?”

“那行,我送你。”夏寂叫来侍应生买单。

“不用了,我挺着急的。”她拿好包,转身离开。开门,关门。

“真是个怪诞的女孩。”他还没来得及挽留,她已消失,剩他一人在冷清的“今天”啤酒屋嘀咕着,“真让人……琢磨不透。”

雨恹恹,在窗前。

C市其实很少下雨,最近似乎有些反常,风起雨落,市民们都习惯了老天爷如此的善变。苏荷躲在街道某处,刚从“今天”啤酒屋出来就赶上这场阵雨,真是不凑巧。

这辈子,总是一次又一次的凑巧,凑巧保送到联大,凑巧在开学的演讲比赛中被学校领导看中,转到传媒学院播音系,凑巧认识了龙泽,凑巧分手,凑巧知道了他的新恋情。

那个默不作声的龙泽,那个骄傲的、任性的、内向的龙泽,那个在篮球场上平治入球最多的龙泽,那个握着苏荷的手要求给予更多的时间的龙泽。现在居然懂得了如何取悦女孩,懂得了说浪漫的字眼,也懂得了世俗的快乐,总之,那个远远的龙泽,已经更远更远了,远得站在眼前也盼不到明天了。

他曾说:我需要时间,了解你喜欢什么。而现在,他正拥有更充裕的时间,去了解另一个女孩喜欢什么,然后在他承诺的那个小店里,为别人兑现诺言。那个女孩喜欢的是什么,不知他是否已经清楚,那么,苏荷喜欢的是什么,根本就不重要了。

是不是这样的呢?

应该就是这样的。

她开始痛哭起来。街角的屋檐有水滴下来,她也不躲开。

怪谁呢?

怪自己。

她提出的分手,又凭什么要求他痴心不改呢?

她一直在想,也许有一天,当他们成长了,在一个更美好的时刻,他们可以重新走到一起。她是一个不奢求什么的人,但她不知道,这样的等待或许就是一种奢求。她等的是那个人,而那个人,并没有等,她现在是明明白白的孤身一人了。眼泪就这样滑落,雨水蔓延。这样一直站下去,是不是可以看见明天呢?

“我就知道你没有走远。”是焦急的夏寂,他打着一把蓝色格子的伞,裤脚已全湿,看来是在附近寻找她。

“没想到会下雨,倒霉透了,不是吗?”苏荷挤出不太自然的笑脸。

“总算找到你了,你不是急着回宿舍吗,我送你吧。”他把她拉进伞里,并未留意她脸上的泪水,雨实在太大了,“傻瓜,就这样傻等着,我猜你没走远,立马去附近的超市买了伞来找你,回宿舍后早点休息,没有生姜熬汤就用热水泡脚,水越烫越好,这天气最容易感冒了。你可别误会哦,我不是为你啊,是为了咱可亲可敬的上官老师,你要是病倒了,咱们怎么合作呢?”

苏荷没有力气回敬一个笑容,只是默默地走着,双手抱肩。冰凉的感觉,从心底往上涌,灵魂都要被冻结。

夏寂脱下那件灰色的牛仔外套,披在她身上,说:“不许嫌弃哦,你的身体现在不仅仅属于你自己,是属于咱们主持人大赛组委会的,你得好好照料等着机会报效祖国。”

她对他温柔地笑笑,说不出话。她害怕自己哭出声,她不是一直被人认为坚强无敌吗,那就得保持下去,做一头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顶级妖孽。

他们走着走着。

身旁的人,名叫夏寂。这是不是另一个开始?

或者,仅仅是忘记龙泽的开始。

就像中学时,老师说,值日生记得擦黑板。苏荷便乖乖地起身,拿着黑板刷,从左至右将黑板擦得干净。回到座位,看前方,偌大的黑板真的就一个字也没有了。

清空记忆,欢乐与伤害,全部擦掉。

苏荷回到宿舍,浑身透湿,开始换衣服。

四人宿舍很宽敞,陆丹笛在接电话,另两个姐妹躺在床上看书。她悄悄地洗澡,收拾,然后钻进被子,突然想起夏寂的外套还搁在靠椅上,于是起身拿衣架,想把它挂起来。放在柜子里的衣架不知被什么卡住了,使劲,再使劲,仍拿不出。怎么回事,这衣架也在跟她过不去吗?她无力地抱着外套,突然放声大哭起来。

陆丹笛甩掉电话跳过来:“苏荷,你怎么啦,快告诉我,怎么啦,没事儿吧?谁把你弄成这样了你告诉我,说!”

她更是肆无忌惮地哭了起来,她本不是坚强的人,女孩子应有爱哭的权利。另两个姐妹也凑过来,扶着苏荷坐在床沿。

“苏荷,你倒是说话啊,有我在你哭个屁啊。”陆丹笛捧着她的脸,焦虑又暴躁地问,“你就说名字,姐姐我不问你什么事儿,你说谁欺负你了,你报个名儿给我,我立马把他们家祖宗从祖坟里掏出来鞭尸,别怕,出了天大的事儿我给你顶着。”

“没有,丹笛,我想静静,我难受。”她已经泣不成声。

“这是谁的?”陆丹笛一把抓过苏荷怀里的牛仔外套,“谁的?说!是不是就是他欺负你了?告诉我,本宫绝不饶他。”

“夏……寂的衣服,丹笛真不关谁的事儿,是我自找烦恼,真的!”苏荷一把抱住陆丹笛。

“我找他去。”陆丹笛咬牙切齿地站起来。

“真不关他事,你相信我好吗,他刚才见我淋了雨送我回来,我感激他还来不及呢!丹笛让我静静好吗,我现在只想静一静,答应我好吗?”苏荷泪汪汪地望着她,生怕哪句话没说对,惹怒这只母狮子去把夏寂剪成十八块。

苏荷很快入睡,好像往后倒下去,沉入五十米深蓝的海底。

玻璃窗被雨轻敲,陆丹笛却睡不着。

她极少见苏荷这样泪流满面,即便是中学时苏荷家遭受了重大变故,也没见她怎么痛彻心扉过,只是淡然地坐在陆丹笛和杜薇薇中间,像个等待命运判决的小孩子,颤抖着,浑身冰冷,不知道明天在哪里。

从那时起,陆丹笛就对自己说:苏荷以后就是她的家人了。虽然自己家境也没好得春光灿烂,但毕竟有个出手阔绰的大款老爸,比起苏荷的境遇,更不敢再怨天尤人了。杜薇薇更是了得,她老爸就是C市一中的校长,妈妈是教导主任,所以她们那时才敢在校园里“横行霸道”。

当年C市一中响当当的三头妖孽,从同一个中学到同一个大学,摩擦没少过,但感情却如同北极的冰山,坚不可摧。

高二的时候,有个不知天高地厚倒了八辈子血霉的小混混骑着单车路过苏荷时,拽了一把她的头发,还说些不堪入耳的脏话羞辱她,陆丹笛和杜薇薇不由分说,拽着那可怜的小混混就是一顿锣鼓喧天的河东狮吼,骂得他几乎耳膜爆裂,最后跪地求饶,听说那小混混从此便改邪归正了。但偏偏这三个小姑娘,成绩是一个赛过一个,杜薇薇还钢琴舞蹈样样拿手。高考前,学校开动员大会公然对班主任要求:她们仨全报联大,一个都别漏掉。结果,苏荷保送,陆丹笛考了个自己都不敢相信的高分,杜薇薇也作为艺术特招生考入联大艺术学院学她喜爱的表演专业。

领通知书那天,三人喝了个四仰八叉,陆丹笛不管遇到什么挫折,一想到这俩比亲姐妹还瓷实的妖孽,就由衷地感到温暖。她是个仗义的急性子,见着朋友被欺负就暴跳如雷,所以晚上冲动了点儿。

她突然想打个电话给杜薇薇,拨号,响几声,接了。

“你大爷的!都凌晨两点了,能让我清静点儿吗,什么事儿这么性急啊,怀孕了啊?”才接通就传来杜薇薇的抱怨声。

“你这妖孽怎么就这么贫哪,老娘白对你好啊,当年被前任甩的时候,是谁凌晨三点哭着喊着要我陪喝酒啊,还在大街上差点被公安当失足妇女给抓了,那时候怎么没见你要清静啊。还有,你那前前任,半夜在你家楼下弹吉他求你原谅他,是谁打给我求救,最后被我一把火赶走,还夸我比110靠谱,都谁啊?”

“亲妈,您就是我亲妈,我欠您的,您就吩咐吧,什么事儿,这么晚了还劳您亲自打电话过来,女儿我真是受宠若惊。”

“行了,是这样,苏荷今晚哭个不停,问她原因,一个字儿都不说,简直不像她了。”陆丹笛话锋一转,严肃起来,“以前屁大的事儿,她绝对都跟咱们一五一十说得清清楚楚,今儿不一样,担心死我了。”

“没事儿,咱们明天约一起吃午饭吧,审审她,也许没你想的那么严重,你说呢?相信我,苏荷就这么一伤春悲秋的主儿,搞不好是今天看见路上有一片落叶,所以就林黛玉上身了呢!”

“那行,明儿见,今晚不折腾你了。”陆丹笛欲挂电话。

“对了!明天可是闺蜜内部聚会,你要敢叫安佑宁来凑热闹,我一定灭了他,记得了哦。”她义正词严地交代。

“行啦行啦,知道。拜拜!”

靠着床头,陆丹笛虽然心事重重,但这没心没肺的妖孽,仍然很快入梦了。

她做了一个温暖的梦。穿着小花兜的三个小女孩在公园里玩耍,那是一个没有疼痛与寒冷的公园,她们在裏面翻滚打闹,永远不会遇见危险,即便是摔倒了,另外两个也会立即把她扶起来,拍掉腿上的尘土,然后又哈哈哈地笑。她真希望这个梦能够永久地做下去,她们若一直是小孩子,那么,整个世界都将是满满的纯真。

是金子在哪儿都发光,这三块超级无敌大金子,一路走来都光芒万丈。

陆丹笛、杜薇薇和苏荷三人,早把中学时的那股子霸气带到了大学校园。杜薇薇在艺术学院号称“鼻血薇”,这绰号是有典故的。据说,当年因为她有一副敢笑黎姿不好看的漂亮面孔和祖贤见了也自卑的大长腿,刚进校便成为新生们公认的院花,那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妖们便展开了薇薇争夺战,但无一例外全军覆没。有个胆儿大的,看见杜薇薇跟某中年男子在光天化日之下勾肩搭背之后,他冲上前去,鼓足勇气又怯生生地说“我的女神,怎能被你这糟老头暴殄天物呢”。杜薇薇上前一拳打得他耳鼻开花,丢下一句“臭小子,那是我爸”。从此,“鼻血薇”在联大声名远播。

而陆丹笛则是联大传媒学院众星捧月的气质美人,鬈发披肩,长了一张大青衣的脸,个头高得鹤立鸡群,中学时就成为众男生的头号话题,如果说杜薇薇是女神,那陆丹笛简直就是图腾,因为跟男生甲多说了两句话,男生乙立马买瓶老醋昂头咕噜直灌,结果呛进气管送医院了,男生丙为表忠心,用圆规在胸口刺上陆丹笛的名字,男生丁为争输赢直接在后背文了她的头像……关于陆丹笛的拥趸们的传闻,在联大不胜枚举,她只当作笑话听听。进大学后不久,她便跟安佑宁好上了,但凡有追求者凑过来想要手机号,她会直接在对方手上写:110。她不想待价而沽,早早地把心给了安佑宁,任凭狂蜂浪蝶围堵,永远是一副不可侵犯的母夜叉的架势,应了那句—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焉……

只有苏荷,聪明却内向,虽然也是百里挑一的面容,但因为前两位的锋芒而让她略显平凡。这也符合她的性情,低调温和的人生,安全又踏实。她是害怕大起大落的,内心总觉得,精彩是需要惨烈作为代价的礼物。她只要宁静,平平安安的宁静,即便是索然无趣也罢,好歹是安全的。其他人或许不懂,经历过惨烈的人才会懂。

此刻,这三人又嚣张地凑在一起,昂首阔步地走在校园里,绝对是一道风景线。

“上车!”陆丹笛拦了辆的士。

“上哪儿去?”杜薇薇边问边往里钻,“绝不吃海鲜,上周你男人请吃海鲜,我足足拉了三天,拉得我面黄肌瘦,辅导员见了一把抓住我问是不是去吸毒了。”

“说好了不带家属啊,我们可不想做电灯泡。”苏荷紧紧倚着杜薇薇,也顺势发牢骚。

“不带不带,他如果敢来,杀了他下酒吃。”

司机乐了,问:“这都开了五分钟了,咱们上哪儿去啊?”

“两位大小姐难伺候,去吃泰国菜吧,我也想不出更有创意的地儿了。”陆丹笛拿出小梳妆镜照来照去,“师傅,去国贸的Tasha(泰纱),什么世道,谈恋爱的被歧视,嫁不出去的还有理了。”

的士飞驰而过,离开学校。

扬起一阵灰尘在半空中飞舞旋转。

三年前,她们也曾这样挤在的士后座上,一起逃课去买包包和手镯。当车开出校外的马路,她们会为胜利的逃亡大声欢呼,吓得司机心惶惶,不停地念叨“姑娘们冷静点儿”,生怕她们仨用力过猛把车盖给掀了。

她们仨在一块儿总是杜薇薇和苏荷蹭陆丹笛的饭居多,且不说她有个做包工头的大款老爸,就冲她那取之不尽的ATM男友,也活该被压榨。她向来爱抢着买单,习惯性动作便是趁着众人皆做好买单准备时从包包里像抽暗器一样抽出一张亮闪闪的金卡说“今儿谁跟我抢我挖谁祖坟”,谁都不想被挖祖坟,有人甘愿做“白斩鸡”当然是件好事儿。每当这时,杜薇薇和苏荷都会相视一笑:“谁要跟你抢来着,多虑了!”

Tasha是C市最贵的泰国菜,她们喜欢吃辣。陆丹笛订了位置,坐下,熟练地点菜。

上菜很快,三人大快朵颐起来。

“天哪!”杜薇薇一声尖叫,陆丹笛一口汤差点没喷出来。

“能不能冷静一点儿啊,见着鬼了啊?”陆丹笛踢了她一脚。杜薇薇的尖叫声惹得周围客人纷纷看过来。

“薇薇,小声点儿,这儿不是路边摊。”苏荷埋头喝汤,随口说了句。

薇薇指指左边不远处靠墙角的座位说:“那不是潇湘衞视的白羚吗?就那主持《音乐中心》那个妞,说话嗲声嗲气那个,还拍了个火腿肠广告,拿着根火腿肠竭尽全力搔首弄姿,跟羊痫风似的,想起来了吗?”

“真是她。”苏荷说,“她本人真漂亮。”

“比我漂亮吗?”杜薇薇不服气。

“比你漂亮。”

“苏荷你找抽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