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地动(1 / 2)

祸国·归程 十四阙 5588 字 1个月前

颐非沿着人流一直走,走到了程国的皇宫前。程国粗犷,宫殿修建得大而高,不玩雕花嵌玉那一套,看着有种拙而朴的厚实感。

以人相喻,璧国的皇宫像个丰容盛饰的江南美人,从头到脚无一处不精致;宜国的皇宫像个喜爱纷杂兴趣宽广的道士,穿着朴素的青袍,却带了琳琅满目的法器;燕国的皇宫像个冷静自持的年轻男子,一身黑衣不苟言笑。而程国的皇宫,就像个孔武有力的武夫,一幅捶着胸口大喊“不服来战”的彪悍之态。

颐非注视着眼前的宫殿,不由想:其实它跟父王才般配。而父王的四个孩子,麟素、他好颐殊都不像他。也许只有涵祁才继承了那么点野心,可惜是个侏儒。

他逃亡一年,藏在璧国皇宫,领略了同程截然不同的人文气息后,再回来看自己的皇都,便觉出有些陌生了。

这裏似乎不是他的归宿,跟他格格不入。

颐非一边想,一边收回视线,随着人潮继续前行,没有在宫门外驻步。这几天,随着选夫盛宴的即将开始,芦湾也开始例常戒严。按薛采所言,颐殊已经猜到他会回来,在京中布下了天罗地网。可城内的守衞依旧一如既往,并未升级。这又是何故?

沿着朱雀大街一路西行,不远就是一座十分精美的宅子——尤其跟皇宫一对比,精美得过了分。

门上贴着封条,照理说这种被查封的房子应该会因为无人打扫而蒙尘败落。然而芦湾临海,一年四季海风吹拂,又鲜有尘沙,因此依旧显得明艳整洁。

它像一个十五六岁不用打扮就很动人的青春少女,俏生生地站在那儿,当颐非走过门前时,她歪了歪脑袋,露出天真好奇的模样:“你怎么不进来呀?你都回来了……”

是的,回来。

这座宅子,是程三皇子曾经的府邸,裏面所有的屋舍都是建在一棵大树上的,不着陆地。

可如今,院门虽未改色,裏面的大树却已被颐殊砍掉了。

颐非揉了揉脸,揉去因为那棵树而勾动的某种不该有的情绪,继续往前走。

大概又走了盏茶功夫后,到了云笛的府邸。门前依旧聚了一群人,看衣着打扮还是马周二家的亲眷家奴,只不过因为早上云闪闪冲出来揍了一批人的缘故,现在的这拨人只是静坐,不再叫嚣,倒是挺安静。

夕阳仅留最后一线余晖,夜马上就要来了,这些人都不回去么?

颐非刚想到这裏,一样东西朝他飞来。他下意识想躲,但最终没躲,于是那样东西便砸在了他的一只衣袖上,弹落到地上——竟是一颗花生。

颐非朝着花生来源处回头,就看见了云闪闪。

只不过他也头戴斗笠,鬼鬼祟祟地跨坐在一辆路旁的马车上。

两个戴斗笠的人碰了头,云闪闪将兜里的花生掏给他一把,一边继续恨恨地盯着自家门外的那些人。

颐非剥了颗花生嚼着道:“你哥勒令你不许再上?”

“看出来了?”

“那你为何不在府里待着,在这干看着生气?”

“与其在府里啥事都不知道,还不如在这看着他们。你说说,他们怎么就认准了马覆和周笑莲在我哥手上呢?”

“唔……有奸细?”

“让我找出是哪个,他就死定了!”云闪闪咔嚓一声狠狠地咬碎了一颗花生。

颐非莫名地打了个寒颤,将剩余的花生还给了他:“那你继续盯着吧。我继续巡视去。”

“你那相好的呢?”云闪闪直到现在仍不知颐非和秋姜的真实身份,一直以为他们就是如意门的丁三三和七儿,是他哥找来的帮手。

颐非听后嘴角微抽,此人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因此他没回答,只是随意地摆了摆手便离开了。

此时夕阳已经彻底沉落,夜色笼罩了大地。云闪闪将花生一丢,起身准备回府先吃个晚饭,再出来监视。

因此,他开开心心地去翻墙,翻了好几次最后还是刀客们在底下托着才成功翻过去,然后开开心心地准备去饭厅,路过云笛的院子前发现书房里有灯光,便想叫上哥哥一起用饭。

最后,他开开心心地径自推开书房的门:“哥……”

然后,他的声音就卡在了这个字上。

***

这一夜的芦湾,无月无星。

天空像一块密不透风的黑布,笼罩着大地。与之相比,人类的灯光是如此渺小,什么都照不清晰。

袁宿站在观星塔的最高层,看着没有星星的夜幕,低叹道:“天垂象,见吉凶。但天若不垂象……当如何?”

他负手转身下手,每一步都走得格外凝重。

到得舆前,看见四名蒙纱女郎,目光从她们的眼睛上一一掠过,问道:“央央呢?”

央央就是那个声音很好听的女郎。

四人连忙摇头:“吾等不知。”

袁宿似想到了什么,垂下眼睛道:“罢了。”然后弯腰上舆,回了府邸。

他在芦湾的府邸正是颐殊从前的公主府,颐殊提拔他担任国师后,便将自己从前的宅子赐给了他——这也是证明他是女王入幕之宾的证据之一。

“看,连曾经的公主府都赏给他了,是得多受宠啊。”

对于此类言论,袁宿有所耳闻,但从不理会。

他走进卧室——这也是颐殊曾经的闺房。如今裏面所有的家具摆设都挪走了,四四方方空空荡荡,只在地上用法器摆了一个阵。

阵就摆在门口的地上,进来时不留意很容易就会踩到。

法器十分简单,一把木剑,两根红丝,三个铜板,四盏灯。

灯按东南西北四角摆放,红丝对角相连,铜板平放在线上,看起来像个三角形,但却是歪的。

袁宿看到三个歪了的铜板,皱了皱眉,然后猛地扭头,盯着黑暗的角落:“出来!”

一个脚步声响起,从角落里走路出来。

那是个面色苍白的年轻人,清瘦的脸上有两个大大的黑眼圈,一幅常年缺觉的疲惫模样。

“你来了。”袁宿见是他,便蹲下去将铜板重新归位。年轻人好奇地看着他的举动,道:“我摆得不对?明明按你走时的位置摆得一模一样。”

“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总之不一样……你来做什么?这裏已经没你什么事了,你应该在回燕的路上。”

年轻人的目光闪烁了一下,突然上前握住他的手道:“你跟我一起走吧!”

袁宿再次皱眉。

“大仇马上就能得报,现在正好抽身,你跟我回燕,从此远离这一切。”

袁宿平静地看着他,然后慢慢将手抽了出来:“没有亲见如意夫人死,不能算真的报仇。”

“明天她肯定会来芦湾的,没准这会儿已经在了。只要她来,就走不了!”

“我不想当然。我只信自己的眼睛。”

“你疯了?”年轻人怒道,“你要跟着他们一起死么?”

袁宿不再说话。

年轻人急得跳脚,却又没办法,最后恨恨道:“那我也不走了!”

袁宿道:“也好。”

“什、什么?”年轻人始料未及,十分错愕。

“你为了我做了那么多叛师之举,就算你师父愚笨没有发觉,但百年之后地下重逢时难免追究。你同我一起殉葬于此,便当是还了他的恩情吧。”

年轻人的脸色变来变去,最后骂了一句:“有病!”说罢,头也不回地走了。

袁宿目送着他的背影消失不见,轻轻一笑,不知是嘲笑那人还是嘲笑自己,然后轻轻关上了门。

他在阵法中盘腿坐下,注视着那三个铜板,眼眸沉沉,却又无情无绪。

“最后一夜……”

“会出什么变故呢?”

然而芦湾城的这一夜,最终还是平静地过去了,并没有发生什么变故。

第二天,太阳早早从海平线上升起,向世人宣告——九月初九,到了。

***

这一日,芦湾的百姓们全都起了个大早,在宫门外等着看热闹。

最早来的人是杨烁,依旧一人一骑,洒脱得很。昨天他跟他爹的对决早已传遍芦湾,因此见他来到,人群开始起哄,有夸赞的,也有嘘他的。

他毫不在意,双手环胸,任由马儿自行行走。棕马倒也灵秀,认路似地径自进了皇宫的大门,进去了。

紧跟着到的,是风小雅颇具特色的黑色马车——玖仙号沉了,这辆车是由银甲侍女们搭乘另一艘船送来的。

车门依旧紧闭,风小雅依旧吝啬地不让世人看见他的模样。众人只能继续看那些银甲侍女们打发时间。

人群开始议论纷纷:“薛相就在这辆车里么?”

“才没有!我邻居家的二婶说一大早就看见薛采骑着马去菜市那边喝豆浆去了。”

“什么?他不跟鹤公一起来?”

“小孩子嘛,怕饿,宫里头又规矩多,估计他要吃得饱饱的再来。”

“听说胡老爷不来?是不是真的?”

“听说他今儿早上挣扎着想要爬起,被大夫们联手给按住了。”

“他倒还真是人老心不老啊……可惜,没那个命!”

“对了,马公子和周公子到现在也没找到?”

“没呢。马家和周家的人到现在还堵在云府外。也不知道云闪闪出不出得来。”

“如此说来,咱们程国自家的候选者就剩杨烁了?”

刚说到这,一顶青布软轿出现在长街那头,轿子的灯笼上写着“王”字。

“哟,王予恒的伤看样子好了,竟然来了!”

众人起哄:“王公子,王公子,露个脸啊!”

轿帘掀起,坐在裏面的是个黑瘦精壮的年轻人,眉如刀削唇似剑刻,生得一张天生闲人勿近的脸。他沉默地朝众人报了抱拳,便又放下了帘子。

“听说王予恒有喜欢的姑娘了,不想娶女王,所以故意找人比武弄伤自己。现在看来还是没拗过他娘。他娘比杨烁的老子有办法。”

“那是,王家男人全都短命,这一代就他一根独苗,王夫人不知多辛苦才把他拉扯大,王公子可是个孝顺孩子……不过你们说说,咱们女王有什么不好?这一个两个的,怎么都推三阻四的?”

“女王确实美颜过人,就是那个,太放纵了些……”

“啐!男人当皇帝三宫六院平常事,女王不过区区几个男宠就被说成放纵?凭什么?”说这话的是个虎背熊腰的妇人。旁边的男人们便就此打住,不再吱声。

幸好这时,万众瞩目的云闪闪出场了,甫一亮相,便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只见他坐在一辆巨大的马车上。如果颐非在场的话,就会发现,那原本是他的马车“走屋”,共有二十四对车轮,由二十四匹骏马拉着,极尽招摇。

车身分为两部分,前半部分是平台,台上坐着数位乐师,吹拉弹唱,声势浩大。后半部分车厢的四扇车门全都开着,十六七个身穿黑衣的刀客们盘膝而坐面色严肃。

而云闪闪则坐在车顶上,带着金冠,身穿金袍,被太阳一照,整个人闪闪发亮。

一人捂眼道:“我要瞎了!”

众人纷纷跟着别头,不敢直视。

云闪闪却自觉颇是威风,更为得意,频频朝众人招手。快到宫门前时,他忽然一抬手坐了个停止的动作,乐师们立刻停了下来,马车也跟着慢了。

一名刀客将一个箱子提拎着窜上车顶,毕恭毕敬地放在云闪闪身旁。

云闪闪打开箱子,从裏面抓出一大把铜钱,随手那么一洒,顿时引起一片争抢。

他就那么一边撒钱一边前行,哈哈大笑道:“骑大象那老头,看见没?小爷我就是这么有钱!等我当了王夫,我就去你家门前撒钱。就问你服不服——”

“服服服!二公子威武!”百姓们一边捧场一边抢钱。

极尽招摇的云闪闪终于也进了宫门。因他而沸腾的街道再次恢复了平静。众人又等了一会儿,薛采还是没有来。

“薛相怎么还不来?时候快到了啊。”

“我刚托人去菜市那边看了,说他还在某家琴行看琴呢。”

“不会吧?这个点了还看琴?他不来么?”

“谁知道呢?照理说不应该啊,他都来芦湾了……”

***

就在众人还在宫门外议论薛采来不来时,风小雅已弯腰下了马车,在宫女的引领下进了宴厅。

他一个人进去,银甲少女和孟焦二人全都留在了殿外。

殿内布置得十分奢华,共有八张客榻。东首最末的那张榻上,杨烁歪躺着正在自斟自酌,见他来了,也不起身,只是举了举杯。

风小雅被引到西首第一张榻上,一看案上的菜肴,全是他爱吃的素斋,而旁边配的酒更特别,竟贴着“归来兮”的标签——是秋姜在燕国时那对所谓父母酿的酒。

酒庐烧毁,酒已没了,也不知颐殊从哪里弄来的这壶酒。而且她此举分明是在告诉他——看,我对你可是知道得很多的……

风小雅垂下眼睛,不动声色地提坛给自己倒了一杯,浅呷一口。坦白说他没喝过归来兮的酒,因此也无法分辨真假,只觉入喉辛辣,酒性甚烈。秋姜想必喜欢。

杨烁看着他,忽道:“你那什么酒?给我尝点行不?”

风小雅便示意宫女将酒坛拿去。宫女给杨烁倒了一杯,杨烁尝了一口,眼见宫女拿着酒坛要回去,连忙按住:“这酒不错啊!肯割爱否?”

风小雅还没回答,云闪闪已大叫着冲了进来:“不能给他不能给他!这种奸佞小人有什么资格喝你的酒,给我给我,给小爷我喝。”

他不是自己进来的,手里还拖拽着一人,正是王予恒。王予恒长得那么生人勿进,此刻却被他死死抓着手,一脸的生无可恋。

云闪闪冲到杨烁榻前,便要拿那坛酒,杨烁轻轻地一拖一拽,云闪闪便尖叫一声,右手无力的垂了下去——脱臼了。

一旁的王予恒皱了皱眉,却又咔擦一声,给他接上了。

不过一个呼吸之间,云闪闪就痛了个死去活来,粉妆玉琢的脸刷地苍白了。

“你你你……”他怒瞪着杨烁,却再也不敢冒然伸手了。

杨烁举杯朝他微微一笑:“先来后到,二公子讲讲道理呀。”

“跟你这种小人有什么道理好讲?”云闪闪输人不输阵,当即扭头对风小雅道,“快,你让他把酒还给你,女王特地为你准备的酒,凭什么白白便宜他?”

风小雅跟这二货处了几天,倒也不反感他这种挑拨离间的作风,便看向杨烁道:“酒给你。坛子还我如何?”

杨烁好奇地抓起坛子看了眼:“归来兮?好名字。”说着仰脖一口气将裏面的酒喝了个精光,然后一掷,酒坛旋转着朝风小雅飞去。

这一掷看似轻描淡写,实则暗含内力,若接不好,必定受伤。

眼看酒坛飞到风小雅面前,他还未动,一道白光从屏风后射来,叮地击中了酒坛,去势不歇,擦着风小雅的肩膀飞过去,将酒坛钉在了他身后的墙壁上。

酒坛未碎,白光渐止,却是一杆枪——通体雪白,唯独枪头一点红樱,红得极是耀眼极是美丽的一杆长枪。

云闪闪作为同样用枪之人,怎会认不出此枪。确切来说,整个程国无人不认识此枪。因为这是女王的枪。

颐殊来了!

屏风被宫女们撤走,后面垂着一重金丝纱帘,帘子后便是主座,座上勾勒出一具娉婷人身,正是颐殊。

只听颐殊笑道:“这酒多的是,不必争抢。”说罢拍一拍手,便有一行宫女抱着酒坛走进殿来,赫然全是“归来兮”。

云闪闪拉着王予恒入座,忙不迭地也倒了一杯尝味,一尝之下噗地喷了出来,呛个不停:“好辣好辣!”当即提筷夹了一大口菜塞入口中,想要止辣。

一旁的王予恒动了动唇,似要拦阻,但没来得及。云闪闪的菜一入口,只觉体内火山迸发,头发全都竖了起来,再看那道菜,上面是片得薄薄的青翠芦笋,底下去铺了厚厚一层芥末。因全是绿色,一眼间没能分辨出。

如此烈酒加芥末,不过又是一个呼吸之间,云闪闪就被辣得黯然销魂,原本苍白的脸涨成了粉色。

一旁的宫女忍不住掩唇直笑:“听闻云二公子嗜辣,所以为您准备的都是辣的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