狭窄而又弯曲的巷道,肮脏而又湿滑的台阶,墙脚满是青苔,两边全都是窗户,互相之间挨得很近,窗上全都是铁栏杆,显然是为了防止小偷进入。
这裏离拉佩的家并不远,同样也属于第七区。
整个塔伦总共分七个区,第七区是最后划分的,面积也最大,又因为临近城市边缘,所以住在这裏的大多是穷人,而且越是靠近外围,那里的人就越穷。
正因为穷,所以小偷和扒手的数量也多。
在狭小潮湿的巷子裏面钻了十多分钟,拉佩被押进一幢小楼。
这是一幢带天井的小楼,四周是一圈五层的房子,中间是一个长、宽差不多十尺的天井,把唯二扇出入的门关上,这裏就成了一个独立的王国,果然是一个当作据点的好地方。
“你待在这裏,我去和头说一声。”小扒手对拉佩说道,接着他看了另外两个人一眼:“你们俩别多事,一切都由头来决定,头可不喜欢自作主张的家伙。”那两名打手原本确实有报复一下拉佩的想法,听到这话,不敢乱动了。小扒手扔下这三个人,快步跑上楼。
在楼顶靠南的一间房间裏面,一个人影正站在窗口。那个人身材很高,气色却不怎么样,脸显得有些青灰,眼神也发虚,显然是被酒色给掏空了。他的颧骨高耸,配上一对三角眼和鹰鈎鼻,给人的感觉就是一个阴鹫狠辣的角色。
小扒手上了楼,站在门口轻声说道:“头,东西拿回来了,来的路上我已经数过,一件都没少。”
小扒手其实知道少了一枚金币,如果拉佩仍旧像昨天那样唯唯诺诺,他肯定会告发。但是今天的拉佩暴戾狠辣,一句话不对,立刻踩断对方的手腕,这让他不寒而栗。
“你进来说话。”那个人站在窗口冷冷地回答。
小扒手开门进去,先毕恭毕敬地弯腰鞠了个躬,这才满脸堆笑地说道:“头,有一件事我要告诉您,我看走眼了,原本以为这小子很嫩,很容易对付。没想到他是个神经病,一会软趴趴的,一会又像条疯狗,而且手底下很有两下子。秃头和鸡爪都不是他的对手,秃头挨了他一肘子,鸡爪的脸上挨了一脚,爪子也被踩断。”
“神经病?”扒手头目犹豫了起来,他相信小扒手的眼光。这小子八岁就开始干这行,身为扒手,必须会察言观色,能够迅速判断对方的身份。
“你说他的身手很厉害?”扒手头目又问道。
“他出手很快,而且很有章法,不像是打架打出来的,倒像是专门练过。”小扒手一边回忆刚才的情景,一边说道。
“如果等刀疤、鬼皮他们回来,能不能拿得下这个小子?”扒手头目仍旧心有不甘。
“不知道,不过我担心这小子发疯拼命,您没看到他刚才踩断别人手腕时的模样。”小扒手不想把事做绝。而且他再一次看到拉佩的时候,心裏有种感觉,拉佩非常危险,绝对不能得罪,要不然以后连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扒手头目犹豫了片刻,最后说道:“你把他带去训练室,我在那边等你。”
“头,这小子的身手不错,不如让他当打手。”小扒手在一旁提议道,这也算是卖拉佩一个人情。
如果换成别人说这话,扒手头目早就一记耳朵扇过去了,唯独对这名小扒手,他很容忍。只见他摆了摆手说道:“你不明白,这小子的身份很合适。他是邮差,可以正大光明地进出别人的家,让他打探个消息,或者负责踩盘,再合适不过。让他专门负责运货也很不错,就算被警察包围住,也没人敢乱拆包裹找东西。”
“原来是这样。”小扒手一脸恍然,紧接着就是一个马屁拍过去:“还是头高明,让他帮着运东西,还是我先想到的,我却没您想得那么深。”
“你年纪还小,再过几年,等你阅历多了,你也会想到的……我这个位置迟早属于你。”中年人难得收起那副阴鹫的神情,露出一丝笑意,不过他的笑意多少有些虚假的味道。
训练室在二楼。整层二楼全都被打通,所有的房间连成一片,裏面布置得稀奇古怪,东面像是菜场,西面像是餐厅,南面像是马路,北面像是剧院。裏面全都是假人,这些假人制作很粗糙,就和插在田里的稻草人差不多。不过它们的身上却穿着真的衣服,有些还很贵,假人的身上还戴着怀表、项链、手镯、戒指之类的东西。
拉佩第一次来这种地方,眼前的一切都让他感到新奇。
拉佩已经知道这群扒手的头目叫霍夫,只是不知道是姓,还是名,又或是假名字?小扒手叫汉德。拉佩看着那个叫霍夫的扒手头目。
霍夫也正看着拉佩,两个人似乎在比耐性,看谁先支撑不下去。
“你是个聪明人,想必已经明白自己的处境。”扒手头目终于开口:“就算你再能打,我们有这么多人,足够收拾你。我们甚至不需要动粗,你有父母,还有一个妹妹,他们可没你那么能打。我们还可以做得更绝一些,让一个人故意被警察抓住,然后供出你来,等到你被抓进警察局之后,我们再去你家,和你的家人说话。”
这家伙果然是个头顶流脓、脚底生疮的恶棍,卑鄙无耻,简直没有人性。一般的人听到这话都会被吓住,这家伙的下流手段很难破解。拉佩却不在乎,因为他有破解的办法。
破解的办法其实就只有一个字——杀。
拉佩已经下定决心,眼前这个家伙必须杀掉,如果有必要的话,他会把这裏所有的人都杀掉。
此刻,拉佩的脑子异常冷静,他在思索要如何毁尸灭迹。
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放一把火,伪装成火灾。问题是火未必受控制,万一蔓延开,变得不可收拾,可能会烧死很多人。到时警察也会介入,以拉佩现在的实力,根本无法和警察抗衡。但如果火太小的话,一大堆尸体堆在一起,摆明了是毁尸灭迹,警察仍旧会插手,虽然调查的力道不会太大,但是也会有麻烦。
要不然装成黑道争斗?拉佩的脑子里开始胡思乱想起来。
霍夫注意到拉佩走神,他有些挠头。这既不像是很嫩的表现,也不像暴戾狠辣,反倒有点冷漠无情,视生死若等闲的味道。至此霍夫愈发相信拉佩是神经病。但这三种性格相差很远,没人会同时拥有这三种性格,除非这家伙人格分裂。
“汉德,给他演示一遍,先来一段快的,然后再放慢速度,让他看仔细一些。”霍夫既然怀疑拉佩是神经病,威胁的话也就不再多说,他怕拉佩暴起伤人。
“看我的。”那名叫汉德的小扒手快步在训练场上走来走去。
汉德的脚步异常轻盈,像是在嬉戏打闹,又像在雀跃玩耍。他两只手一直插在口袋裏面,和那些假人只是擦身而过,并没有故意撞上去,或者挨得很近。但是他的手里总会掏出一样样东西,有时候是项链,有时候是戒指,有时候则是钱袋。然后一转身,这些东西又都消失了,显然被他放了回去。
昨天的拉佩一点都没看出这家伙是怎么做的,但是今天,他看明白了。
汉德这家伙的动作很快,每一次他和假人擦身而过的时候,手都会闪电般地抽出来,两根手指在对方的手上、脖颈上,或者口袋裏面一勾,东西就到手了。秘诀就是速度,瞬间爆发的速度,而且距离很短,一般不会超过半尺。
拉佩想到了连刺。
连刺是刺的一种,一般上臂不动,只靠下臂或者手腕发力,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击刺——收回——再击刺的动作。
“我现在放慢速度再演示一遍。”小扒手得意地说道。不过这一次他没玩那些花样,而是像普通的小偷一样,从后面靠近一个假人,手慢慢地伸出来,从假人的胳膊肘底下绕过去,将两根手指插|进假人的口袋,然后一勾,一只钱袋就到了他的手里。
“你来试试。”霍夫扬了扬下巴。
出乎这两个人预料之外的是,拉佩并没有拒绝。他学着小扒手汉德的模样,从后面接近另外一个假人,右手闪电般地在假人的口袋裏面一勾。
拉佩的手指勾住的是一块怀表,不过他立刻感觉不妙,手指立刻缩了回来。
只听见啪的一声清响,一个铁夹子夹下来,就是那种用来抓老鼠的铁夹子,只不过弹簧没那么紧,不至于把手指打断。
拉佩没有被夹到,不过他的手指被扫到一下,有种火辣辣的感觉。
“你居然没被夹住,反应够快的。”小扒手汉德惊诧地叫道,他以前可没少吃苦头,最清楚这个的厉害。
汉德可不是一上来就练这个。最先练的是夹肥良,一开始是夹冷水裏面的肥良,练的是手稳。等到练熟了,再把肥良扔进滚烫的开水裏面,练的是手快,最后才会上铁夹。
汉德很清楚,头是想给这小子一点颜色看,所以一上来就是最高难度,没想到这小子居然没被夹住。
“你的手确实很快,天生就是做扒手的料,但是你的动作太大,也不够灵活,更不够敏感。一个成功的扒手,他的手应该像猫的胡须那样轻柔而且敏锐。”扒手头目很不甘心,却也无话可说,只能随口点评两句。
拉佩静静地听着,此刻,他想的却是剑术。
剑术之中有一种技巧叫“听劲”,就是靠剑与剑的碰触,感觉对方发力的征兆,提前做出反应。
这是一门高级技巧,一般来说只有那些练了七、八年剑,才有资格接触,能够掌握它的全都是高手。
但拉佩却是一个例外,因为幸运金币的关系,他可以很容易地掌握这种技巧。问题是没办法练习,这需要两个人同练,他到哪里去找这样的对手?
此刻,拉佩的心情豁然开朗,他突然感觉做一个扒手也不是什么坏事。
今天一边送信,一边练习突刺,已经让拉佩尝到甜头。如果再一边扒窃,一边练“听劲”,效果肯定也不差。
此时,拉佩的手又闪电般地一伸一缩。
和刚才一样,假人的另外一个口袋裏面也发出啪的一声轻响,不过这一细扒手头目被吓了一跳,但是他故意贬低,大声吼道:“你那是抢劫,不是扒窃。”
拉佩没有回答,而是再一次出手,此刻,他的手指快如闪电,不过这次多了一丝灵动。这是前两次失败给他的经验。
扒窃毕竟不同于连刺,动作要多得多,光有速度不行,该快的时候要快,该慢的时候也必须慢下来。
当拉佩的手指收回来的时候,他的两根手指上再一次夹着一只钱袋,而这一次铁夹没有被触发。
“哇!”小扒手汉德发出一声惊叹,他张大了嘴巴。
霍夫也傻了,他确实没想到,这小子只试了三次就成功。这样的天赋比汉德更恐怖,稍微训练一下,就能和汉德一样成为扒手中的王者。
不过,这也让霍夫感到很没面子。
“有点天赋。”扒手头目不冷不热地赞了一句,随即又道:“可惜你只会用一只手,这可不行,作为一个小偷,必须两只手同样灵活。”
拉佩皱了皱眉头,他知道,这是鸡蛋裏面挑骨头,不过他没有发火,扒手头目的话让他生出一个想法——如果他的两只手同样灵活会怎么样?
剑术的流派有很多,有些流派就是用双剑,大多是一长一短,长的用来进攻,短的用来防守。不过也有用两把长剑的,敢这样做的剑客,实力往往很强,他们的进攻快如闪电,而且攻势连绵不断。
扒手头目的话,让拉佩动心了。
“今天有什么消息吗?市政当局对刺杀事件有没有一个说法?”拉佩一回到家,那只鬼魂就冒了出来,急不可耐地问道。
“还能有什么说法?这个人把责任推给那个人,那个人又把责任推给这个人,大家推来推去,还拼命在死亡人员的数量上做文章,把伤员都算在死亡人员名单上。”拉佩确实打听过。
拉佩去买厨具、调味料和食材的时候,来回都是直接叫马车,所以顺便跑了几个地方,打听了一下刺杀事件的后续反应。
没人会怀疑到拉佩,因为他是穿着邮政署制服去的,被误杀的人裏面也有邮政署的职员。办案子的人当然不会对他透露什么,但是他们堵不住死者家属们的嘴巴。
“是这样啊。”鬼魂显得有些落寞。不过这也在他的预料当中,换成他处理类似的案件,也肯定能拖就拖,能搪塞就搪塞,实在不行就找个替罪羊,就说是某某激进组织成员所为。
“我还不知道怎么称呼你呢?”拉佩问道。
鬼魂一愣,然后才自我介绍起来:“我全名是比格·莱斯特·波斯洛夫·威尔,你可以称呼我为威尔勋爵,或者直接叫我勋爵。”
“好吧,比格。”拉佩被那帮扒手弄得火气正旺,正需要有所发泄。
比格·威尔呆了一下,紧接着满脸怒气,不过他最终压抑住了怒火。他是聪明人,很清楚一点,他已经死了,不可能靠自己的力量报仇。想要报仇,他必须适当地容忍这小子的无礼。
“怎么才能在最短的时间裏面,拥有足够的实力?”回来的路上,拉佩一直在想这件事,那个扒手组织就像一根利刺深深地扎在他的心头。
拉佩不知道,这个扒手组织是不是伴随这枚金币而来的厄运。毕竟他碰到那名小扒手是在得到金币之前。不过他可以肯定,随着时间的推移,情况会越来越糟。
“你已经决定替我报仇了?”鬼魂大喜,昨天拉佩虽然已经答应,但那是他强迫下的结果。
“没人喜欢身边总是有个鬼魂出没。”拉佩嘲讽道,他当然不会提扒手组织的事,同时这也是一种试探,他必须弄清楚,这个鬼魂会不会知道他白天做的事。
“我没办法给你明确的答案,据我所知,幸运金币只能给你一个高于常人的起点,却没办法直接赐予你力量。”比格·威尔确实很希望能够帮到拉佩,这也是在帮他自己。
拉佩放心了,看来鬼魂并不知道他白天的经历。
“给我一点建议,你拥有这枚金币的时间比我长得多,知道的肯定比我多。”
拉佩并不指望一口吃成个胖子。他需要对付的不是一支军队,也不是某位大领主,更不是整个国家,而是一群扒手。那群扒手虽然人多,但是能打的没有几个。
比格·威尔思索了起来。幸运金币在他手里已经有七、八年,对于幸运金币的历任拥有者,他曾经做过详细的调查,大致能够猜测出他们得到金币的时间,这样一来就能推算出他们提升实力的速度,从中可以看出一些东西。
“我确实可以给你几个建议。第一,信仰的力量非常强大,那位圣女就是最好的例子。她应该是在十六岁的时候得到这枚金币,她死的时候只有十九岁,短短三年的时间,她不但指挥作战屡战屡胜,本身也成为一名非常强大的圣骑士。如果给她足够的时间,她肯定也能像另外那位骑士一样,达到传奇等级,而她凭借的,正是信仰的力量。”比格给出第一个建议。
拉佩只能摇头,他知道自己肯定学不了。那位圣女的虔诚程度已经到了非人类的地步,古往今来那么多殉教者也没几人能够达到这样的高度,更何况他。
“第二,心灵的强大很重要,那名被砍头的骑士之所以强大,就是因为他的心中充满仇恨,那是他的力量泉源。”比格给出第二个建议。
拉佩仍旧只能摇头,那种心灵的强大是用悲惨的命运换来的,他可不希望父母或者妹妹出事。
“第三,借助魔鬼的力量或许也有用。幸运金币的历任主人裏面很有一些十恶不赦的人物,他们贪婪、阴险、嗜血、残暴,其中有几个人还挑起战争。另一个人更加恐怖,他制造了一场史无前例的瘟疫,造成无数人死亡,这些家伙无一例外都拥有传奇的实力。”
比格为了报仇,已经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他才不在乎拉佩会不会走上邪路,反正他已经死了,就算这个世界变成人间地狱,也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拉佩的嘴角抽搐了几下,他不认为自己是好人,却也没觉得自己有这么坏。不过比格·威尔的这番话,给了拉佩一个启迪,只有偏执狂才能成功。
疯狂的杀戮是一种偏执,不惜一切的复雠也是一种偏执。至于虔诚,同样可以看作是一种偏执。
“让我想想,我要好好想想。”拉佩坐在床头边上。
“你有的是时间考虑。”比格一反昨天的态度,居然没有丝毫逼迫拉佩的意思。拉佩很头痛,他不是一个感情激烈的人,他也不是那种舍己为人的人,不管怎么看,他都不像一个能够成功的人。
过了好一会,拉佩终于做出了决定——他选择了逃避。
拉佩将幸运金币扣在掌心里面,枕在脑后,并躺在床上。他的事还有很多,要学双手剑术,要搜索和魔法有关的知识,还要学点烹饪的技巧和管家的能力。
第二天清晨,天一亮,拉佩就从床上跳了起来。
起床之后,拉佩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冲到壁炉前,用左手拿起壁炉边上放着的通条挥舞了两下。拉佩不是左撇子,一向都用惯右手,原本左手颇为迟钝,但是现在,他却没有一丝生涩的感觉。
这就是幸运金币厉害的地方。
不过拉佩仍旧需要大量的练习,左手的感觉和梦中相比,实在差得太远。拉佩下楼出门,他的两只手各夹着一枚银币,银币在他的手指尖旋转跳跃着,有时候还会被弹飞起来,然后再被他一把接住。
这不是什么高明的技巧,纯粹就是手熟,不过这种练习还是很有用的,最重要的是随时随地都可以练。
和往常不同,拉佩并不是去邮政署,现在时间还早,他要先去佛勒老头那里,替老头准备好早餐,顺便试试他刚学的烹饪手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