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服役时间:松江府号,辽省号,北直隶号,南直隶号,台湾号,广东号,江苏号,吉林号,河北号,福建号,浙江号,广西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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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战列舰的设计工作始于《伦敦海军条约》签署之后。
当时,美英认为帝国正在暗中帮助德国设计建造排水量超过了45000吨的俾斯麦级战列舰(帝国确实在俾斯麦级战列舰的设计工作中为德国提供了帮助,只是如同沙恩霍斯特级战列巡洋舰一样,大部分设计工作还是由德国完成的)。同时,帝国也认为英美在暗中支持日本建造大和级战列舰。
在此情况下,三国经过反覆磋商,最终决定将战列舰的吨位限制从35000吨放宽到45000吨,这也基本上是当时三个海军强国能够承建的最大吨位的战舰(主要受船台的大小,以及建造工艺,相关技术的限制)。
明历五百六十九年(公元1937年)初,帝国海军就委托江南造船厂展开设计工作。
与以往的战舰设计招标不一样,帝国海军没有进行公开招标,而是以下达任务的方式,将设计工作交给了江南造船厂。当时,江南造船厂也是唯一能够设计45000吨级战列舰的造船厂。另外,在设计皇帝级与英宗级的工作中,江南造船厂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最重要的是,江南造船厂有足够雄厚的资本,能够保证设计工作按时完成。
正是如此,外界一直认为省级是英宗级的放大加长版。
即通过增加舰长来增加排水量,从而有更多的排水量来设置动力系统,加强装甲防护,达到全面提高战斗力的目的。
显然,省级战列舰绝不是英宗级的简单改进型号。
可以说,省级战列舰是帝国海军第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快速战列舰,也同时是一种按照新要求,新标准设计的战列舰。
最有力的证据是,在前三版的设计中,省级原本计划采用450毫米口径的新主炮。
这种火炮的研制工作比省级战列舰还要早一年启动,其主要针对的就是日本海军用在大和级上的十八英寸舰炮。
毫无疑问,任何一种大口径火炮的研制工作都是相当艰巨的。
从帝国,美国与英国在相关研制方面的表现来看,研制一种大口径舰炮的难度甚至不亚于设计一种新式战列舰。另外,任何一种大口径舰炮都会用在好几级战列舰上,成为海军最强大的武器,其性能必须满足未来数十年的战争需要,并且要在设计时就留下改进的余地,如此一来,新式舰炮的研制工作更是难上加难。
在第一版设计中,工程师将皇帝级的三座三联装主炮改成了四座双联装主炮,并且通过延长舰体来获得第四座主炮的空间,还同时增加了动力设备,使其最大速度能够超过三十节。
最终,这一设计方案在提交给海军之前就被造船厂自己否决了。
主要的问题就是采用四座炮塔之后,防护设计很难达到海军的要求,即在常规交战距离内抵挡主自身主炮的轰击。如果要使防护达到标准,则必须将排水量增加到50000吨以上,并且采用十二台锅炉,才能使速度超过三十节。显然,这种排水量严重超标的设计既超过了《伦敦海军条约》的限制,也无法被海军接受。
最后,工程师还是选择了三座三联装主炮炮塔的设计方式,只是舰体宽度将适当放大,才能装下450毫米主炮的三联装炮塔(炮座尺寸比400毫米主炮的三联装炮塔增加了大概五分之一)。
这一设计的麻烦也不小,主要就是航行阻力增大。
加宽舰体,而舰长又要有所控制,战舰的航行阻力必然会远远大于一般的战列舰。如此一来,就成了放大版的英宗级战列舰。当时,海军已经明确要求其最快速度必须超过三十节,最好能够达到三十三节。根据工程师的计算,即便优化舰体水线以下部位的线条设计,其主机功率也要比英宗级增加百分之五十,才能使其速度超过三十节。
当时,只有增加四台锅炉,不然主机功率根本达不到要求。
到第三版设计的时候,工程师想到了同时加宽舰体与加大舰长的方式来减小航行阻力,提高航行速度的方法。可是这种设计也将面临装甲防护严重不足的问题,即在延长了的舰体上无法敷设足以满足海军要求的装甲板。
说白了,一切问题都出在了450毫米口径的主炮上。
采用新式主炮之后,省级战列舰的主装甲带厚度必须提高到480毫米以上,水平装甲的厚度要提高到270毫米以上,司令塔与炮塔等关键部位的装甲厚度更是要提高到640毫米以上,才能勉强达到海军的防护标准。
按照这一防护要求,即便采用缩短舰长的设计,装甲重量也将超过24000吨,要想在45000吨的排水量之内装上24000吨的装甲,就必须牺牲动力,或者牺牲火力,不可能兼顾三项主要性能。
可以说,当时江南造船厂的工程师再厉害,也难以在45000吨的排水量之内为战舰安装八门,或者九门450毫米口径的主炮的情况下,让战舰的防护达到海军标准,同时让战舰的速度超过30节。
设计工作也就因此而耽搁了下来。
当时,江南造船厂的总工程师,也就是省级战列舰的主任设计师汪华华已经提出,只有海军将排水量的上限放宽到55000吨,才能设计出满足海军要求的新式战列舰。如果要战列舰的性能进一步提高,并且为今后留下改进余地,其标准排水量至少应该放宽到60000吨。
也就是说,只有按照60000吨的标准设计,新式战列舰才会比较“完美”。
“万幸”的是,450毫米口径舰炮的研制工作比省级战列舰还不顺利,直到七十一年(39年)中期,好几项关键技术仍然没有得到突破,新式舰炮的投产更是遥遥无期。按照最乐观的估计,海军能够在七十四年(42年)年初的时候拿到这种舰炮的样品就已经非常不错了。显然,新式战列舰不可能拖到七十四年才开工建造。
最终,海军修改了战术指标,放弃了一定要使用450毫米口径主炮的要求。
如此一来,省级战列舰的设计工作才走上了正轨。
不说别的,在同样采用九门主炮的情况下,主炮炮塔以及相关设备,加上弹药的重量就减轻了至少4500吨。另外,随着主炮口径减小,防护要求自然同等程度的降低,其装甲重量可以减少到18000吨左右,比之前的减少了6000吨。这两项就减少了10000吨,如果算上排水量减少对动力设备的要求降低,从而减少了动力设备的重量,那么至少能够减重12000吨。
也就是说,在43000吨的排水量之内,就能设计出足以满足海军要求的战列舰。
只是,设计工作进行得并不顺利。
首先是情报部门确定美国已经研制出了MK7型十六英寸舰炮。该舰炮采用了五十倍径的身管,能够将重达1225公斤的十六英寸重型穿甲弹的威力发挥到最大限度,其穿甲能力丝毫不亚于帝国海军的400毫米重型穿甲弹。
结果,海军立即修改了防护标准,要求全面加强防护设计。
显然,43000吨的排水量绝对不够用。即便加大装甲的倾斜角度,缩小防护区,加厚关键部位的装甲,其标准排水量都将超过45000吨。
紧接着,海军提出要求采用五十五倍径的400毫米主炮。
这是帝国海军最新研制的主炮,其性能比之前皇帝级装备的400毫米主炮有了很大的提高,而且这是第一种完全针对400毫米口径重弹设计的主炮,能够将重型穿甲弹的威力完全发挥出来。
实际上,这也是帝国海军不得不采用的一个折中方案。
新式舰炮不但加长了身管,还增大了药室,改进了炮栓,并且采用了新结构膛线。实际上,最大的问题还是身管寿命,增加发射药之后,身管寿命将直线下降。只是,在战争时期,海军绝不会在乎打坏几根炮管,关键是要在威力上超过对手。如此一来,即便采用了最新的自紧电镀生产工艺,炮管的使用寿命也仅仅只有300枚全装穿甲弹,比起六十七年型少了百分之四十!
新式主炮带来的重量问题还不大,可随着主炮威力提高,防护也要随之提高。
如此一来,在设计过程中,工程师不得不将排水量从45000吨增加到了48000吨,其中至少有2500吨用来加强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