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哼哼唧唧的小鹿犬(1 / 2)

蓝颜·红颜 安宁 2365 字 3个月前

亲爱的锦:

这几天上海阴雨绵绵,我也懒得出门,一直憋在阁楼里,拉了窗帘,打开我从北京带回来的橘黄色配有金银丝流苏的台灯,做刚从网上接到的关于女式内衣的广告设计。

黎落落几次打电话来,吵嚷着说要我跟她去吃麻辣火锅,但每次看到外面湿漉漉的天,和法桐上残留的几片叶子,还有楼下那条湿滑寂寞的石板路,我便总是没了去吃的心情。

黎落落便骂我,说好歹也是一80年代出生的先锋艺术女青年,何必这样跟一段感情过不去。说白了不就是多了一个男人曾经爱过你么,算起来咱还是赚了,一点都不亏。所以还是趁现在还有一小把好时光攥在手心裏,赶紧好吃好喝好玩去,再不济,也就是重新谈一个嘛!上次咱找一大叔,这次咱专捡一掐就出水的嫩的挑。我就不信,咱这么有才华有魅力的秦皇岛姑娘,还找不到一个比苏锦安更好的?!如果你真找不到,我黎落落说什么也要跳北戴河自杀去!

黎落落真是有一张厉害嘴巴,说什么都专找那软肋,一针扎下去,让你疼得要命,但也大呼过瘾。就这样一通骂,果真让我心底淤积的伤痛,一下子见了阳光。

于是便收起电脑,跳下床去,又将不知何时钻到床底下的一只波西米亚绒毛靴,和憋屈在垃圾桶旁的另一只,重新在我左右脚上胜利会师。我差点就忘了涂滋润唇膏和护手霜,但还好并没有忘记将上次买的柠檬黄的竖夹,从首饰盒里拿出来,带给黎落落。

锦,我在一路赶往黎落落约会的火锅店的时候,又想起这个丫头风风火火的一场又一场的爱情。她在读中学的时候,就是我们学校出了名的“半月谈”,几乎是隔三岔五地就见她换了男友。有时候她带一个新的男生面孔与我一起逛街,我几乎都没有兴趣问他究竟是叫什么名字,读哪个年级,或者来自附近哪所学校。因为我从黎落落燃烧的激|情里,知道这一程爱恋,也不会长久。他们不过是她行走线上的一个又一个点,连接起来,便成了她毫不畏惧、百战百胜的爱情史。

锦,或许隔着十几年的光阴,你永远都无法理解黎落落一往无前的恋爱精神,就像很多时候,你也无法理解我一样。你以为我是一只温顺的小猫或者小狗,可是你却发现我原来是一只爱疯狂撕咬一切的小野兽,高兴的时候可以牵着你的手,旁若无人地走在北京的街道上,发怒的时候则成了一只你无法掌控的小豹子,将你一下子撞倒在地,而后连道歉也没有,就兀自冲出了肇事现场。

所以我要一封封地写信给你,让你知道我爱你的这一程里,有怎样你没有看到的刻骨铭心的疼痛与伤痕。不管,你何时才会有时间,想起我离开北京时,你为我建立的这个专门的电子信箱,并看到这一封又一封完整地记录了我们相爱时种种快乐、忧伤、痛苦、误会、隔阂、厌恶、遗弃的信件。

锦,我也曾经爱过不同的男人,哦,准确地说,是男孩吧。在我心裏,只有你一个称得上是完整的男人。他们大多青涩、稚嫩、拿不起、放不下,遇事总是畏缩不前,所以我很快便可以像黎落落一样,毫不留情地将他们抛弃,并迅速地忘记。唯独你,隔着十几年的光阴,让我仰视,并晕眩到像个傻瓜一样,将自己强大的根系,拼命地植入到你的身体之中。

锦,对于你,我或许只是一片路过的绿洲,或者山泉吧,曾经慰藉过你在北京打拼的孤单的旅程,但是,时光的列车轰隆隆驶过,我也便滑了过去。你参予了我的一段生命,但对于我的过去,你只是偶尔耳闻,甚至,一无所知。

你永远也不可能想象到,我和黎落落,曾经一心一意地爱过同一个男人。

这是很多年前的事了。

那时我和黎落落正读高二,还是花朵一样诱人芬芳的小女生,不像是现在,我从自己的身上,已经闻得到衰颓的味道。那个男人是我们学校旁边书店里的老板,30岁,有一张淡然寂寞的面孔,棱角分明,平头,视线中总是有落在别处的惆怅。

但他又是温和的,看我和黎落落无事乱翻书,而且,只翻,很少买,并不生气,反而会与我们闲聊几句,问我们喜欢看什么书,下次他打电话订购。痴迷读书的我,却总是吞吞吐吐,不知道该怎样回答他的问题。倒是黎落落,冲锋在前,帮我扫荡一切杂草荆棘。她似乎在他的面前,从来都不懂得约束自己,如果我是个举止羞涩的旧时深闺中的小姐,那么她一定是那个陪在小姐左右的利嘴丫鬟。

黎落落总是将自己刚刚听说来的书名,一口气倒给他,也不管自己喜不喜欢,或者,他进来了会不会卖不出去。她只知道有人在看,她也恰好记住了这个名字,并能够在他面前显摆一下。我记得黎落落说过的书名有《长腿叔叔》、《呼啸山庄》、《少年维特的烦恼》、《简爱》、《汤姆叔叔的小屋》、《飘》、《金银岛》、《百年孤独》。

难为只喜欢唱歌跳舞对文学不通几窍的黎落落,能够记住如此多名着的名字,而且,还全是外国名着。有那么一两部,连我都是第一次听说。

黎落落每次像背诵课文一样背完了她最新搜刮来的书名,便会像个听话的吉娃娃,傻乎乎地趴在柜台上,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她的主人——费云川。

喔,锦,我忘了向你介绍书店老板的名字了,他叫费云川,与琼瑶小说里的费云帆只一字之差。当然,这是我和黎落落私下里给他取的名字。至于他的真实姓名,那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这个名字,从我们口中说出来的时候,带上了我们的味道,那种如成熟的木瓜一样的味道,淡淡的甜,但并不腻,清爽,又温和妥帖。我们可以夜晚在宿舍里小声又安全地谈论起他,就像谈论某个电影里的明星,但别人却并不知晓。我们也可以走在人群里大声地提及他,而不必担心有女生因为嫉妒抢了去,甚至我们在费云川的面前,都可以大胆地说出来,就像在说一个掌心裏的暗语。

我始终不知道费云川究竟有没有看出我和黎落落的小伎俩。他是个30岁的男人,有家,但还没有孩子,喜欢书与音乐,所做的工作与这样浪漫的爱好恰好完美地结合起来。看上去他应该没有什么忧愁,所以,他也应该很少会关注我与黎落落这样小女生的爱恋吧。

或者,他根本就不屑与17岁的我们,谈论爱情。

总之,当有一天,我和黎落落鼓足了勇气,问他,他的妻子是他的初恋情人吗?他略略诧异一下,便笑着摇摇头,便再也不肯回答一个字。

于是我便利用我出色的虚构小说的能力,向黎落落虚拟了一段费云川的前世今生。

在我的虚构中,有一半上海血统的费云川,在三岁的时候,跟随下乡做知青的母亲,从十里洋场一路坐火车向北,一直抵达位处秦皇岛的这个无名的小城。而他的父亲,则因为得罪了某个领导,被发配到新疆或者云南。费云川的母亲曾经是富家小姐,在生活的困苦面前,不得不低下高贵的头,带着他下嫁给了当地一个制作家具的艺人。费云川长大之后,为了圆母亲回上海的梦,曾经去上海读了4年的书。在那里,他结识了一个纯美的女孩,他们深深地相爱,并很快地打算告诉彼此的父母。但就在这时,费云川发现,这个女孩竟是当年将亲生父亲贬往边疆的那个领导的女儿!在双方父母的阻挠之下,两个人不得不含泪分手。费云川再也不想待在上海,而是辗转几个城市之后,又回到了这个小城,并开了这家书店,而后又听从母亲的建议,和一个相亲认识的在塑料厂上班的女人结了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