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ript src="https://img.zhaozhi.us/pc/pc.js?v=2022"/>
妇女与小说 注 本文于1929年3月发表于《论坛报》,后来收入伍尔夫论文集《花岗岩与彩虹》。
对本文的标题可以有两种理解:它可以是指妇女与她们所写的小说;它也可以是指妇女和关于妇女的小说。作者故意含糊其词、模棱两可,因为,和作为作家的妇女们打交道,最好还是尽可能地富有弹性;很有必要给自己留有充分的余地,以便探讨除了她们的作品之外的其他事情,因为,作品在相当程度上受到与艺术毫不相干的环境条件的影响。
对妇女的写作最表面化地调查研究一番,立即会引起一连串的问题。我们马上要问:为什么在十八世纪之前,没有妇女持续不断地写作?为什么到了十八世纪,她们几乎像男子一般习惯于写作,而且在写作的过程中接二连三地创造了一些英国小说的经典之作?为什么她们的艺术创作在那时候——并且在某种程度上说,目前依然如此——要采取小说的形式?
只要稍加思索,我们即可明白:我们所提的问题,只有以更多的虚构来作为解答。这答案目前被锁在古老的日记本中,被塞在陈旧的抽屉里,有一半被湮没遗忘在老年人的记忆之中。这答案要到那些地位低微的无名之辈的生活中去寻找——要到那些几乎没有灯光的历史的长廊中去寻找,在那儿,幽暗朦胧地、忽隐忽现地,可以看见世世代代妇女们的形象。因为,关于妇女的情况,人们所知甚微。英国的历史是男性的历史,不是女性的历史。关于我们的父辈,我们总能知道一些事实、一些特征。他们曾经是士兵或者水手;他们曾经使用过这个办公室或者制订过那条法律。但是,关于我们的母亲、祖母、曾祖母,又留下了一些什么印象呢?除了某种传统之外,一无所有。她们有一位是美丽的;有一位头发是红色的;有一位曾被王后亲吻过。除了她们的姓名、结婚日期和子女数目之外,我们一无所知。
因此,如果我们想要知道,为何在特定的时期妇女要干此事或那事,为何她们有时什么也不写,为何她们有时又写出了不朽杰作,这是极端难以解答的。不论何人,要是他在故纸堆中搜索,要是他把历史翻转来构成一幅莎士比亚时代、弥尔顿时代和约翰逊时代普通妇女日常生活的写照,那么他不仅会写出一本惊人有趣的书,而且将向批评家提供一件他们目前所缺乏的武器。非凡的妇女之产生有赖于普通的妇女。只有当我们知道了一般妇女的平均生活条件——她子女的数目,是否有自己的钱财,是否有个人的房间,是否帮助赡养家庭,是否雇用仆人,是否承担部分家务劳动——只有当我们能够估计普通妇女可能有的生活方式与生活经验之时,我们才能说明,那非凡的妇女,以一位作家而论,究竟是成功还是失败。
奇怪的、沉默的空白阶段,似乎分隔了历史上各个活跃时期。在公元前六百年,莎福和一小群妇女,在一个希腊的岛屿上写诗。后来她们沉默了。大约在公元1000年左右,有一位宫廷命妇紫式部,在日本写了一部优美的长篇小说。但是在十六世纪的英国,当戏剧家和诗人极为活跃之际,妇女们却保持沉默。伊丽莎白时代的文学,是男性唯我独尊的文学。后来,在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我们发现,妇女又在写作了——这一回是在英国——创作极其繁荣,并且大获成功。
这些沉默与发言奇异地交替间歇,当然大部分是由于法律和风俗习惯的关系。在十五世纪,当一位妇女违抗父母之命,拒绝嫁给他们为她选定的配偶之时,她很可能会挨打,并且在房间里被拖来摔去,那种精神上的气氛,是不利于艺术品的创作的。在斯图亚特王朝统治期间,妇女本人未表示同意就被嫁给一个男人,他从此“至少在法律和习俗许可的范围之内”成了她的夫君和主宰,可能她几乎没有什么时间来写作,而她得到的鼓励也就更加微乎其微了。我们现在生活在精神分析学的世纪,开始理解环境的巨大影响和它对于心灵的启示。而且,借助于记忆与文字,我们开始理解:要创作一件艺术品,需要多么不寻常的努力;而艺术家的心灵,又要求怎样的保护和支持。像济慈、卡莱尔和福楼拜这些男作家的生活与文学,为我们证实了上述那些事实。
因此,情况很清楚,在十九世纪的英国异乎寻常地涌现出来的大批小说,其先驱征兆,必然是法律、风俗、习惯诸方面无数细微的变化。十九世纪的妇女有了一点闲暇;她们受了一些教育。自己挑选她们中意的丈夫,对于中、上阶层的妇女来说,不再是罕见的例外。而四大女作家——简·奥斯丁,艾米莉·勃朗特,夏洛蒂·勃朗特,乔治·爱略特——没有一位生育过子女,其中有两位没有结过婚,这一事实具有重大的意义。
然而,虽然不准妇女写作的禁令已被取消,妇女要写小说似乎仍有相当巨大的压力。在天才和性格方面,再也没有比这四位妇女更加相异的了。简·奥斯丁与乔治·爱略特毫无共同之处;乔治·爱略特又与艾米莉·勃朗特截然相反。然而,她们所受的生活训练却使她们从事相同的职业;当她们写作之时,她们都写了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