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1 / 2)

玫瑰花精 金子 1036 字 3个月前

在一个周末的夜晚,秧秧喝得酩酊大醉,她附中的同学回这个城市来探望老同学。并且,秧秧考研失利,英语没有及格。这是一件让人需要发泄的事情。

秧秧和那几个人坐在学校对面的火锅大排档里豪爽地碰杯。每一个人都拿出一副不醉不归的架势,为了曾经在一起共同度过的年少岁月,那一去不复返的无知懵懂。

笛子安静地坐着,插不进话,只看着他们在大声说笑,说以前的陈年旧事,说着说着,秧秧就哭了,因为酒精的缘故,秧秧的声音飘忽得像空气中的一缕轻纱,咿咿呀呀的,一抓,就散了。

同学都醉了,有人开始大声地抱怨;有人拉着秧秧的手,说一直以来就喜欢秧秧,要秧秧今天晚上跟他走;有人趴在桌面上酣睡起来。

笛子拉着秧秧,把那双死命拉着秧秧的手扒拉开,到街边的水泥扶栏上坐下,秧秧开始语无伦次地诉说。

那时的秧秧像个没长大的孩子,一个无依无靠的可怜孩子,一个任性撒娇的不懂掩藏自己的笨拙孩子。

那已经又是一个初夏,天气郁热潮湿,风湿漉漉热烘烘地吹在身上,让身体也这样湿漉漉热烘烘的。那是个有月亮的夜晚,天空是深深的蓝,月亮带着毛边挂在天上,像一颗晕开的、摊在平底锅上的鸡蛋。笛子仰着头,望着顶上带着毛边的月亮,有节奏地摇晃着秧秧。有学生从路边经过,就好奇地张望,秧秧依然视若无睹地哭泣,用飘拂在空气中的声音述说。

秧秧要去找他,笛子吓了一跳,这样的状态去找他,是丢脸的。

秧秧义无反顾地站了起来,摇摇晃晃地向前走,笛子拉着她,徒劳地说:“秧秧,回去,我们回去吧!”笛子以为自己在维护着秧秧的尊严。

秧秧是倔强的,秧秧用酒后才会有的、十分大的力气拒绝笛子,踉跄着向前。秧秧从来没有得不到过,这次对方若即若离的表现激励了她的爱情,对方的拒绝更加让她觉得这个男人是特别的,是值得自己去争取的,而她已经感到自己从来没有这样深地爱过一个人,越深的爱恋,便带着越深的绝望悲伤——因为爱的本质就是绝望的,越深的绝望,就越发地激励了自己心中的征服欲。秧秧的爱已经刻不容缓,秧秧想要证明自己魅力的欲望已经刻不容缓。

街道上人影幢幢,肮脏的小街异常热闹,挤满了一些希望自己能与众不同的人们:留着一条小辫的男人,或是长发的男人,或山羊胡鬚的男人,还有光头的女人——许多外形与众不同的人。“特点就是美”,这是这个圈子里的一句不是十分响亮的口号,他们的特点让他们仿佛又失去了特点。

街道两旁有许多学生自己开的小酒吧,大多十分简陋,有的简陋到只有几张桌子,但简陋是没有关系的,用一些涂鸦的图案把四周一抹,以掩饰经济的虚弱,昏暗的灯光照着每个酒吧看似千篇一律的涂鸦,仿佛远古时期旧石器时代的山洞,而在裏面穿梭的人影,仿佛出没于山洞里的山顶洞人,颓靡而勤劳。酒吧里都会飘出一些特别的声音,老板喜欢的乐队或歌手的CD,混杂着空气中浓郁的酒精和奶油的味道,热闹融融。秧秧十分融入地穿梭在其中,摇晃着向前。笛子在旁边紧紧地跟随。而离她们不远的地方,一个长发的男子也犹犹豫豫地跟着。

秧秧去了学校裏面,去了那栋十分老旧的单身宿舍楼。秧秧在上楼之前,十分坚决地对笛子说:“不许跟我来!回去!”

笛子固执地坚持,她认为秧秧已经醉了,对自己的行为根本没有控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