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快十一点了,叶建华的爷爷发话了,“动身吧,去晚了我们就失礼了,落下话柄给女方了。早去早回。”
介绍人没来,去新娘子家的有四个人,叶建华,叶建华的叔叔——叔公,叶建华的娘舅——舅公,李翔。
叶建华的姑父借了一辆小货车,很旧,停在巷口。
李翔他们正要上车,洪江兰来了。她坐了一辆吉普车来。李翔问叶建华,“这是不是他老公的车?”
李翔其实是问,是不是那个司机?是那个司机的话,洪江兰就太过分了,恬不知耻了。
“不是,他老公的车比较旧。”叶建华的声音里面有点咸。
“来晚了,让大家久等了,我去借了一辆车接新嫂,走,李翔我们跟新郎官坐这个车。让他们坐后面的车。”洪江兰冲着叔公和舅公说,“叔公、舅公你们辛苦一下了。莫见怪。”
看见介绍人赶来了,还带来了婚车,谁会见怪呢,高兴还来不及哪。
洪江兰一定要叶建华坐前面副驾驶的位置,叶建华不想,她说,你是新郎官,不能缩头缩脑的。我跟李翔坐后面。快点。
叶建华嘀咕了一句,“坐车前面后面不是一样的,又不多什么。”
李翔听的出来,叶建华的话里面有些酸。不多什么,不错,可是,肯定少了一些什么。少了什么呢?不对,还是多了,多了一点他们两个人之间的距离。
叶建华家的婚礼筹办的,确确实实是简简单单的,加上叶建华的阴晴不定,显得相当冷清,黄彩莲家却是相当的热闹。
据说,黄彩莲的哥哥将叶建华叔叔的意思提出后,开始没有什么人反对。
临到了要嫁女儿了,做娘的坚决不同意随随便便了,她说,女人出嫁是一辈子的大事情,冷冷清清的不要说男方看不起,左邻右舍的也会说闲话。女儿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你们不心痛,我心痛。男方不出钱,我们自己出钱。
车子刚刚停下,李翔他们还没有下车,热情洋溢的鞭炮便噼里啪啦的响起了。
鞭炮声一停,烟雾还在弥漫,欢声笑语就扑面而来。
发香烟的,敬茶的,上点心的,邻居端点心来的,接连不断。用一个成语来形容,就是“应接不暇”。
抽烟,喝茶,吃点心,接着是开席吃饭喝酒划拳,也是接二连三的。
只要你嘴巴一停下来,马上会有人劝说你,“来来来,吃吃吃。”
李翔不饿,可是架不住对方的盛情,他只好慢慢吃,筷子不放手,嘴巴慢慢咀嚼,眼睛四处寻找。他希望能够看见那个自称“雪胎梅骨”的女子。
李翔的希望与企图无关,也无关风月,平常人的平常心而已。尽管,电影院的葵花籽还在,还历历在目。
李翔的希望真正来说,跟他的闲得无聊有关。他总不能傻头傻脑不停的吃东西吧,总不能傻了吧唧的看着碗里的吧。
“众里寻她千百度”?没有。李翔是漫不经心的瞧瞧而已。不过,人真的是个奇怪的高级动物。你越是没看见,呵呵,你还越是有想看见的欲望。
阅历是什么?阅历是一个人亲身的经历,通过这些经历,而产生的对人、事、物的理解,以及从中收获的知识。
李翔年轻,不知道这个时候,新娘子的闺蜜,她的主要任务是陪同新娘子,一如他陪同新郎官一样。
伴娘和伴郎的作用,基本上相同。
伴郎,李翔没想到自己莫名其妙的做了一回。呵呵,据说伴郎的条件,必须是年龄差不多的,为人慷慨大方,有一副古道热肠,肯为新郎官两肋插刀,即要能经得起“酒精”的考验,做好贴身保镖,还要顶得住客人的软硬兼施和恩威并用,拼命守护死党当年的糗事和风流韵事。
那些条件哪,要求呀,都是后来慢慢完善的。八十年代,伴郎的一个重要任务之一,是代表新郎官跟女方家里讨价还价。现在的年轻人,想不到吧。有些话,新郎官说不出口;有些话,叔公、舅公说出口,会让人家觉得没有诚意。
呵呵,当时的李翔没想过那么多,也想不到那么多。只是觉得挺好玩的,做这样的客人很爽,受到别人热情款待的滋味,很舒服。
他不知道很多人不喜欢,或者说不愿意成为这样的客人。
让李翔后来怪自己不开窍的是,他到了新娘子黄彩莲家里,唯一想见到的人,他甚至不知道她的任务是伴娘,跟自己差不多。(记住全网小说更新最快的枣子读书:www.zhaozhi.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