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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吏治其实郭致远早想做了,但是却一时不知该从何处着手,因为这里头水实在太深了!明朝的吏治腐败是众所周知的,朱元璋打下大明江山,他自己是个苦出身,所以痛恨贪官污吏,对待贪官污吏绝不手软,可以说是砍头无数,甚至还对贪官实施剥皮这样的酷刑,但哪怕如此,贪官还是前仆后继,层出不穷,朱元璋死后明朝的吏治腐败就更加一发不可收拾,到崇祯年间,几乎到了无官不贪的地步,李自成攻破北京城,从京城的王公大臣府中整整搜刮出七千万两银子,要知道当时明朝全国一年的财政收入才400万两银子,可见吏治腐败到了何种程度!
为什么明朝的吏治腐败会如此严重呢?说到根子上还是因为朱元璋这个开国皇帝太抠门,他自己是个苦出身,所以对待下面的官吏也很苛刻,明朝官员账面上的工资是很低的,也就老婆孩子够个温饱,官员不捞点外快基本上无法生活了,比如明朝第一清官海瑞在浙江做县老爷的时候,全家就过得紧巴巴的,穷得从来不去菜场买菜,老妈70岁生日去买了2斤肉还当一个大新闻上了头条,可见明朝官员的工资收入是什么水平。
所以像朱元璋这种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的搞法要想做到吏治清廉基本是不可能的,等他一死,明朝的官员贪污受贿基本上就是半公开的了,下级官员去拜见上级官员都要送礼,夏天有冰敬,冬天有炭敬,外加三节两寿。就连号称大明第一首辅的张居正同样也收下级的孝敬,在他死后被抄家,也搜出黄金万两,白银十一万两,虽然不能以此就说张居正是贪官,但至少不能算是清廉。
高层官员可以靠下级孝敬捞收入,基层官吏就只能靠剥削百姓了,其中最有名的就是“淋尖踢斛”了,百姓上交公粮的时候,先要把粮食倒到斛里面,名义上是检查质量看粮食的成色,要求把斛子倒满,上面还有一个圆锥体状的尖,这时管事的官吏上去猛踢一脚,要求斛子不倒,但是上面的尖洒下来了,洒出来的粮食不允许老百姓回收,算是运输和保管中的损耗,百姓再把斛中余下的粮食拿去称重,无形中多交不少粮食,这些成为明朝各级官员的一笔半公开的一笔收入。(注:斛,装粮食的容器。)
后来张居正为了整顿吏治,推出了著名的“一条鞭法”改革,即百姓缴税统一折算成银两,等于将原来的实物税改成了货币税,这样官吏们便不能通过“淋尖踢斛”来剥削百姓了,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官吏们很快想出了新的剥削百姓的法子,就是火耗,所谓火耗即是在将银两熔铸的过程中,蒸发消耗的部分。这部分其实也就是百分之二到百分之三的样子。但官员们为了多要,一般把这部分加到百分之七,最狠的加到了百分之二十。
这样一来老百姓就对一条鞭法怨声载道,称之为“残民一条鞭”(当然一条鞭法还是有其积极的历史意义的,我在后文中还会讲到,在此不详述),而一条鞭法在张居正死后也很快就被废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