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朝丫鬟们摆摆手,吩咐她们统统退下,房门被关上的那一刻,我冲她挤出了一丝难看的笑容。此时的我,在她的面前就像是一只丧家败犬,太多滋味齐齐涌上心头,一时五味杂陈。
她看了看我膝盖的伤势,叹了口气,转身将柜子里的药匣取来,俯下身去仔细的为我包扎着伤口。她的动作很轻柔,我能够感受到她的呵护,情不自禁说道:“念奴姐姐,谢谢你。”
她只是浅浅一笑,佯装嗔怪道:“你这个丫头啊,打小性子就烈,叫我说,都是妈妈把你宠坏了。这次吃点苦头也好,以后一定要长记性。”她顿了顿,抬起头来认真的望着我的眼睛,神色瞬间郑重了起来,压低着声音说:“妹子,就算你的模样长得再好,在那个老女人的眼里,不过是为她赚钱的工具,你怎么敢跟她争吵呢?咱们虽是叫她妈妈,毕竟不是她的亲生女儿,你指望她会心疼咱们吗?”
我点点头,眸中噙泪,却坚持不让它们流下来。在人前流泪,我还没有养成这个习惯。犹记得上一次真心流泪是什么时候的事了?好像是在佛祖面前,当他以一个长者般温和的口气跟我说话时,我的心瞬间被那种温暖融化,那是感动的泪水。
崔念奴拍了拍我的手背,收拾好药匣站起身来。我抚摸着她包扎过的伤口,那里还遗留着她的体温。我突然庆幸这一次的惩罚,让我又体味到了一份人间真情。否则,我怕迟早我会怀疑人生。三百多年的生命,我什么都没有怕过,只害怕在一望无际的冰冷中度日,不得温暖。而唯一能够给我温暖的,只有感情。
她将药匣放在了我的床头,然后说:“妹子,我这次过来,是李妈妈的意思,但是她不许我告诉你。她想让我来试探你的口风,你只要服个软,道个歉,一定平安无事。况且,这次也不全是李妈妈的错,她带人闯进房中,还不是担心那个周邦彦会欺负你?你不该这般固执。”
我笑了笑,低垂下了头,不言不语。崔念奴毕竟不懂我,如果她像我一样,曾经亲眼目睹一个人被李妈妈打断了腿,她绝对不会说得如此轻松。我恼怒的不是李妈妈那天的冒然闯入,我当然知道她是为我担心。我恼怒的是她每次都是这样,让我措手不及,让我猛地陷入一种不安和恐慌,不知道下一个倒在我脚下的又将是谁。
见劝我不住,她索性也不再多说,唉声叹气的带门离开。我茫然的望着地上的碎瓷片,那一刻,脑海一片空白。
我不知道崔念奴回去跟李妈妈说了些什么,总之,接下来的日子,我过得舒服很多。房门虽然还被从外锁着,可是一日三餐再未间断。我把这一切都归功于崔念奴,自是十分感恩。
那日一见后,崔念奴再也没有来过,从丫鬟的口中我隐约得知,我不出台的这些日子,她已然成为了矾楼的红人。李妈妈对她甚是推崇,一连几夜都为她布置了隆重的场子,邀请达官显赫为她助阵,场场宾客爆满,呼声四起,风头俨然盖过了汴京城中所有青楼的姑娘。
倒是巧蝶得了李妈妈的特许,可以时常跑来看我,她次次都会带来三哥的馄饨,这让我大饱口福。比之矾楼的美味佳肴,馄饨的口感实在差了很多,可是我偏生对它情有独钟,因为我能够从中吃出感情。
某一次,巧蝶端上馄饨的同时,顺便递给了我一封信。我未启信封,抬眼望着她,漫不经心的问:“谁的?”
她说:“周邦彦。”
一听到那三个字,我疯一般撕开了信封,双手颤抖的将信纸抽了出来,摊开在了掌心,将里边的内容一字一句读出:“铅华淡伫新妆束,好风韵,天然异俗。彼此知名,虽然初见,情分先熟。炉烟淡淡云屏曲,睡半醒,生香透玉。赖得相逢,若还虚度,生世不足。”
读到最后,我已是泪眼婆娑,再也看不清那上边的字迹。
巧蝶不声不响的陪在我的身边,任由我在她的肩头哭了个够,待我稍微平静时,她问我:“姑娘,你和周公子仅仅一面之缘,你怎么为他这样伤心呢?”
我苦笑不语,我该怎么告诉她,岂止是一眼?倘若周邦彦是我的无尘,那么,我们已然相守过一生一世。
我没有回答,她也就没有再问,只说道:“那日周公子在矾楼外等我,塞给了我这一封信,让我转交。姑娘,我想,他一定也是在乎你的。”
我将周邦彦的信捧在了心口,那上边的字字句句都是他的心血,我自然要用我的心去感知他的心。此刻,我什么也不在乎,我只想知道,他究竟是不是无尘?
这样不好不坏的过了半月,我的腿伤也逐渐愈合。其实,那本就是小伤,无非擦破了点皮,当时流了很多血,过后却是不伤筋不动骨。
第十四天头上,李妈妈终于出现在了我的门口,身边只跟着素锦一人。我正坐在圆桌边看书,抬头一见她,心中一慌,书本也从手上滑落,掉在了我的脚边。我愣愣的注视着她,竟然忘记弯腰拾起。
最后还是她走了过来,代我拾起,轻轻的放在了我的面前。她瞟了一眼书本的封面,转而问我:“你爱看这个?佛经?”她的语气稀松平常,仿佛我们之间什么也没有发生过。这样当然最好,这说明她已经打算原谅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