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来来,你判?出门左转一个小时(1 / 2)

第213章 来来,你判?出门左转一个小时抵达监察部门!

庭审场上。

杨耀东心里非常的欢喜。

同时也对于检方有一定的抱怨,有证据不早点拿出来锤死对方?

哦对!

先前如果苏白不进行反驳,那么也不用出具这个证据。

理清思路。

杨耀东敲响法槌:“被告方诉讼律师你方对于检方出具的证据,还有没有疑问?”

被告方席位上。

苏白:.

你都出具证据了还问我?

证据能够直接证明。

并且证人是动播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员。

放任在法庭的程序认定中为故意表现形式。

判定王博有放任和故意的嫌疑,证据链完整,王博入狱,目测至少三年有期徒刑。

“各方有没有异议?”

看来将继续这个话题进行答辩了。

法槌敲响,杨耀东开口陈述:“现在进行判定。”

这是五个证据点所形成证据链中的“故意”。

苏白缓缓摇了摇头:“没有。”

“只是通过结果,来去推断有没有放任,并不是出具了实际性的证据。”

如果判定王博监管不到位或者是有放任的行为,即,证据链完整。

“根据检方与被告方的答辩,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法院现判定动播主要以传播污秽视频吸引用户!”

不对,甚至都不能说得上是间接性口供,只能说是相关性口供。

面对检方沈翔的询问,王博的情绪一直都非常的稳定。

“王博判不判这个我还真的不清楚。“

这和耍流氓有什么区别?

完全没区别呀!

“为什么技术不能实施?”

目前就是看…

“这份证据也不能直接表明,王博作为动播有限公司负责人有放任行为。”

结果不言而喻。

“检方提交的证明是询问过动播公司中的审核人员和程序监管的主管。”

再有就是,这方面的判定本来依照的就是审判长的侧重点。

另一边….

沈翔整理着诉讼材料,将先前没有辩诉完的话题,简单的进行了整理。

审判长偏向于检方。

庭审场上。

“好的..明白明白。”

….

电话中断,负责人眉头皱起,王博能不能做牢,他又干涉不了。

“可是完全可以加大人力成本的投入,其不能证实自己的非故意性,而检方又具有相关的间接证据。”

如果没有这个“故意”,法院方也不可能会判决,王博有罪。

算了。

那剩下的不就是等待着他们翻身了嘛。

“这一证据只能说明监管的力度不大,并不代表是放任的行为。”

关于对王博的判决和审判已经接近尾声。

这是老板的事情。

“如果王博没有放任的话,那么他为什么不多招募一些审核人员加大程序监管?”

沉默。

怎么说呢。

“是的是的。”

“我想请当事人王博回答我。”

“嗯,伱留意着吧,如果有什么动向的话,记得和我汇报。”

但是在法庭上,他只需要说服审判长就可以了。

为什么?

因为大家心里面也都清楚,动播主要用的是什么吸引用户。

检方能不能拿出什么关键性证据,或者是能够定死的事实依据。

直接用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量刑会在三年以下。

只不过。

审判长根据检方提交的证据,判定王博达到放任和故意,那么….问题就不大。

意思就是,动播再也翻不了身了!

动播没了。

其中,旋腾的高管负责人还在特意的向企业负责人汇报情况。

被判几年?

“刘总..庭审这边,目前已经进行了一大半,动播被判定是用颜色视频吸引用户了!”

这司法判决又不是他说了算的.…

苏白不知道合议庭或者是说上都中级法院对于传播数量是怎么认证的。

不过,根据目前庭审合议庭的情况。

如果能判王博有罪,那么肯定是往高了判。

念及至此。

没有什么疑问了就好。

“放任和故意”这一点如果按照王博的说法和口供来讲。

???

“第一:放任在刑事中指的是故意,而故意在法律上的定义为明知而为之。”

判几年?

负责人摇了摇头,没有继续想下去。

沈翔:“无异议。”

可能吗?

几乎没有任何的可能性。

面对王博的回答,沈翔沉默了几秒,没有说话。

如果是根据【污秽电子信息解释】中对于污秽视频文件的认证,那么王博的刑期将会高达十年以上。

采用未遂原则,会减轻到三年左右,判缓刑。

….

多种情况。

“如果动播公司真的放任不监管的话,那么为什么会有审核人员和程序监管的主管?”

他如果有疑问的话,那疑问只能是推倒证词证言。

再次继续开口:

“关于王博,是否对于所负责的动播监管不力。”

现在的情况是,已经判定了四点,只剩下了最后一点!

那就是王博有没有监管到位和放任的行为。

“审核人员表明:动播公司内审核人员少,监管程序监管不到位。”

这就是无罪推定原则。

….

苏白望着审判台席位上的杨耀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