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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挽温的冬山今客栈客人不算多,却一个赛一个的奇特。
就说这目前的主院之中,迎门入目的便是一个衣着优良的青年,看模样甚少出门,带着些天真的活泼稚气,极其难得地没有权势人家一般的暴脾气与傲慢。
“你这小娃娃,做不得生意还是快回家去吧。”没两天黄旺重就摸清楚他的目的了。
“那可不行,我出门是要做大事的。”青年一昂头,大有做不出事情绝不回家的意思。
“这大冷天的有什么生意可做,你还不如去冬岭城,待到招黎跟他们结伴呢。”黄旺重略有些得意地提醒道。
“冬岭城,那个商人之城?”青年果然有些动心:“为啥秋天这么个鱼美物肥的季节他们都不出来啊?多好的天!”
“外面来的?”黄旺重更得意了:“冬岭冬岭,我们冬岭三季之冬呢,这刚入寒的时候他们当然要回家,要不就回不去了。”
“这么有趣?”青年大大咧咧搬过一条板凳坐下:“来来来,讲讲。”
终于给老爹逮到人讲东西了。旁边收拾的田小贝不自觉偷笑。
他是知道的,黄旺重最大的爱好是数钱,其次就是四处向人炫耀,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冬岭村最认字的庆先生都喊他老黄哥,冬岭城多么繁华,冬岭村现在过得多好,牌匾上的冬山今是怎么来的……
田小贝起初还听得津津有味,两年过去,再好的话题也禁不住翻过来覆过去的念叨,所以也有些耳朵起茧子。
不过即使是这样,他还是喜欢在招黎与半夏商人们来的时候想办法留下蹭听,因为尽管黄旺重的吹嘘都是一样的开头,落到商人们那却能激起不同的回应,能让他听见好多好多有意思的事情。
“真想知道挽温街上的东西有多好吃。”田小贝不觉涮了涮舌头。
要知道,乔叔做的饭已经够好吃了,连他都说挽温街上其他人做饭水准跟他差不离,那得好吃成什么样子哇。
想到那一锅锅又好看又好吃的汤汤水水,他肚子甚至忍不住咕咕大叫起来,显然是抗议起了连日的水煮青菜。
“咋这么早就饿了?出息!”这让黄旺重忍不住从话头中出来责怪了一声。
“老爹,你说挽温街上的东西得多好吃啊,我也想吃。”田小贝忍不住憧憬到。
“那个等你乔叔回来做饭不就行啦?”黄旺重胳膊一甩,头次提到一个新话题:“别那么没出息,等有空,带你去醉阳楼,那才叫妙呢!”
“醉阳楼?”逮到间隙,青年赶紧插话问了一句。这几日的饭菜给他吃的,就是听不得任何与美味沾边的东西。
“我们冬岭城第一酒楼!”黄旺重立马炫耀到:“那里面什么菜都有,好吃得跟吃云彩和那啥一样,那话怎么说的……?就不是活着能吃到的东西!好吃!”
“真这么好吃?”田小贝与青年异口同声。
“那是,我们第一酒楼呢!”黄旺重洋洋得意。虽然他还没亲口吃过,但是听别人说过。
诶也不算没吃过,那回庆先生专门给他带了个来自醉阳楼的鸡腿呢,就是一路上冻得硬邦邦,让他费了好大力气才弄软。
就那么一次,诶,好几年前了吧,是好吃,好吃。想着想着,黄旺重也流起了口水,惦记起了那个连鸡骨头都嚼碎吃了的日子。
“冬岭城咋走?”别的青年都能忍,说吃的他可就忍不了了。
只见他打听了冬岭城的方向,不顾田小贝诶诶诶的提醒,留下钱财一蹦三尺高蹿回自己住的房子,想必是收拾完东西就要头也不回地跑了。
“诶,这小孩!”黄旺重连拦都没顾上,眼睁睁看着人划出了自己的院门口。
“这大冷天的,路标还不知道有事没事呢,咋跑这么快。”田小贝则在一边挠头:“别再出点事啥的。”
“就是说,年纪轻轻的,不懂事。”黄旺重狠狠地同意了田小贝的说法,把房费刮刮收拾到自己抽屉里,不自觉有些丧气。
要知道,如今几个稀少的客人里,也就青年能听他说上几句了。
其他的……就好比那个奇门大师,黄旺重不说话都怕大师嫌恶自己,哪敢跑到他面前连吹带唬,万一说错了话咋整。
而再其他的客人……他抬起头扫视了一圈主院,果然在边角的长凳上看见了一个身形柔美的姑娘,不自觉身体又后缩了几分。
“看啥呢?”察觉到黄旺重的异常,田小贝伸着脖子看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