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all>痛过之后,就长大了。这个道理是我后来明白的。</small>
<small class="right">——方蔚央</small>
十五天后,我带着可以出院的妹妹念璇,和沈淮暂时搬回花城。
站在火车站,我回头看着C市的车水马龙,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脚下这座城市有太多不好的回忆,我们都渴望找到一个宁静的地方。
我申请的休学时间是三个月。
七月说,开姜花的时候你要回来。我问她,为什么非得是姜花?她说,姜花是一种质朴洁白的花,在最险恶的环境中也能够生长,而且长得比任何花都好看。
我明白,她希望我是这种花。
回到家里搞完衞生,沈淮的花店重新开门,花店无人照料,裏面大片盆栽都枯死了。
我清理掉枯枝败叶,给尚有生命迹象的花剪了枝,又从沈淮的供货商那里进了些花种,帮他打理起花店来。
沈淮一门心思在念璇身上,成了一个“三好奶爸”。他本想转手卖掉花店,我没舍得,坚持要他留下来,说生意不好也没关系。
关掉的手机我没有再给它充电,我断绝了和一部分人的往来。偶尔会用花店对面的公用电话给七月打电话。
通过和七月的交流,我知道庄南有画画天赋,老师把他当艺考生训练,再过一年可以送去名校培养。
画画是项烧钱的艺术,画得好能成艺术家,画得不好,在天桥上摆摊都没人理。七月不管这么多,没日没夜地做兼职,有时候一晚上唱好几场。她说自己没机会了,想给庄南一个光明的未来。
这两个多月,我的生活日复一日,起床,去花店,天黑,关门回家,逗念璇玩。
时间能平息伤痛,时间也让能一个人疯狂。
两个月后,我在花城见到了方须臾。
那天突然变天,我穿着一双高跟的凉鞋,去花店的路上不小心把脚崴了。从附近的药店买了药,看店的时候,我低着头,将扭伤的脚搭在一条凳子上,往受伤的地方涂着药膏。
微风拂过,脚踝处火辣辣地疼起来。
“您好,欢迎光临。”听到一侧有人进店的声音,我头也不抬地说道。
“送恋人的话,建议玫瑰、桔梗、鸢尾花等等;送朋友的话,康乃馨、满天星、百合花都可以。”脚步声在我背后停下来,我以为他在选花。
突然,一根紫色的桔梗伸到我眼前。
“谁选花选一朵……”我好笑地回过头去,笑容僵硬在脸上。
方须臾穿着蓝色的牛仔外套,背着一个双肩包,拿着那支桔梗,眼神看着我,似乎在要我收下。
“谢谢。”我惊慌地躲开他的眼神,心中微颤。
“为什么不告而别?”沙哑的声音和花香融在一起,淡淡的,仿佛呓语。时间在静谧中流走,我瑟缩着身子,手指冰凉,鼻尖发酸。
“阿嚏——”响亮的喷嚏惊飞了空气中的灰尘,引起身后那人的憋笑。
“傻了还是冷了?”一阵响动,一只手臂举过头顶,一件还带着体温的牛仔外套披到我的肩上。
方须臾背起放在地上的书包,穿着短袖的胳膊抱在胸前。
“方蔚央,我在问你话。”他挑眉,抱着胸膛的手臂紧了紧。
我心神恍惚,捏着手中的桔梗花,花香袭入鼻尖。眼前这个清冷的少年,叫我如何能说出口那件我一直躲避的事。
“你妈妈的事,我听说了,你还好吧?”
“我还好。”指甲掐进手心,我心裏莫名有些乱,“你怎么找来的?”
“想找到就总有方法的,不是吗?”他的表情淡淡的,透露出一种冷傲的味道。
“也是。”我点了点头。
他上下看着我光裸的小腿和布满瘀青的脚踝,道:“我陪你去医院。”
我郁闷地皱眉:“我要看店,没关系的。”
说完,我才记起将卷起的裤腿褪下去。
“不介意的话,我拖你去。”他不理会我的拒绝,把自己的背包放下来,径直帮我关店。
“你真霸道。”知道拗不过他,我只好无趣地闭嘴。
刚准备站起来,脚摩擦着硬邦邦的鞋面,很难受,根本得不到力。我脱掉鞋继续瘫坐在椅子上,听到方须臾的声音再次响起:“跟上。”
我有气无力地坐着,冷冷地剜他一眼:“脚疼。”
“你还知道疼?”方须臾往回走,有些幸灾乐祸地看着我。
我气噎。他走到我面前,蹲身拎起我的鞋,背对着我,微微哈着腰:“上来,我背你。”
我打量着眼前不算宽厚的背,犹豫不决。
“还是说,你喜欢被抱着?”他等得不耐烦了。
我只好老实地爬了上去。树叶微微作响,空气沉闷得发热。估计他是第一次背女生,动作有些别扭和不自在。
“我在学校没见到你,就去你家等你,没等到你,却等到了你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