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verseas student。
留学生。
在别人眼中,留学是一件多么浪漫的事情,可以邂逅绅士的foreigner(外国人),还可以感受不同的异乡文化。
其实留学生的生活并没有那么悠闲,外国大学标榜成绩只有ABCDEF,如果你对老师的胃口,就算不去上课也能得个A。如果你不对胃口,哪怕你缠着那些古怪的老头,也没任何作用。美国的老师看上去挺随和,实际上一旦较真,就悲剧了。
我叫Sera,是个留学生,在麻省理工学院读土木工程系,年龄26岁,没有boyfriend(男朋友),也没有暧昧对象,没有夜生活,除了学习就是打工。
可能读工科的女生外表都太强大,所以直到现在都没有人追过我。我妈常用MSN给我留言说,26岁的人还在读书是老女人,可能一辈子都嫁不出去。仿佛人一旦过了25岁,生活就全变了样。
我明明还差三天才满26岁。
好吧,其实我没有男朋友的原因主要是麻省理工学院的男生都长得比较……内敛。这个词我斟酌再三,怕得罪那些外国友人。
相比于蓝眼睛、黄头发、高鼻梁,我还是喜欢东方面孔。可是在学校的东方面孔少之又少,更何况外国人都比较开放,在sex(性)一事上从来保持着随意的态度。玩完就完,一拍两散,他抛弃了你,还偶尔回过头想再睡你。
对于这样的人,我实在没办法接受。
我一直麻木地过着单调的外国生活,直到遇见庄离。
那天上的是工程科学,老师是个古怪的老头,说话喜欢夹杂着美国地方方言,混着缩写词以及俚语,晦涩难懂。本来专业术语就难听懂,我预习那么久还是听得云里雾里,正昏昏欲睡的时候,忽然教室门被推开,进来一个男生。
他有着精致的东方面孔,气质却冷得像皇室的王子,也许皇室的王子都比他随和。他的模样很像南极常年不化的冰雪,无端地在人心中刻下痕迹。
他身后的那片光让他看起来像是刚从天堂坠落的angel(天使)。
我听见外国的女生惊呼道:“He is so cool(他好酷)!”
原来并不只有我一个人花痴。
老头最恨别人迟到,可是看到男生进来,他只是扬起嘴角,露出难得的微笑,继续讲课。
上课的时候,男生坐在我右前方,我的视线从来没离开过他的背影。看到最后,我都忍不住唾弃自己:Sera,你一个26岁的老女人居然对着一个十八九岁的男生犯花痴,到底要不要脸!
我的脸都在发烫。
我尽量转移注意力,可是后面老头讲了什么,我一个字母都没听进去,满脑子想着要怎么接近那个男生。
原谅我是个实实在在的外貌协会。
哪怕我不出挑,也没有惊为天人的容貌,但心裏总是对容貌姣好的人存了一分心思。
好不容易熬到下课,我抱着书厚脸皮地坐在他旁边的座位上。他眼皮都没有抬一下。近距离地看他,才发现这个男生的面孔让人心跳加速,所有血液不断往头上涌。
这种感觉真要命!
二十多年的阅男经历告诉我,这个人不好泡。
当这个“泡”字在脑海里浮现时,我更加鄙视自己了,看着一个小帅哥就分不清是在地球还是在火星。
要是我妈知道我那颗对男人感兴趣的心再度被激活是因为一个小男生,她肯定会骂我不要脸。
只是我没办法把眼前这个男人看作是个小男生。他的侧脸、他幽深的眸光,仿佛阅遍了这个世间的沧桑。
整理好台词,我终于微笑着伸出手,尽量用温柔的语气打招呼道:“我叫Sera,很高兴认识你。看你刚来,人生地不熟的,有什么不懂的尽管问我。”
我大概保持了握手的姿势一分钟,连微笑都变得僵硬,他连一个眼神都不给我。
要不是看在他那张倾国倾城的俊脸的分上,我早就掀桌子揍人了。他居然敢无视前辈伸出的友好之手!我心裏的想法尽管狰狞,脸上却依旧保持着得体的微笑。最后我牵扯着快要垮掉的脸,咧嘴问道:“你是聋子吗?”
半晌之后,他才低声回答道:“我不想和老女人说话。”
一句话彻底惹毛了我。要不是人多,我肯定会揍他。虽然他说的一点都没错,可是如此直接,真的让人非常想掀桌子。
晚上,我蹲在电脑面前,在MSN上问我妈:“我是不是真的很老?”
我妈很快就回了信息:“你去刷点绿漆,装嫩!”
“我想泡一个帅哥!”
“如果他比你小的话,你就死心吧。”
我妈总知道踩我哪里最痛。
最后无数想倾诉的话都化成了一个省略号。
半夜的时候,我在床上辗转反侧睡不着觉,满脑子都是那个人的侧脸。
“Sera,你真不要脸!”我骂了句,闭上眼睛强迫自己睡觉。
第二天的课程不多,我上完课后,抱着一摞书去图书馆。麻省理工学院一共有五个图书馆,在其中一个图书馆中,我又遇见了那个人。
第一次遇见如果只是上天仓促的安排,那第二次遇见不得不称之为缘分了。
世界何其大,居然能连续遇见两次!
好吧,我承认在麻省理工学院这个不足两百亩的学校,来来去去也就那么多人,其中东方面孔掰着手指头都能数出来。我不过是想强调或者说是麻痹自己和他很有戏,虽然实际上根本就没戏。
高冷的人应该活在小说里,活在电视剧里,就不应该出现在现实里,因为这种人的出现只会给现实蒙上一层梦幻的阴影。
我明明知道有的人是不该去触碰的,但还是抱着书跳到他面前,扬起笑脸道:“Tim,又见到你了!”
他面无表情地回答道:“你认错人了。”
“你就是Tim,我没认错。”
“我叫庄离。”
“原来你的名字叫庄离啊……”诡计得逞,我笑得有些得意。
他没说话,似乎想绕过我。
我快一步挡在他面前,厚脸皮道:“我请你去老鹰酒吧喝酒。”
庄离看也不看我,径直走开。我在原地大声喊道:“今晚九点,酒吧不见不散。”
直觉告诉我,他一定会去,他将被我的才情吸引,相谈甚欢。
好吧,这些都是我的错觉,那天晚上我在酒吧等了足足两个小时,他还是没来。
还是我妈说得对,洗洗睡吧。
第二天起床的时候,我发现眼角有鱼尾纹,差点惊呼出声。我才26岁,不是62岁,居然已经有了鱼尾纹,那种即将步入妇女行列的危机感糟糕极了。
这种情绪直到我第三次遇见庄离都没能消退。
遇见庄离的时候,他正被两个热情的大胸妹堵着。那两个大胸妹不知好歹地去拉扯庄离的胳膊,他的脸冷得跟铁一样。
我快步走上去,笑靥如花地挽着庄离的胳膊,说道:“Hey!He is my boyfriend(嘿,他是我的男朋友)!”
其中一个大胸妹竖起大拇指,用不熟的汉语说道:“帅……呆了……”
“Thanks(谢谢)!”
我脸上那种骄傲的表情仿佛是被夸奖的人真的是我男朋友。
甩掉缠人的大胸妹,庄离的脸色依旧没好多少。他将我的手拉下来,冷声道:“你别碰我。”
对于这种忘恩负义的行为,我如此不齿,于是据理力争道:“小学弟,好歹是我救了你,我没要求你以身相许,你总该知恩图报请我吃顿饭吧。”我的脸皮又变厚了。
他从兜里扔了一百美元给我,冷声道:“我不欠你什么。”
骨气告诉我,应该拒绝钱的诱惑,但实际上我笑眯眯地捡起钱道谢。
一百美元,我可以买好多东西。
周末的时候我去超市买了许多菜,准备邀请庄离一同回味中国菜的味道。
没有他的电话,我只好去学校图书馆找人。庄离明明看见了我,却把我漠视成空气,转身当什么都没看到。他走路的样子大有老鼠见到猫的架势,然后我追了上去。绕了两圈,我终于成功地将庄离弄丢了。
我穿着高跟鞋,气喘吁吁地坐在台阶上,左顾右盼,哪里还有庄离的影子。
我给妈妈说了如此不要脸的事迹,我妈说“你真无耻,连个小男生都不放过”。
我把偷|拍庄离的照片给老妈发过去,老妈打了一连串的感叹号过来,并说道:“女儿,请你赶快将我的女婿绑架回来!”
“他比我小七八岁……”
“你果然很饥渴!”
对于我妈的前衞,我早就不惊讶了。
《何以笙箫默》告诉我们一个道理,要想倒追男神就要脸皮厚,前提是你得漂亮,傻得天真,还要纯洁得跟白莲花一样。
我觉得还没爱上庄离,只是觉得他有故事,我想听听他的故事……好吧,实际上,我只是想多看看他的脸。
得不到还不许看看吗?
上工程科学课的时候,我故意磨蹭到最后进教室,然后大步走向庄离身边,打招呼道:“早上好!”
原本以为他会默不作声,谁知道他突然说道:“老女人,晚上我请你去酒吧喝酒。”
我笑着点头,其实内心是这样想的:你再叫一声老女人,小心我弄死你!
我就是这样一个精神分裂的……老女人。
庄离给我讲了一个叫丁蓝尹的女生的故事。这个故事开始之前,我问道:“她是不是脸皮特别厚,经常缠着你追着你,傻得天真,纯洁得像白莲花?”
庄离默默地喝着酒,脸上的表情有些微妙。隔了好久他才低声问了一个不相关的问题:“如果女孩和我分手,是什么原因?”
话还没经过脑子,我脱口而出道:“她脑子有问题。”
庄离如此出色的人会被甩,简直天理不容,估计有人疯了才会提分手。
丁蓝尹就是那个疯子。
我实在好奇能征服庄离的人是个什么样子。
庄离说道:“她跟我一样清冷,一样寂寞,不缠人,也不天真,她总是听话地敷衍着。”
“那你爱她吗?”
“分手那刻才知道应该是爱了。”
“那你爱她的什么?”
“一切,虚假敷衍也好,故作坚强也罢,都让人难以忘记……”
他说最后四个字时声音很轻,却重重地捶在我心上。
在我眼中,像庄离那样的人只适合孤独终老,最好永远不会爱上什么人。
可实际上,一个人表现得越冷漠,他在意的东西越少,一旦寻找到一束光,就会用尽一生力气去靠近。所以这样的人总是爱得艰难,因为他从来不会开口说爱,所有的爱意被压制,被埋藏。
离开的人从来没耐心等到他开口的那一刻。
“庄离,你跟我讲讲丁蓝尹什么地方打动你?”
庄离看着窗外不说话。
酒吧里偶尔会听到有人骂“bitch”,吉他声混着歌手的嗓音在酒吧里形成奇怪的回音。
庄离回过头,喝下最后一口酒,淡淡地说道:“我们走吧。”
我微笑着说好,其实内心是这样想的:你吊什么胃口啊!
庄离又恢复了高冷的模样,仿佛那天晚上当知心姐姐的时刻已经结束了。我和他的关系又恢复从前,我说什么他都当作没听到,庄离总是活在他自己的世界里。
我一直很好奇,他的世界究竟是怎样的,直到那次在旧北教堂的相遇。
波士顿是个历史悠久的城市,带着浓厚的历史底蕴,旧北教堂是波士顿的城市地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