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车子装完,程致研都没怎么讲话,倒是吴世杰在一边拉着司南聊人生谈理想。店堂中央的柱子四周全都是骑行俱乐部活动的照片,在吴妈那张舌灿莲花的嘴裏,每一张都有故事,每个故事都注定成为传奇,车子装好,他又自告奋勇带司南去试车,一直到天黑才散。
当天夜里,吴世杰打电话给程致研,上来就是一句:“那个司南,真就是你同事?”
“吴妈,这个问题你问了我三遍,我也答了三遍了。”程致研回答。
“既然你这么说,我也不跟你客气了,”吴世杰笑,“这姑娘挺有意思的,你帮我约她。”
程致研叹了口气,道:“你积点德吧,她耳朵听不见。”
吴世杰愣了长长的一秒:“不可能吧,我看她说话挺溜的啊。”
“助听器,读唇,反正就是那样,你少去招惹她。”
“你自己嫌弃人家,也不能拦着别人追她吧!”吴世杰仍不罢休。
“我几时嫌弃她了?!”程致研也急了,“喜欢她的人多了去了,你就不能不淌这浑水吗?!”
片刻静默之后,电话那头传来一阵笑声,笑得他心烦意乱,随口道了再见,便把电话挂了。
十七岁之后,能把他激得火冒三丈的人已经不多了,而吴世杰偏偏就是其中之一。
但不管怎么说,有句话是对的,无论他是什么态度,都没办法阻止别人靠近她,比如Freidman,再比如吴妈。究竟该把她怎么办,直到现在他都不知道,她就像他手心裏的一根刺,虽说不太痛,却总在那里,去也去不掉,一天又一天越刺越深,不知什么时候就成了致命的伤。
那几天,天庭公关部已经遵照经纪公司的指示,关照了所有参与接待的工作人员,与Freidman保持“44厘米正常距离”,他去酒店以外的地方,不管是排练、演出还是玩耍,也都由戴安亲自陪着,最多跟一个司机,再加一个演出公司请的翻译。
司南的工作瞬时清闲下来,刚好又新买了自行车,新鲜劲儿还没过,骑行队的活动,她几乎每次都会参加,很快就跟吴世杰混熟了。
程致研骑车一向喜欢独来独往,很少参加集体活动,最多就是和吴世杰两个人一起。但从那个十月开始,只要他约了吴妈去骑车,必定买一送一,屁股后面跟着一个司南。
司南骑车的造型总是很瞩目,头盔是玫红色,后脑勺上写着“Very cute indeed”(真的好可爱),配那辆粉色的自行车,嫩的像个小女孩,衬的他和吴妈像两个花痴。